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三严三实”,就是要在正己立身上体现“严”和“实。“三严三实”是党员干部的修身之本、为政之道、成事之要,对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指导意义。“三严”是改造主观世界的内在要求,“三实”是改造客观世界的行为取向。要进一步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追求高尚情操,切实解决好群众立场、群众感情问题,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努力克服“人大工作是二线”和“船到码头车到站”的思想,进一步深化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本质特征、重要地位的认识,始终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坚持“严”字当头,“实”字为先,按法律、按制度、按程序行使权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切实把好事办实,实事办好。
践行“三严三实”,就是要在围绕中心上体现“严”和“实。要进一步找准发挥人大作用与服务中心工作的结合点,依法履职、科学履职、主动履职,从“严”上要求,向“实”处着力。要通过深入调研、专题询问、审议意见落实等形式,改进监督方式,提高监督实效。加强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和国有资产监督职能,强化对全口径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决算和政府债务的审查监督,推进财政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和重点专项资金公开,建立人大与财政部门共享信息机制,加大对审计报告中重大问题整改情况的跟踪检查监督,建立人大对国有资产的监督制度。抓好专项工作审议,重点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旅游、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环境资源保护情况、草食动物发展、城乡医疗保险体系建设等工作情况的报告,推进全县经济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加大“两院”工作监督,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法院2012年以来民事判决执行工作报告、县人民检察院规范执法行为工作情况的报告,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抓住与全县改革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展执法检查,强化监督力度,不断提高执法检查效果。
践行“三严三实”,就是要在依法履职体现“严”和“实。加强监督是法律所赋、责任所在、人民所愿。要强化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创新监督方式,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刚性,敢于和善于让“一府两院”红红脸、出出汗,有的放矢的提出有分量的意见和建议,并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到位。
践行“三严三实”,就是要在服务代表体现“严”和“实。人大代表来自于人民群众、植根于人民群众,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最重要的就是让人大代表当好人民群众的代言人。要严格落实县人大代表闭会期间活动办法,加强代表小组和代表活动室建设,完善县人大代表跨行政区域交叉视察,力求载体多样、活动科学、实效明显。要不断创新代表工作,保障代表知情知政、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提高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质量,加强代表建议督办工作,由“答复满意”向“落实满意”转变。要通过密切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真心听民声,尽心代民言,广泛汇民智,倾力解民忧,使人民的意志更好地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这一主要民主渠道得以实现。
践行“三严三实”,就是要在自身建设体现“严”和“实。要努力提高人大干部队伍的政治素质、法律素养和履职水平,坚持和完善常委会运行机制、议事程序和工作制度,提高人大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水平。要常怀敬畏之心,筑牢思想防线,遵守廉政准则,驰而不息反“四风”,深入基层接地气,不搞特权,不谋私利,做到底线不丢、红线不越、高压线不碰,努力建设为民、务实、清廉的人大机关。
总之,要把“三严三实”内化于心、外化于形、固化于制,让党的群众路线持之以恒的贯彻执行,让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得以充分发挥。(责任编辑:刘舒尹)
来源:桂东县人大
作者:李金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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