本次常委会会议议程全部进行完毕。这次会议开了5天时间,共听取和审议了6项工作报告和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关于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就全省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法情况开展了专题询问,审议了8件地方性法规草案,审议通过了3项决定草案、3件地方性法规和人事任免案。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 圆满完成了预定议程。
水污染防治是广大人民群众十分关心的一件大事。这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人民政府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和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的执法检查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还就这项工作开展了专题询问。会上8位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结合执法检查和会前调查研究掌握的情况,就水污染防治措施、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职责及监管职权、一些重点污染源治理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有针对性的询问,并由湖南经视进行现场直播。省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积极配合,15个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到会认真听取意见,实事求是回答询问,专题询问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省人民政府认真实施水污染防治法,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水污染防治法的一些规定落实还不到位,我省水污染问题依然比较严重。大家强调,防治水污染、保护水资源、保障水生态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也关系到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省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水污染防治工作,突出重点,解决难点,紧紧围绕重点区域、重点项目和重点环节,着力抓好工业水污染、城镇水污染、农业面源污染和船舶水污染防治。要加强监管能力建设,严格落实责任,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执法检查报告中列出的一些地方政府及部门在水污染防治中不作为的行为,省政府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一些严重滞后的环境污染治理项目,要实行公开挂牌督办,对环境污染严重的地方要依法实行区域限批。要健全水污染防治部门联动协作机制,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形成整体合力。对本次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和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省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切实抓好整改落实。省人大常委会要加强后续跟踪检查,确保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有关专项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和专题询问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请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认真整理成《审议意见》,依法交送省人民政府研究处理。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人民政府关于国有资产运营和管理情况的报告。大家认为,近年来,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积极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国有资产规模不断壮大,国有资产运营质效不断提高,保值增值能力不断提升。但也存在国有资产体量不大,质量不优,国有资产监管体制不完善等问题。下一步,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的决策部署,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不断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优化国有资本布局,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全省农村金融改革情况报告。大家认为,近年来,全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关于农村金融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不断完善农村金融政策,推进农村金融改革,创新农村金融产品,改善了农村金融环境。大家强调,农村金融仍然是金融改革发展的薄弱环节,贷款难、融资难仍然是制约“三农”发展的瓶颈问题。要切实加大政府对农村金融改革支持力度,充分发挥农村信用社支农主力军作用,大力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创新,切实加强农村金融基础建设,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扶贫攻坚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撑。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督办省人大代表建议工作情况的报告以及省国土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委员会、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 2015年省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大家认为,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省国土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委员会、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高度重视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结合各自实际,采取有力措施,细化办理流程,强化考核机制,办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代表满意率明显提高。代表建议的办理,事关坚持和落实人民代表大会根本政治制度,事关尊重和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地位,是党和政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本质要求。省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完善办理制度,增强办理实效,让办理工作成为政府转作风、办实事、解难题的实际行动,让人大代表满意、让人民满意。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省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等三个专门委员会关于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审议中,大家强调,各专门委员会和有关部门单位要把研究处理代表议案作为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的重要环节,作为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的重要措施,进一步给予高度重视。要通过各种形式加强与代表的沟通联系,在制定相关政策和地方性法规的过程中,充分吸收代表议案提出的合理意见建议,使办理代表议案落到实处,进而推动各方面的工作。
这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修订草案)》和《湖南省社会科学普及条例(草案)》,这两部法规对保障老年人权益,普及社会科学,将会起到良好的保障和促进作用。省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认真抓好这两部法规的贯彻实施,确保法规得到遵守和执行。会议审查批准了《长沙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请长沙市人大常委会予以公布施行。
会议还审议了《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草案)》、《湖南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修订草案)》、《湖南省基层法律服务所条例(修订草案)》、《湖南省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草案)》、《湖南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草案)》,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了许多很好的意见。会后,请法工委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研究,根据大家的审议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相关法规草案,适时提请以后的常委会会议再次审议。
来源:湖南人大网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