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审议工作,9月7日至8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明华率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和省人大常委会联工委有关负责同志,赴湘西自治州泸溪县、保靖县就农村扶贫开发工作开展调研,并看望了两县的省人大代表。
在两县召开的扶贫工作调研座谈会上,调研组听取了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汇报和省人大代表、相关部门、基层干部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的意见、建议。
泸溪县和保靖县均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连片特困地区武陵山片区重点县,泸溪县现有农村贫困人口7.47万,贫困发生率为29.2%,2014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为5256元。保靖县现有农村贫困人口7.38万,贫困发生率为27.45%,2014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为6168元。调研组一行充分肯定了两县扶贫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徐明华同志指出,制定《湖南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是省委贯彻落实中央指示精神、满足我省发展需要、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目标而作出的重要决定。通过多年来的努力,我省出台农村扶贫开发条例的条件已经成熟。湘西作为全省扶贫攻坚的主战场,贫困面大、脱贫任务重,是困难和问题比较突出的地方,也积累了很好的经验,要将湘西扶贫开发工作的好做法认真总结,加以完善,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进而上升、固化为地方性法规,增强扶贫开发条例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发展产业、帮助贫困对象脱贫致富的重要载体,扶贫资金要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扶持,按照“利益均沾、风险共担”原则,真正做到“能人带动穷人脱贫”。同时,要加强资金监管,创新金融扶贫方式,政府要建立扶贫贷款担保和贷款风险分担机制,加大金融支持,切实解决农民贷款难问题。湘西自治州要总结经验,为我省出台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提供参考,同时要抓住这个重要契机,进一步加大农村扶贫开发力度。
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委员刘慧雄、省人大常委会联工委副主任姚伟、湘西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作任张才金陪同参加了调研。
来源: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法案调研处
作者:胡剑波 摄影:李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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