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23日在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局长 朱建纲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现将2013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涉及原省广播电影电视局有关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审计报告指出:“预算编制不完整、不科学。1.收入预算编制不完整。省广电局未按规定将特设专户中历年项目结余2685.04万元编入年初部门预算。2.支出预算编制不细化。省广电局年初支出预算2155.79万元未细化到具体单位和项目。”
整改情况:按照审计要求,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对预算编制工作进行了认真改进,严格执行财政预算编制的有关政策,科学、合理、完整编制预算。对2013年的结余资金预算进行了认真编制,提高了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完整性;在编制2014年部门预算时,已将特设专户中历年项目结余773.81万元编入了年初部门预算,同时严格区分了基本支出与项目支出,先保基本支出,再做项目支出,并将项目支出预算细化到了单位和相关的经济科目。
二、审计报告指出:“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不健全,项目库建设不完善。省广电局有3项专项资金未按规定建立相应的资金分配管理办法。”
整改情况:我省广播电视“村村通”、“无线覆盖”等工程项目,必须经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共同研究并报国家相关主管部门审定。项目实施、资金安排都是严格按审定的方案落实的。2014年,省广播电影电视局修订完善了农村广播电视无线覆盖专项资金、申请广播电视扶贫专项资金、农村电影公益放映场次补贴专项资金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正会同省财政厅研究国家直播卫星户户通项目资金补助方案,确保专项资金规范使用。
三、审计报告指出:“多列支出,挤占或超标准安排专项资金,个别单位违规捐赠。1.省广电局在项目支出预算中安排各职能处室相关业务会议费、办公文印编辑印刷费及外联专项等一般运行性支出389.05万元。2.省广电局从特设专户的上级主管部门事业补助及历年实拨项目资金结余中,违规捐赠新农村文化建设基金会公益项目支出150万元。3.省广电局将国家电影事业发展资金和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专项资金306.04万元,用于办公费、县市局经费补助及援疆项目工作经费等。”
整改情况:1.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已将在项目支出预算中安排的一般运行性经费支出作了账务处理,对多列的支出作了对冲,收回了挤占挪用的项目资金。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严把支出关,确保不再发生超范围、超标准使用财政资金的现象。
2.根据省领导安排,省广播电影电视局与新农村文化建设基金会约定,捐资300万元合作开展“永不消失的电波”公益项目,主要用于改善全省几百万老少边穷地区群众听广播看电视的问题。根据审计意见,目前已停止尚未支付的剩余150万元捐款,并将已捐赠给新农村文化建设基金会的150万元收回。
3.关于306.04万元专项资金使用问题,尽管有的项目是中央部委和省里相关会议统一部署安排的(如宣传文化援疆),有的用于解决部分贫困县市广播电视村村通或其他方面的资金问题,但在预算执行上确实存在违规。对此,我们已对帐务进行了冲转,资金已归还原渠道;并将进一步强化资金预算,统筹安排,合理支出,严格执行办公费开支标准,确保资金规范使用。
四、审计报告指出:“财政资金下达不及时。省广电局未按规定在30个工作日内分解下达中央专项资金765.33万元。”
整改情况:省广播电影电视局进一步加强了与省财政厅的工作沟通,协同省财政厅及时下达专项资金,2014年的中央专项资金均已及时下达到各相关单位。
五、审计报告指出:“项目实施迟缓,财政资金沉淀较多。省广电局系统财务项目支出结余结转1.67亿元,占当年预算安排的85.7%,其中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设备购置)等3个专项3392.4万元超过2年未执行。”
整改情况: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已督促各项目实施单位主体,加快推进各项目进度,保证财政资金安全、高效使用。其中,“户户通”专项10000万元省财政厅2013年12月30日才下达,这个项目必须按国家要求进行省级配套,通过积极向省委省政府领导汇报、与省财政厅沟通,目前已落实省级配套资金4000万元,正在协调市州配套启动该项工程;无线覆盖提质工程专项2419万元也是2013年10月28日才下达,目前第一期59个高山台站设备已完成安装调试,第二期11个高山台站已完成技术方案,正在编制采购招标书;长株潭地区三网融合监管平台专项1058万元,该项目实施迟缓的主要原因是全国技术标准一直没有确定。目前方案已通过专家论证,并已进行平台实验,项目建设正式启动。
六、审计报告指出:“个别单位费用控制不严。如省广电局实际支出较上年增长了16.6%,超预算53.2%,三项费用较上年均有所增长且超预算,当年人均招待费支出2.26万元,人均公务用车运行费用4.85万元。”
整改情况:省广播电影电视局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三公经费”已从2010年的898.58万元下降到2013年的497.75万元,2014年“三公”经费预算开支470.23万元。针对近几年局机关出国(境)费零预算导致该项费用超标的问题,经省财政厅同意,2014年已安排1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严格按照省公车治理办的要求,停止了公务车辆的购置更新,对超标、超编车辆全部处置到位,从根本上防止了公务用车运行费超支的问题。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过程中,省广播电影电视局还制定、修订了《“三公经费”管理办法》、《机关财务管理实施细则》,落实机关“三公经费”管理的工作责任,细化了“三公经费”使用用途、经费限额、使用权限、违规问责等规定,并将“三公经费”情况在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官网进行公布,接受监督。
审计报告指出的问题,虽然是原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发生的,但对新成立的省新闻出版广电局,也是一种警示和教育。今后,我们将以此为鉴,进一步落实审计要求,强化责任机制,全面整章建制,严格预算编制和管理,坚决执行财经纪律,并主动接受各方监督特别是省人大及省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保证把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为促进新闻出版广电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