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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来源:湖南人大网 作者: 编辑:redcloud 2016-07-23 19: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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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月31日在湖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康为民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4年主要工作
 
  2014年,省法院在省委的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省政府、省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为湖南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步。全省法院审判执行各类案件41.76万件,同比上升15.77%。其中,省法院办案5370件,同比上升10.47%。法院队伍公众满意度测评继续保持全省政法系统第1名。
  一、依法审判刑事案件,推进平安湖南建设
  依法打击各类犯罪活动。全省法院审结刑事案件4.35万件,判处罪犯4.45万人,分别上升12.40%和0.23%。严惩严重危及群众安全感的犯罪,审结杀人、绑架、强奸、“两抢一盗” 和毒品犯罪1.86万件2.50万人。审结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17件186人,其中判五年以上刑罚的占60.68%。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犯罪,审结此类案件206件441人。依法惩治腐败,审结贪污贿赂和渎职犯罪等859件1258人,其中县处级以上的国家工作人员100人。严格依法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审结2.60万件。对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清理,依法纠正“以权赎身”、“花钱买刑”等问题。
  依法审判社会广泛关注的刑事案件。依法审理衡阳破坏选举案,对68名被告人判处刑罚,坚决维护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严肃性。依法审判葛兰素史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行贿案,对公司判处罚金30亿元,对英国籍被告人马克锐判处刑罚并驱逐出境,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依法审理某报记者陈永洲损害商业信誉犯罪案件,促进公平的市场竞争。依法处理唐慧上访的问题,对相关案件的刑事被告人依法判处罪责相适应的刑罚。
  加强刑事司法中的人权保障。依法通知法律援助机构为1531名被告人指派辩护人。与省司法厅联合发文,为律师履职开辟“绿色通道”。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规定,依法宣告28名被告人无罪。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严惩拐卖、虐待、遗弃、性侵未成年人的犯罪,实施未成年人轻罪记录封存等制度,做好教育感化挽救工作。出台量刑规范化实施细则,规范自由裁量权。
  二、公正审理民商事案件,依法调节经济社会关系
  加强民事审判工作。全省法院审结民事案件18.34万件,同比上升11.15%。审结婚姻家庭、劳动争议、人身损害等涉民生案件9.81万件,注重保护妇女、儿童、老年人和残疾人合法权益。高度关注三农工作,依法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案件3078件。审结建筑工程和房地产纠纷案件8582件,规范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依法审结环境污染类民事案件211件,促进美丽湖南建设。依法审理涉军案件,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和国防利益。正确处理调解与判决的关系,对民事纠纷尽可能以调解方式化解矛盾。
  加强商事审判工作。为经济发展新常态服务,全省法院审结商事案件6.36万件,同比上升23.67%。针对金融借款、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急剧上升的新情况,加大审判指导力度,配合政府防范金融风险。依法审结股权纠纷、企业破产案件873件,促进生产要素的整合。加大对非公有制经济主体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
  依法审理知识产权和涉外民商事案件。服务创新型湖南建设,全省法院审结知识产权案件1573件,同比上升37.50%。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在4•26“知识产权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审判白皮书和十大典型案例。依法审结涉外、涉港澳台案件205件,同比上升49.64%,平等保护外商合法权益。办理涉外、涉港澳台司法协助案件581件,其中涉台案件数量居全国法院第2位。
  三、加强行政审判和国家赔偿工作,促进公权力规范行使
  依法审理行政案件。坚持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与促进依法行政并重,全省法院审结行政诉讼案件9271件,审查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9842件。强化行政诉权的保护,我省每万人提起行政诉讼案件数为1.26件,高于全国平均值0.30件。保障行政相对人实体权利,行政相对人胜诉率同比上升2.26个百分点,一审行政诉讼案件协调和解率45.60%。及时反馈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发送司法建议327份。
  依法审理国家赔偿案件。全省法院审结国家赔偿案件164件,决定赔偿462.95万元,注重严格依法赔偿。加大协调力度,协同相关部门完善赔偿金支付机制,使受到公权力不法侵害的当事人及时获得赔偿。推进“一案一建议”工作模式,促进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
  四、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
  努力破 解执行难题。全省法院执结案件7.65万件,同比上升18.60%,执行标的额280.89亿元,同比增加1.15倍。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建设,初步形成上下联动、协调指挥的执行工作机制。健全司法网络执行查控系统,便捷准确查询被执行人身份信息和财产信息。开展涉民生案件执行等专项活动,强化执行力度,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9423人次,罚款、拘留2964人次,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2861人次,向公安机关移送犯罪线索277件287人。
  做好立案信访和审判监督工作。全省法院审结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3293件,依法提起再审883件。发挥审判监督职能,坚持有错必纠,对确有错误或瑕疵的案件改判或发回重审677件。加强涉诉信访工作,在长沙、常德、娄底、永州法院开展涉诉信访改革试点,探索诉访分离、终结退出等机制,推行网上申诉信访和远程视频接访,涉诉进京访数量同比下降20%。依法处理缠访、闹访等违法行为,维护正常信访秩序。
