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22日在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省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大会秘书处共收到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代表建议)1260件。其中,由省人大机关承办14件(不含会办件,下同),省政府系统各单位承办1195件,省高级人民法院承办20件,省人民检察院承办4件,省直党群系统各单位承办27件。在各承办单位的共同努力下,目前均已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后,共收到闭会期间代表建议74件。截至11月10日,已有41件答复代表,还有33件尚在法定办理期限内,正在抓紧办理。现将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的办理和督办情况报告如下。
一、“一府两院”建议办理工作的主要特点
省人民政府、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办理代表建议的具体情况,将在本次会议上专门报告。总结“一府两院”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主要有以下三个特点:一是高度重视,办理工作效率较高。各承办单位将办理代表建议作为工作计划的重要内容、作为工作评价的重要指标,推动办理工作扎实、有序开展。省财政厅、省经信委等单位都将建议办理作为“一把手工程”,主要领导亲自召开交办会,亲自抓工作进度,亲自领办代表建议,承办处室对代表建议作到了早研究、早安排。二是细化措施,办理工作质量较高。各承办单位在建立健全制度、优化操作流程,明确办理要求、落实工作责任,加强沟通联系、注重解决问题等方面进一步细化措施,加大工作力度,通过办理代表建议,解决了一些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赢得了代表的认可。截至11月10日,建议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占建议总数的18.23%,正在解决或者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占61.31%,因条件限制或政策不允许暂时不能解决的占20.47%;代表对建议答复表示“满意”和“基本满意”占总数的98.89%。三是加强调研,举一反三效果较好。承办单位坚持把调查研究贯穿于承办工作始终,对一些热点、难点问题注意深入基层、深入一线,了解代表建议提出的背景、原因,研究制定方案时能将代表的意见吸收进来,将代表建议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与本部门重大课题调研、政策法规制定、长效机制建立紧密结合,进一步提升了建议办理的层次和水平,达到了办理一件建议、解决一类问题、推进一方面工作的良好效果。如省旅游局积极将代表建议所提事项纳入年度工作要点,保障了建议办理工作和业务工作的有机结合。
二、关于省人大机关和省直党群系统各单位办理代表建议的情况
今年省人大机关承办代表建议14件,省直党群系统各单位承办代表建议27件。各承办单位都做到了制度健全、职责明确、程序规范。多数承办单位能做到办前了解实情、办中协商沟通、办后征求意见,实现代表和承办单位的良性互动。
关于省人大机关建议办理情况。对陈建教代表提出的“将湖南省基层法律服务所条例修订列入2014年度立法计划”的建议、赵罗海等代表提出的“湖南省学校安全条例立法”等建议,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已将《湖南省基层法律服务所条例》修订和《湖南省学校安全条例》立法事项列入《2014-2015年立法计划》。对胡丽代表提出的“出台湖南省地方各级人大加强对地方各级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审查和监督条例”的建议,省人大常委会预工委承诺将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预算法》的情况,全面修订《湖南省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对薛开伍代表提出的“建立代表审议发言反馈机制”的建议,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明确将建立和完善代表审议发言时现场询问、当场答复的机制;在明年召开的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前将向“一府两院”专门提出这方面工作要求。对薛开伍代表提出的“规范我省人代会选举环节”的建议,我委拟向省人大会议秘书处组织组提出建议,将秘密写票处由现行的两个增设到五个;在会议填写选票阶段增设隔离带,防止无关工作人员进入代表座区。对杨洪峰等代表提出的“修订湖南省南岳衡山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的建议、谭秋云代表提出的“2014年开展全口径预算决算执法检查”的建议、黄赫鹰代表提出的“将代表建议满意度调查改为打分制”等建议,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法工委、联工委也都与代表面对面沟通交流,做好了解释和说明工作。
