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1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李适时率调研组到我省就地方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的修改进行调研。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谢勇陪同参与了整个调研活动,并就“三法”的修改提出了建议。
5月17-1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李适时率调研组到我省就地方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的修改进行调研。17日下午,调研组一行赶赴基层,在望城区靖港镇与该镇及周边乡镇的同志进行座谈,了解乡镇人大工作与建设情况。18日在省人大常委会会议中心召开了“三法”修改座谈会。参加座谈的有上海、江西、广西、湖南人大法工委、联工委的负责同志和我省部分市、县、区、街道人大的同志。
座谈会上,参会人员分别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畅所欲言,就“三法”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谢勇陪同参与了整个调研活动,并就“三法”的修改提出了建议。他指出:地方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是关于国家政权建设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法律,一定要按照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的精神对其进行修改完善;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对于涉及公民权利、义务以及重大项目规划的调整等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人民关注的重大事项应当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要把好人大代表的入口关,完善组织程序与法律程序的无缝、有效对接。
听取完与会人员的发言后,李适时同志说,与会同志对人大工作很有激情,很有信心,都结合自身工作的实际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为“三法”修改提供了基础性材料。调研组将积极归纳、整合这些意见和建议,对合理建议进行吸纳。
来源:省人大法工委
作者:李敏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