  努力创新便民利民措施。充分运用简易程序和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简单民事案件,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完善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的衔接机制,对1044件以非诉讼方式化解矛盾的案件依法予以司法确认。加大司法救助力度,缓、减、免诉讼费6449万元,配合有关部门发放司法救助金420万元。推进庭审进乡村进社区,开展“以案说法”,积极宣传法治。有的山区法院还购置了装备信息化设施的巡回审判专用车,为群众提供上门司法服务。
  五、稳步推进司法改革,提升公正司法水平
  强力推动司法公开。全省法院将司法公开作为推进改革的重点,建成了审判流程、裁判文书和执行信息三大公开平台,逐步实现让当事人可在互联网查询案件进展,让人民群众通过互联网、手机客户端等实时了解法院工作。开展网络、电视庭审直播772场,及时播放社会关注案件的开庭实况;在网上公布裁判文书23.32万份;对1230个拍卖标的物在第三方交易平台实行网上拍卖,成交额达12.91亿元;省法院与湖南经视合办《见证执行》栏目14期,对工作难度大的执行案件,邀请媒体监督执行过程。
  推进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按照“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要求,鼓励基层法院积极探索司法责任制改革。通过指定管辖、提级管辖等措施,防范地方保护主义的干扰。指导长沙法院开展刑事案件速裁试点,提高诉讼效率。在怀化、永州、湘西法院开展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试点,优化行政审判司法环境。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完成人民陪审员数量倍增计划,选任人民陪审员1.05万名,在普通程序案件中参审率达94.44%。
  提高信息化水平。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全省法院建成了互联互通的局域网络、高清视频会议、远程提讯和接访系统,192个科技法庭已投入使用。省法院建成信息集中控制中心,实现对全省法院审判执行、司法警务、安全保卫等工作的远程实时监控。全省法院统一使用数字法院应用系统,提升了办案效率,平均办案周期同比缩短8天。
  六、努力打造过硬队伍,为审判执行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加强思想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狠抓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省委巡视和最高法院司法巡查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着力解决“四风”突出问题和“六难三案”问题。法院队伍精神面貌和纪律作风有了明显转变,多办案、办好案蔚然成风。35个先进集体、49名先进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桂东县法院院长钟江武同志因积劳成疾,英年早逝,被追授为“全省优秀法官”、追记个人一等功,最高法院号召全国法官向他学习。
  提升队伍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狠抓业务能力建设,改进培训方式,省法院举办各类培训班22期,重点培训基层法官4769人次。加强审判理论研究,在全国性法学理论研讨活动中获奖论文总数居全国法院第1名。积极培养高层次审判业务人才,1名法官被评为“全国审判业务专家”,组织评选首届“全省审判业务专家” 15名。为多岗位锻炼干部,省法院轮岗交流中层干部40人。
  坚持对司法腐败零容忍。落实各级法院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坚决反对司法不公司法腐败”等专项整治,加强对诉讼重点环节的监督制约。规范法官与律师交往,严查法官接受吃请、收受财物、为律师介绍案件等行为。落实错案倒查问责制,惩戒违纪违法行为,全省法院共立案查处违纪违法干警130人,其中19人被移送司法追究。
  加强基层基础工作。高度重视抓基层、强基础,加大对基层法院的指导和支持力度。省法院班子成员经常深入基层一线调研,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将90%的新招录干警充实到基层法院,对少数民族以及偏远地区实行定向招录,缓解人员流失问题。中央和省级财政向全省法院转移支付经费5.06亿元,下拨审判法庭建设预算内投资1.35亿元。配合省财政厅向中级、基层法院拨付大要案、“两庭”建设和科技法庭补助4717万元。全省新建22个审判法庭、19个基层人民法庭,基层基础设施得到改善。
  七、坚持党的领导,主动接受人大和各界监督
  牢牢坚持党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法治湖南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决执行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坚持重大事项、重要工作向党委汇报,省法院党组先后两次向省委常委会专题汇报,并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常委会决议。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坚持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不动摇、办理代表建议不拖延、办理人大交办事项不含糊。省法院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司法公开、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办结人大代表建议39件并及时回复。加强与代表的面对面沟通,省法院班子成员走访代表332名。利用手机短信平台及时向代表发送重要工作信息30条。全省法院邀请人大代表观摩巡回审判、见证执行、参与调研2300余人次。全国人大常委会、最高法院均推介了我们的做法。
  诚恳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主动向省政协通报法院重大工作,认真办理政协委员提案。听取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的意见建议。积极配合省政协委派民主监督小组试点工作,邀请监督小组成员旁听庭审、参加法院开放日等活动。与省工商联建立常态化联络机制,听取工商界人士的意见建议。
  接受检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监督。认真接受检察机关诉讼监督,全省法院审结抗诉案件248件,其中改判91件,发回重审36件。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举办开放日活动317次,召开新闻发布会116场,通过互联网等收集、回复群众意见建议,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一年来,全省法院工作取得的进步,离不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关心、支持和帮助。在此,我代表全省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一是极少数案件处理不公,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没有杜绝;二是案件久办不决、久执无果、效率不高等问题仍然存在;三是存在群众观念淡薄问题,对当事人有“冷硬横推”现象;四是少数法官不注重学习,司法水平不高,群众工作能力不强;五是信息化建设还不能满足审判工作需要;六是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面临多方面的干扰和压力,外部司法环境有待优化。我们不避讳存在的问题,将以更有效的举措,认真整改,努力解决。

