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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南省2014年省级决算草案的审查报告

来源: 作者: 编辑:redcloud 2016-08-05 08: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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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7月21日在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主任朱新民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2015年7月7日、9日,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分别听取了省审计厅《关于2014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和省财政厅《关于湖南省2014年省级决算草案和2015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财政经济委员会第33次全体会议结合审计工作报告,对省级决算草案进行了初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14年,省人民政府及其财税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的方针政策和省委的决策部署,积极推进财税体制改革,财政收入稳定增长,财政支出保障了重点支出需要,较好地完成了省人大批准的2014年省级预算。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一些部门预算编制不完整、不科学、不规范;部分专项资金使用绩效不理想;仍有少数地方违规举借政府债务;结余结转资金较多;有的部门财经纪律松弛。总的来看,省级决算草案反映的省级预算执行情况是好的,建议批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2014年省级决算草案。
    为贯彻落实新预算法,进一步做好预算管理工作,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
    一、加快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切实抓好中央和省委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各项措施的贯彻落实,充分发挥财税体制改革在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方面的促进引领作用。建立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统筹协调的全口径预算管理体系,加大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力度,进一步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逐年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的比例。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的管理,结余资金和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应当收回预算统筹使用。进一步清理整合专项资金,提高专项资金整合实质效果。细化预决算公开内容,除涉密信息外,政府预决算应全部细化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逐步将部门预决算公开到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二、切实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依法征收各类收入,严禁收取过头税、虚收空转、混库,科学合理确定收入增长目标,提高财政收入质量。严格预算约束,各部门、各单位的支出必须以经批准的预算为依据,未列入预算的不得支出。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继续压减“三公”经费支出,厉行节约,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要按照预算法的规定,将预算草案初步方案、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决算草案按规定时限提交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和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进行初步审查,初审意见以及财政部门反馈的处理情况报告要印发全体省人大代表。决算草案应当与预算相对应,按预算数、调整预算数、决算数分别列出。
    三、严格政府性债务管理。各级政府应当严格遵守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地方政府举债的规定,不得违法违规举债。各级人大常委会不得对同级政府违法违规举债作出决议决定。做好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的甄别工作,密切跟踪和评估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状况,建立债务风险预警和偿还机制。地方政府债务应当分类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一般债务收支和专项债务收支分别纳入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将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中的财政补贴等支出按性质纳入相应政府预算管理。
    四、加大审计工作报告指出问题的整改力度。对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的问题,建议省人民政府责成相关部门切实加强整改,明确整改责任,制定具体的整改方案和时间表,确保指出问题整改到位。要严肃财经法纪,健全问责机制,特别是依法加大对骗取侵占财政资金、侵吞国有资产等行为的打击力度,保障公共资金安全有效运行。要认真分析发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建立健全监督制约长效机制。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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