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环资委副主任委员姜玉泉一行到宁乡县调研大气污染和水污染防治情况。
本网讯 3月11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环资委副主任委员姜玉泉一行率调研组赴长沙市宁乡县对省人大常委会2014年大气污染防治执法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并就省人大常委会2015年开展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进行前期调研,主要了解湘江干支流水污染防治、湿地保护、江河水源涵养林保护、饮用水源地保护等情况。同时,省人大环资委还将开展三湘环保世纪行活动。
姜玉泉一行在宁乡县实地察看了金洲湖湿地保护情况、凤凰山国家森林公园水源涵养林保护情况,并对宁乡第二水泥厂、煤炭坝镇等地小石灰和小水泥厂整治和关闭退出情况进行了回访。
位于煤炭坝镇的长沙中柱水泥有限公司,是一家主要生产硅酸盐水泥的工厂,目前已经关闭。此前,这家水泥厂年产能为12万吨,其生产工艺及设备属于淘汰类,对当地造成了扬尘和噪音污染。
2014年12月4日,宁乡县环保局对中柱水泥下达《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停止生产,拆除主要生产设备。目前,中柱水泥已自行拆除两条机立窑生产线和磨机生产线,废铁、废物正在由回收站最后拆除。此外,宁乡水泥二厂也已经拆除淘汰类设备。
在宁乡召开的调研座谈会上,宁乡县副县长龚畅介绍,2014年8月,省人大常委会在全省的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中对宁乡县水泥立窑、石灰窑等传统行业指出了存在问题并反馈了整改意见。对此,宁乡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开展联合执法,强力推动整改落实。截至目前,全县11家立窑水泥全部淘汰到位,72家石灰窑、碎石场、精灰厂、矽砂矿实现停产整治,并对其中15家进行强制关闭。龚畅还表示,下一步,宁乡将建立污染举报和治污奖励制度,加大环境违法曝光力度;贯彻落实新《环保法》,提升监管执法能力;突出对重点行业的整治和后续监管,防止死灰复燃,对整治不到位的企业一律关闭;加快生态建设进程,提升全县生态环境质量。
调研组充分肯定宁乡在湘江干支流水污染防治、湿地保护、江河水源涵养林保护等工作上取得的成绩,希望宁乡继续加大城乡环境治理力度,探索建立生态环保长效机制,努力实现环境和社会效益的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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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柳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