2015年工作安排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全省法院的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认真执行本次省人大会议决议,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严格司法,坚持依法履职,推进司法改革,深化司法公开,从严管理队伍,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做出新的贡献。
  一是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在全省法院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在大是大非面前头脑十分清醒,立场十分坚定,旗帜十分鲜明。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政治规矩,主动向省委汇报法院工作重大事项,依靠省委的领导和支持,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
  二是坚持严格公正司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和暴力恐怖犯罪,依法打击杀人、抢劫、绑架、黑恶势力、侵害妇女儿童、涉毒、盗窃、抢夺、赌博等危害群众安全感的犯罪;依法惩治贪污贿赂等犯罪,严惩发生在食品药品安全、工程建设、土地出让、国有资产管理等领域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注意尊重和保障人权。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加强民商事审判工作。依法审理在保持经济稳定增长、发现培育新增长点、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发展空间格局过程中发生的各类案件,平等保护非公有制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依法处理涉及民间融资、房地产市场等领域的民事纠纷,依法审理好公司诉讼、金融、知识产权以及涉外、涉港澳台等民商事案件。严格执行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依法受理各类行政案件,妥善化解行政纠纷,协调各种利益关系,支持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职。
  三是始终践行司法为民,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健全长效工作机制,细化立案、审判、执行和信访环节的便民利民举措。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专项行动,综合运用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罚款、拘留、追究刑事责任等多种措施,形成强大的执行威慑力。推进法院信息化建设,提升办案效率。加强涉民生案件审判工作,高度关注劳动争议、教育、就业、分配、医疗、社会保障等领域的群众诉求,妥善化解相关矛盾纠纷,推进社会公平保障体系建设。
  四是结合湖南实际,稳妥推进司法改革。按照省委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实施方案的要求,出台贯彻实施意见。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落实案件受理制度改革措施,对依法应当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确定部分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开展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试点。全面深化司法公开,继续完善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大公开平台,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推进实施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探索在少年审判中建立人民陪审员“只参与事实认定、不参与法律适用”的工作机制。推进涉诉信访工作改革,保障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得到妥善处理,对违法上访依法予以处置。加强对司法活动的内部监督,出台法院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办法。坚持工作重心下移,强化基层基础,为基层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加快环境资源审判机构建设,依法审理环境资源相关案件。
  五是加强队伍建设,着力提高法院干警综合素质。强化思想政治工作,开展“三严三实”教育,引导广大干警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法治精神,遵循和维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采取道德讲堂、专项培训、现场观摩、资深法官传帮带等方式,着力提高职业道德水准和业务能力。狠抓司法作风建设,坚决纠正“冷硬横推”、“吃拿卡要”等顽症,对已经整治的要“回头看”,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始终保持惩治司法腐败高压态势,防范和治理公器私用,畅通举报渠道,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
  六是切实增强宪法意识,更加自觉接受人大和各方面监督。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认真做好代表建议和关注事项的办理工作。健全自觉接受监督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与代表的沟通联络,及时通报法院工作情况。配合开展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邀请代表视察法院、旁听庭审、列席会议,增进代表的了解、理解和支持。推进接受政协民主监督的规范化建设,加强与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的沟通,虚心听取意见建议。主动接受检察机关和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监督,坦诚对待媒体和网民意见,让群众了解和监督法院工作。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省法院将在省委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下,在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和帮助下,以法治为引领,勇于担当进取,积极稳妥改革,确保公正司法,维护公平正义,为湖南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实现中国梦的湖南篇章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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