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21日在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
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
2014年9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推进司法公开工作情况的报告》。会后,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向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出了审议意见的函,即《对推进司法公开工作情况报告的意见和建议》。按照监督法和我省监督条例的规定,我委对常委会审议意见办理情况进行了跟踪督办并到长沙、株洲等地进行了抽查。2015年7月9日,内务司法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对省高级人民法院报送的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进行了审议。现将审议意见报告如下:
内务司法委员会认为,省高级人民法院重视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办理工作,及时研究处理方案,认真进行整改。内务司法委员会原则同意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结果。建议省高级人民法院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要求,全面推进司法公开工作,不断完善阳光司法工作机制,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更好地实现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