关于省直党群系统各单位建议办理情况。对陈纪明等代表提出的“进一步强化主流媒体社会责任”的建议,省委宣传部承诺将加大选题策划力度,积极推进报台、报网、台网互动,严格控制主流媒体尤其是都市类媒体的负面低俗报道,成立全省新闻道德委员会,提升新闻行业自律水平。对彭武长代表提出的“湘西州法官检察官招考录用实施倾斜政策”的建议,省委组织部答复将坚持实行适当的政策倾斜,湘西自治州等民族自治地区的职位,可作适当的地域限制,可确定适当比例的录用计划定向招录少数民族考生,可合理设置少数民族语言要求等。省编办在代拟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下放和保留的省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决定》中,充分吸纳曾甲全代表提出的“深化行政审批改革”的建议有关内容。省残联通过办理吴和枝代表提出的“给予重度残疾人特殊困难补助 ”的建议,积极推动出台有关重度残疾人的补助政策。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于今年5月19日决定对全省重度残疾人给予每人每月50元护理补贴。省委政研室在办理魏邦发代表提出的“调整安乡县全省小康建设分类指导二类县目标”的建议时,不仅就事论事向代表进行了说明解释,而且举一反三开展了大规模的调研走访,主动征求市州、县市区对推进全面小康建设的意见建议,共收集意见建议40多条,促进了有关工作。其他关于政法、工青妇等方面工作的建议,各承办单位也都按规定办理并答复了代表。
三、关于今年代表建议督办工作的有关情况
今年是我省代表建议督办工作层次最高、力度最大、反响最好的一年。省人大常委会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把建议督办作为一项事关人大工作全局的大事,切实抓紧抓好。通过创新督办方法,加大督办力度,走出了一条具有我省特色的督办工作新路子。
(一)加强领导,扩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建议办理专项工作报告的范围。常委会主任会议于今年4月份审定了《关于做好2014年度省人大代表建议督办工作的意见》。5月,受主任会议委托,我委向省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报告了今年的督办工作安排。9月,省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民政厅、财政厅、林业厅《关于2014年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和我委《关于2014年代表建议集中督办工作情况的报告》,省政府系统今年承办代表建议10件以上的单位负责人都列席了这次常委会。以上这些议程安排,在以前是从未有过的。本次常委会上还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建议办理工作综合报告。通过这样有计划、有重点、高密度的听取和审议代表建议办理和督办工作报告,使常委会组成人员既了解具体承办部门办理工作情况,提出意见;又能从整体上掌握“一府两院”办理工作,有利于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审议,督促承办单位提高建议办理工作整体水平。
(二)整合力量,形成省人大常委会督办代表建议的工作合力。为提高督办工作权威,形成督办工作的合力,发挥各专门委员会在业务、信息、日常联系方面的优势,主任会议创新了督办方式方法,将往年由省人大常委会分管副主任抓督办和我委具体督办,改为由常委会各位副主任分别带队,部分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和省人大专门委员会成员参加,组成6个督办组开展集中督办。5月至6月,各督办组分赴有关单位开展了第一轮集中督办。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于来山同志先后四次到省直有关厅局和“两院”进行集中督办,常委会其他各位副主任也采取各种方式牵头督办。通过集中听取承办单位负责人专题汇报的形式,各督办组全面了解了有关单位工作方案、制度建设、责任落实及今年建议办理答复情况和所提问题解决情况,并进行了点评。有的督办组还采取了邀请代表参加督办活动、安排会办单位共同汇报等形式,进一步加大了督办力度。通过督办,各承办单位基本做到了在法定期限内答复代表。第一轮督办后,我委向所有今年提出建议的489名代表寄送了征求意见函,各督办组也采取各种形式广泛收集代表意见。据不完全统计,各督办组共赴市州或代表工作所在地召开代表座谈会17次,面对面听取代表意见120余人次,省人大农业委、教科文卫委、财经委相关处室的同志全体动员,与提出了建议的代表全部进行了电话沟通。通过这样扎实做好收集代表意见工作,共收集到代表对48件建议反馈“不满意”。