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11日,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肖迪明主任带队先后赴益阳、常德、岳阳、株洲、湘潭、郴州、衡阳等七市开展设区的市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件实地评估。
评估组在听取各市为行使地方立法权所做的筹备工作情况汇报后,向各市反馈了前期书面审核的意见和建议,充分肯定了各市党委、人大、政府所做的各项筹备工作。评估组认为,各市按照行使地方立法权的条件加强了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市政府法制办立法能力建设,对当地立法需求进行了详细梳理论证,认识高、动作快、工作实、效果好。下一步,各市要尽快建立人大主导立法的工作机制,处理好立法工作中的上下左右关系,努力形成立法工作合力;要严格依法依程序制定好地方性法规,为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评估工作完成后,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将提出关于确定我省第一批设区的市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议案,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确定。
来源: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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