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26日湖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湖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湖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15年2月3日在长沙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为:听取和审查湖南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湖南省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5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湖南省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湖南省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1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湖南省2015年省级预算;听取和审查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查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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