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增强信心,守牢阵地
做好乡镇人大工作,首先要立足本职牢固树立使命感。一些人大主席走上此岗位后,认为组织部门对人大干部重视不够,对此职位不看好,产生失落感、寂寞感和空虚感,工作消极、应付了事,没有把人大工作抓好、抓出特色来的激情和心态。因而,乡镇人大工作者摆正心态、增强信心至关重要,从事乡镇人大工作的同志,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爱岗敬业,开拓进取,大胆探索,放手工作,通过卓有成效的工作树立乡镇人大的权威。其次要立足岗位牢牢守住“责任田”。据调查,大多数乡镇人大主席,平时从事乡镇党委、政府副职的工作,没有时间顾及人大工作,乡镇人大仅是一间屋子,一块牌子,形同虚设,人大主席职能“行政化”趋向,“种了别人地,荒了自家田”。要改变这种不合理的局面,就要使乡镇人大工作者职位设置专职化,职能行使也专职化,真正立足于人大本职岗位,履行法定权能,较好地发挥乡镇人大的监督作用,充分发挥人大工作的优势,更好地为党委、政府的工作服务,并推进我国基层人大制度的进一步完善。
二、摆正位置,理顺关系
一是要处理好与党委的关系。坚持党的领导是人大工作的根本政治原则。围绕党委的统一部署开展工作是人大履行职责的重要着眼点。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应经常地、主动地向党委请示汇报工作,使党委能够及时了解人大工作,及时解决人大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切实把人大工作列入党委的重要议事日程,支持乡镇人大依法行使职权。
二是要处理好与政府的关系。人大与政府是监督和被监督的关系。当前在与政府工作关系方面应注意三个问题:一是监督政府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乡镇人大的重要职权,必须依法履行。二是乡镇人大对政府的监督是建立在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之间划分职责和分工基础上的,实行和接受监督的目的,都是向人民负责,都是为了实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宪法、法律的贯彻执行。三是要主动加强同政府的沟通协调。工作中要多联系,多协助,在参与中监督,在支持中监督,在监督中支持,以维护大局。
三是要处理好与人大代表和主席团的关系。乡镇人大主席是闭会期间乡镇人大代表开展活动的法定组织者。代表是乡镇人大工作的主体,代表工作不是领导和指挥,更多的是服务和组织。作为人大代表,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具有与其他代表相同的权利和义务,在组织代表开展活动问题上,应把自己摆在为代表服务的位置上,尽职尽责地为代表执行职责服务。为此,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自身必须具备高度的主人翁精神和人大工作热情,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做好日常工作,主持开好主席团会议,做到“议必决、决必行、行必果”,发挥好人大对经济工作的支持和监督作用,为本地区的经济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法制环境。
三、明确职责,积极作为
乡镇人大是我国最基层一级的国家权力机关,而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则是其重要组成人员,负责处理人大的日常工作。他们对如何开展工作,如何处理日常事务,如何组织代表活动,如何依法行使职权,都要做到心中有数,计划在先,部署有序,安排有致。根据《湖南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工作若干规定》,对乡镇人大主席团、主席、副主席的工作职责作了明确规定,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要按照职责内容,结合目前乡镇工作面临的实际,制订目标,开展工作。
首先,要为代表学习考察培训创造条件,要采取多种方式,组织代表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人大工作的基本理论和法律知识。通过培训学习,提高代表的思想认识和法律意识,使乡镇人大代表成为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带头人。乡镇人大干部自己也要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增强法律观念,学习乡镇人大工作的业务知识,了解人大工作特点,熟悉工作程序,遵守工作原则,掌握工作规律,提高工作效率。
其次,要定期向代表通报政情。通过走访人大代表、召开座谈会、寄送信息资料等方式,把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新出台的法律、法规、重大决策和举措,本行政区域的重大事项,及时传达给代表,使代表知情知政。同时要确定好代表活动内容,做好活动准备工作,要善于抓住一个时期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代表开展视察、调查,掌握翔实的第一手材料,为依法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问题、重大事项提供依据。
第三,要讲究活动实效。克服在组织代表视察时,普遍存在选点多、听汇报多、实际分析研究问题少的现象,突出重点,注重调查研究,提出有价值的建议、意见,监督政府认真办理,从而推动政府的工作或促使某方面问题的解决。此我,还要要总结代表工作经验,善于在实践中发现典型,以推动代表工作的开展。(责任编辑:刘舒尹)
作者:邓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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