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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乡镇人大如何作为?

来源: 作者:曾向阳 编辑:redcloud 2015-12-03 12: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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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乡镇人大如何作为?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来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布局,乡镇人大作为我国最基层的国家权力机关,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乡镇人大如何作为显得尤其重要。笔者认为,理当履行好宪法赋予的神圣职责,充分发挥好一个作用、建设好一支队伍、培训好三类人员。 发挥好监督作用。一是监督好政府及执法部门在文件、批示内容上的规范,防止决策和部署走样违法。经调查了解,乡镇政府及执法部门在文件拟制、批示过程随意性很大,很少按照法定职责、法定授权来进行,文件及批示出了偏差,执行起来有悖于依法治国,重大事项决策容易出问题,归根结底还是“人治”大于“法治” ,人大监督职能完全“空转”。因此乡镇人大或政府法制办对政府及执法部门形成文是件之前、安排部署之初的监督至关重要。二是加强对政府及执法部门执法过程中的监督,防止执法走样违法。执法过程最能体现是否落实了依法治国政策,执法过程中有关权利的运行,其寻租的空间相对较大,执法行为好坏直接影响党和政府在党员群众心目中的形象。执法行为是否公正、公平,执法程序是否依法、依规,党员群众心中有杆秤。要防止和遏制执法过程中的违法行为,树立好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巩固和维护好乡镇执政之基础,对执法过程中的监督必不可少,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建设好法制队伍。当前乡镇农村人大代表占主体,农民法律知识欠缺,但群众的法制需求随着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而农村法制宣传的队伍却跟不上群众法制和维权的需要,导致知法、守法意识与宣传教育不匹配。加上年轻的、有知识的劳动力外出务工现象突出,在家的文盲和法盲较多,当维护权益意识提升的同时,维护权益的方法跟不上,极少数群众要么“信访不信法”,要么“先斩后奏”,给维护社会稳定带来空前压力,给乡镇基层工作造成巨大的被动。人大代表来自于当地选区,群众信任、群众支持,在人大代表联系群众过程中,代表到群众中走访,查民情、听民意的同时,遇到群众对法律和维权方面的需要,通过代表们亲临群众家中,根据群众需求进行法律和维权知识的讲解与宣传,群众很容易接受。既能深入宣传法律知识,又直接化解群众矛盾,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在新常态下开展乡镇人大工作,建设好人大代表这支法制宣传队伍特别重要。 培训好三类人员。培训好人大干部。人大是监督政府工作,推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司法机关公正司法,加强廉政建设的机关。如果从事人大工作的同志对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等相关知识不能够全面领会,在监督过程中就会出现外行监督内行,如同“盲人骑瞎马”,或走马观花、或隔靴搔痒,所以培训好人大干部,提高自身法治知识水平是当好监督员的前提。培训好政府干部。政府领导及职能部门干部作为依法治国的运动员、实施者,加强法律和法治知识的学习,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是落实依法行政之基础。部分领导干部强调人治而轻法治,对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习惯“人治”,忽视运用法治手段解决问题。人大这个“裁判员”,理当对他们加强教育培训,使其“知其所为所不为”,真正把依法治国落到实处。培训好人大代表。少数农村人大代表文化素质低、没有使命感和责任感、全局观念差、履职能力弱。乡镇人大代表履职方式单一,认为人大代表就是一年一次会议,听听报告、举举手、鼓鼓掌,根本没有充分发挥好参政议政的作用。所以采取专题培训与普及培训相结合, 通过“代表之家”、“联系群众,服务群众”、“一进二访”、调研座谈、执法检查、专题视察、民主评议等活动,既充分发挥了代表作用,又切实加强了法制教育培训,使代表真正感受到了当家作主的尊严后,就会自我端正态度,不断提高履职水平,充分履行好代表职责。 (渡口乡:曾向阳)

作者:曾向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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