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23日在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省粮食局局长 张亦贤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现将2013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指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审计报告指出:“预算编制不完整、不科学”
1、关于“收入预算编制不完整。省粮食局未按规定将特设专户中历年项目结余2,875.6万元编入年初部门预算”问题。
整改情况:我局党组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对审计报告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和整改。该项结余为局机关特设专户结余76.55万元、8个独立核算的二级事业单位专户结余2,799.05万元。审计情况反馈后,我局立即对特设专户进行了全面清理,并积极与省财政厅衔接,完善预算编制方法,确保部门预算编制完整。目前我局正在编制下一年度部门预算,已按审计整改要求,把特设专户中历年结余资金全部纳入部门预算。
2、关于“支出预算编制不细化。省粮食局2013年年初支出预算未将粮油千亿产业专项资金4,850万元细化到单位和项目”问题。
整改情况:根据审计整改要求,我局加强对省财政资金预算的前期衔接,今年9月份我局就已拟定了《2015年粮油千亿产业项目专项资金申报指南》,并积极与财政厅沟通,对需进行二次分配的粮油千亿产业专项资金超前做好项目申报、论证、审核等工作,及时提出项目计划草案,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将专项资金细化到单位和项目,力求部门预算编制完整、细化、科学、合理。
二、审计报告中指出:“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不健全,项目库建设不完善。省粮食局粮食最低收购价仓库维修资金未建立项目库,涉及金额1亿元”
2013年上半年,受进口大米严重冲击和“镉米”事件影响,我省稻米严重滞销。为避免发生农民卖粮难,省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救市政策”,包括于当年7月紧急从财政安排1亿元专项资金用于粮食仓库维修。由于该批资金主要用于最低收购价粮食委托的定点库点,加之要求维修工作必须在当年夏粮收购之前完成,为此我局依照《“十二五”全省骨干粮库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和当年最低价收购委托库点定点情况,作为特事特办予以安排。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审计整改意见,我局已完善了2013年仓库维修资金项目库。二是我局会同省财政厅已制定和完善了有关专项资金和项目库建设管理办法,制定了《湖南省粮油仓储设施维修改造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湘财建〔2014〕8号),并延伸制定了《湖南省粮油千亿产业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湘财建〔2013〕18号)和《2014年粮油千亿产业项目专项资金申报指南》(湘财建函〔2014〕29号)。今后对项目资金的安排,我局将会同财政厅严格执行项目评审有关政策,确保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落实到位。
三、审计报告指出:“多列支出,挤占或超标准安排专项资金”
1、关于“省粮科院截留农户科学储粮专项资金104.36万元,用于工作经费”问题。
整改情况:我局已责成省粮科院按审计要求将预提工作经费104.36万元调整归还到原渠道,该笔资金已全部用于2014年我省农户科学储粮专项计划。今年在财政厅的支持下,根据《省粮食局、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4年农户科学储粮专项计划的通知》(湘财行联〔2014〕58号)精神,省财政厅已安排我省2014年农户科学储粮配套资金200万元,明确其中48.8万元用于工作经费,解决了此项工作无工作经费配套问题。
2、关于“湖南天下洞庭粮油实业有限公司将危仓老库改造专项资金211.94万元,用于旧办公楼维修改造” 问题。
整改情况:该公司已于今年6月按审计要求用自有资金归还了项目支出。为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管理,今年我局还从三个方面加强整改:一是已联合省财政厅下发了《湖南省2013年粮油仓储设施维修改造资金绩效评价方案》(湘财建〔2013〕72号)、《湖南省粮油仓储设施维修改造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湘财建〔2014〕8号);二是将“财务管理规范,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良好”纳入到2014年度全省粮食工作绩效考核指标,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加强监管,确保专款专用;三是我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粮油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从专项资金的资金支付、内部控制、绩效评价等方面作出进一步的规定和明确,促使粮油专项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四、审计报告指出:“财政资金下达不及时。省粮食局未按规定在9月底前下达省本级二次分配资金6,200万元(含年中追加3,125万元)”
整改情况:今年我局将把加快二次分配资金安排拨付进度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确保粮油千亿产业资金在规定时间内下达。6月初我局联合省财政厅下达了《2014年粮油千亿产业项目专项资金申报指南》,比去年提前了4个月,截止到9月底,已按期完成下达2014年资金计划。
五、审计报告指出:“违规投资办企业。省粮食局所属直属粮食企业生产经营指导办公室未经省财政厅批准,2012年出资1,000万元投资成立湖南三湘粮油产业有限公司。”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执行中组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严格实行政企分离。经查,我局机关和粮食企业生产经营指导办公室公职人员均没有在湖南三湘粮油产业有限公司兼职;二是今年3月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省属非国资委监管企业国有资产调查摸底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已向省政府办公厅和省国资委报送了《湖南省粮食局关于直属国有粮食企业国有资产监管有关建议的报告》,报告建议将湖南三湘粮油产业有限公司上交省国资委直接监管;三是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和《关于报送省属企业脱钩移交方案的通知》中提出的 “直接移交的企业2014年11月底前交由省国资委规范管理”的统一部署,我局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湖南三湘粮油产业有限公司移交工作。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