在此基础上,各督办组于9月份开展了第二轮集中督办,重点抓了代表反馈“不满意”建议的督办、抓了可能办出实效建议的督办。各督办组坚持问题导向原则,各选择了1-2个单位,督促他们改进工作,推动代表所提问题的解决。如针对省直某厅局存在制度不落实、答复敷衍代表的问题,陈君文副主任带领督办组的同志进行了上门督办,对该单位建议办理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严厉批评,督促整改。该单位高度重视,厅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决定对建议办理工作“换人”(更换建议办理分管厅领导和经办人员)、“换位”(调整处室职能)、“换机制”(修订有关制度并抓好落实);对所有建议重新研究、重新办理、重新答复。通过开展第二轮集中督办,原有的48件反馈“不满意”的建议中,有34件代表已表示“满意”;另有14件仍在重新办理中。
(三)突出重点,进一步增强重点处理建议办理的实效。今年主任会议确定了6件重点处理建议,由省人大常委会领导牵头,相关专门委员会负责督办。牵头督办的常委会领导刘莲玉、徐明华、蒋作斌、陈君文亲自交办建议、亲自参加实地调研,多次召集承办单位研究办理情况。全年共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实地调研、上门督办等督办活动17次。省人大民侨外委召开全体会议对承办单位提出的初步答复意见进行审议,并提出督办意见;教科文卫委、农业委、环资委都围绕督办的重点处理建议开展了专门的调研活动。财经委作为建议的主办单位,多次与会办单位进行专题会商研究。通过常委会领导、有关专门委员会和承办单位的共同努力,“解决定居台胞生活困难”、“加强农村幼儿教育管理和建设”、“推进农村可再生能源建设”、“调整以乡镇、行政村个数为依据分配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政策”、“加强人大对我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建立优化合理的拆迁补偿方式”等6件重点处理建议,都办出了实效、推进了有关工作,提出建议的代表给予了充分肯定。重点处理建议的办理,不仅解决了一些事关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重要问题,而且对建议办理整体工作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一是形成和出台了一批指导性、规范性较强的政策。如省国土资源厅代拟了《关于进一步规范集体土地上征地拆迁管理工作的通知》,省政府办公厅以湘政办发〔2014〕21号文件下发;省政府办公厅还转发了省人社厅《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意见》(湘政办发〔2014〕31号),对相关制度进行了调整和完善,将用地单位缴纳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标准由原来的“每平方米不高于20元”调整为“每平方米不少于30元”。省教育厅于7月份下发了《关于切实纠正学前教育“小学化”现象,提高幼儿园保教工作质量的通知》( 湘教发〔2014〕45号),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二是促使有关部门加大力度解决代表所提问题。省政府常务会议决定调整完善现行乡村撤并奖励政策,明确由省财政厅牵头,对各部门专项资金进行梳理,资金分配一般不与乡村个数直接挂钩。原省农办表示将报请省委、省政府召开高规格的全省农村可再生能源工作会议,推动我省农村可再生能源建设发展。省财政厅提高了我省老台胞困难补助经费,补助范围也进一步扩大。省人大财经委积极推动将《湖南省实施〈企业国有资产法〉办法》列入2015年地方立法计划审议出台项目,并牵头组织制定“加强人大对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国有资产监督职能”专题改革方案。
(四)探索创新,进一步加强代表对建议督办工作的参与。9月4日,根据今年的督办工作意见要求,我委组织30名省人大代表,对本年度承办省人大代表建议较多、建议办理工作较好的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林业厅、省商务厅的建议办理情况进行了评议。这在全国省级人大中尚属首次。评议会议召开之前,我们组织参加评议的代表广泛征集了当地其他代表的意见。评议会上,各被评议单位负责人作了汇报,14名代表作了评议发言。代表们肯定了六个被评议单位的建议办理工作,认为各被评议单位对代表建议的重视程度和办理主动性明显提升,办理态度诚恳,尊重代表,虚心听取代表意见,及时答复率和沟通联系率明显提高,部分问题通过建议办理得到了较好解决,推动了我省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代表们对承办单位办理态度、办理结果的满意率也相应提升。同时,也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并对今后的建议办理工作提出了一些建议和意见。随后,代表们进行了现场测评。省民政厅、省发改委、省林业厅、省财政厅排名前四位,被安排在9月下旬召开的常委会会议上汇报建议办理工作情况。评议活动的有关情况报告了省人大常委会、省人民政府领导,并向各督办组和所有的建议承办单位进行了通报。
(五)扎实推进,进一步加强建议办理和督办的基础性、公开性工作。今年6月,我委举办了一期代表专题学习班,在学习班上,有针对性地安排了有关代表建议方面的学习内容,帮助和引导代表进一步提出高质量的建议。7月,与省政府办公厅联合组织了一期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人员培训班。5月份,通过省人大常委会网站向社会公布了今年全部代表建议标题、代表姓名和承办单位,这在全国省级人大中尚属首次。许多网民也由此了解了省人大代表的履职情况,纷纷为代表们“点赞”。
今年的代表建议办理和督办工作在省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经过各有关单位的共同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主要体现在:一是各承办单位的宪法意识、人大意识和代表意识进一步增强。许多承办单位负责人表示,参加一次督办活动,就像上了一堂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课,使自己能够站在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高度来认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进一步增强。二是通过主流媒体高密度的宣传报道,进一步宣传了我省人大工作。据不完全统计,全年共有60余家中央、省级媒体对我省建议督办工作进行了报道。社会各界进一步知晓了人大制度的有关知识和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情况。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和部分兄弟省市区人大常委会主动来人来函,了解我省建议督办工作做法。三是督促承办单位进一步改进作风、推进了工作。许多建议承办单位进一步修改完善了建议办理工作制度,细化了建议办理工作流程和相关工作要求,完善了对建议办理工作的内部督促检查和评估考核机制。如省发改委建立了专门的省人大代表服务电子平台,通过信息化手段进一步提高了建议办理工作效率和水平。省财政厅完善建议办理目标考核制度,在全厅开展建议办理先进处室和优秀答复件评比表彰。四是促进了一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省民政厅承办代表建议过程中,将强化民生保障,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作为落脚点,争取省政府将养老服务产业列为全省服务业的重点产业;争取民政部将长沙市、湘潭市列入全国养老综合改革试点市。省交通运输厅下大力气解决代表重点关注的农村公路养护、危桥改造等问题,农村公路养护专项资金总额比去年增加20%;危桥改造的国省补助资金比例大幅提高。省林业厅积极办理有关提高公益林补偿标准的建议,集体和个人所有的省级公益林生态补偿标准得到提高,直接为林农增收1.86亿元。五是增强了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与代表的联系,扩大了代表对常委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的参与,将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重点与代表关注的问题紧密结合,推进了工作。六是代表的履职意识和履职热情进一步增强。省人大代表对今年的督办工作给予了一致好评,认为加强督办给代表“鼓了劲”、“撑了腰”,建议的标题、姓名等公开,既带来压力更带来动力,今后将不断提高建议质量,履职尽责。
尽管今年的建议办理和督办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我们仍应清醒地认识到,今年的建议督办工作只是开了个好头,许多影响建议办理效果的痼疾并没有根除,建议办理答复针对性不强、办理实效不明显的问题仍大量存在,个别单位甚至存在超期答复的现象,建议办理工作离代表的期待还有很大的差距。对今后的工作,需要将认真学习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讲话精神,按照总结、完善、提高的原则,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加强建议督办工作。一是调整完善常委会领导带队、各专委会对口督办的工作机制,增强督办工作的针对性。二是进一步探索完善代表评议的方式方法,增加被评议单位和参加评议的代表的数量,充分运用评议成果。三是督促省人民政府落实政府领导领办代表建议制度,涉及面广、综合性强的代表建议应由省政府领导领办。四是探索开展建议办理工作专题询问。五是加快推进建议及其答复内容公开。通过以上这些创新性举措,推动我省代表建议办理和督办工作再上新台阶。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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