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23日在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
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康为民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现在,我代表省高级人民法院报告司法公开工作的情况,请予审议。
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全省法院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立公信、以公信树权威,认真贯彻宪法法律关于审判公开的各项规定,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开的新要求,推动了法院工作的科学发展。今年上半年,全省法院新收各类案件18.52万件,同比上升16.26%,审结17.16万件,同比上升19.69%,社会公众满意度连续八次名列全省政法系统第一。
一、全面推进司法公开的主要做法及成效
全省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积极打造阳光司法工程,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全面提升司法公开水平,长沙、常德、郴州中院等8家法院被评为全国司法公开示范法院,还有14家法院被评为全省司法公开示范法院。
一是切实加强立案公开。全省各级法院把立案公开作为展示法院形象的第一窗口,从立案信访大厅的标准化建设入手,完善“一站式、低成本”诉讼服务平台,通过公告牌、电子触摸屏、多媒体视频和法院网站等载体,依法公开各类案件的立案条件、诉讼文书样式、诉讼费用交纳标准和减免条件、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诉讼风险提示等内容,完善接待窗口导诉、立案、查询、调解、诉讼事务办理、法律咨询等功能。加强网上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探索实行网上预约立案、网上信访、网上办事,打造立案公开新平台。为方便来访群众,有的法院通过网站、媒体对外公开院领导接访制度、内容、程序和事项,院领导轮流值班接待来访群众,对边远地区实行远程视频接访,为诉讼当事人提供更加便捷的诉讼服务。
二是深入推进庭审公开。全省各级法院将庭审公开作为审判公开的关键环节,依法、及时、全面推进司法公开。除依法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外,一审案件一律公开开庭审理。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加大二审、再审等案件开庭审理力度,今年1-8月,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各类二审案件8085件。刑事二审案件中,对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上诉案件和检察机关提出抗诉的案件均实现了开庭审理。对案件事实复杂、社会影响较大的民事、行政二审案件,依法公开审理,并根据旁听人数尽量安排合适的审判场所,努力满足各界群众的旁听需求。省法院公开审理了唐慧诉永州市劳教委行政赔偿案,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来自境内外35家媒体的50名记者和社会公众等200余人参加旁听。全面推进减刑假释案件的公开审理。省法院与省检察院、省监狱管理局召开减刑、假释工作协调会议,联合下发会议纪要,对所有减刑假释案件进行公示,对职务犯罪、涉黑犯罪等六种情形的案件一律开庭审理。积极创新庭审公开方式,完善庭审公开载体。全省法院已建成科技法庭192个,在科技法庭设立媒体席和同步庭审视频室,全程同步录音录像9400多案。同时,利用网络、微博、微信等现代信息技术推动庭审公开,通过“视频﹢微博”的方式图文直播案件庭审1142场,对庭审活动及各种文书、资料、实物证据等进行当庭展示。今年以来,对社会关注的“深圳市莱特妮丝服饰有限公司与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刘倩侵犯商标专用权纠纷”、“临武瓜农案”等案件进行了庭审直播。
三是完善执行信息公开。省法院制定《关于执行公开的若干意见》,明确了执行信息公开的范围、方式、重点内容和主要措施,坚持将执行的依据、标准、规范、程序以及执行过程向当事人和社会公开。积极开展“阳光执行年”活动,省法院与湖南经视合办“见证执行”专栏,对标的额较大、双方矛盾冲突激烈、久拖未执等案件的执行,邀请媒体进行全程跟踪监督,目前已播出10期。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执行信息查询系统,加快推进执行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目前,省法院已与省国土厅、住建厅、人民银行、交警总队及20余家商业银行建立了网络查控信息系统。2013年以来,全省法院执行信息系统录入执行案件信息11.5万件,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划拨等执行措施后及时告知双方当事人,选择鉴定、评估、拍卖等机构的过程和结果向当事人公开。充分发挥执行信息公开平台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作用,对失信被执行人采取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等信用惩戒措施,全省共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3471个。
四是积极推进听证公开。各级法院积极完善听证制度,明确听证的范围、方式和程序,规范听证行为。对涉及当事人或案外人重大权益的申请再审、执行裁判、国家赔偿等案件实行公开听证,充分尊重和维护当事人的诉讼权益。通过公告栏、门户网站等渠道提前公告听证事由、时间地点、听证法官、听证参加人的权利义务等信息。去年以来,省法院公开听证审理申诉及申请再审案件335件,公开听证率达97.6%。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察官等参与听证,不断扩大听证参加人范围,全面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有的法院把听证作为涉诉信访案件处理的必经程序,认真听取当事人的诉求,有效化解涉诉信访问题,取得了信访总量、越级访、重复访、群体访下降的良好成效。
五是大力推进裁判文书公开。各级法院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大力推进裁判文书上网,形成倒逼机制,提高文书质量和法官的业务素质,促进司法公正。加强裁判文书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省法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裁判文书公开工作的通知》,明确裁判文书上网的范围、程序和专门的管理部门。在湖南法院网的醒目位置设置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网址链接,确保裁判文书生效后依法及时公布。完善裁判文书公开的检查监督机制,每月通报全省法院裁判文书公开情况,分析裁判文书上网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工作落后的单位进行点名批评。为提高裁判文书上网质量和上网效率,省法院引入裁判文书纠错系统和文书公布系统软件,积极开展优秀裁判文书评选、讲评活动,并将优秀裁判文书汇编公开出版,供法官学习参考。同时,把握好推进司法公开与加强权利保护的关系,注重维护公民隐私和个人信息安全,对上网裁判文书中涉及当事人私密信息的文字作出必要的技术处理,防止被不当利用。截至8月底,全省法院累计在互联网上公开生效裁判文书达51.3万余份,裁判文书上网率居全国第7名、中部地区法院第1名。
六是扎实推进审务公开。全省法院以“大数据、大格局、大服务”理念为指导,加快审判流程公开平台建设,不断提高司法的开放度、透明度和参与度。近年来,全省共投入1.26亿元用于科技法庭、门户网站等信息化建设,143家法院均建成数字法院系统,并开通政务网站。省法院将原以新闻报道为主的外网升级改版为司法公开网,打造与社会公众相互沟通、彼此互动的信息化平台。及时公布法院基本情况、审判职能、人员状况、案件信息、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部署、规范性文件等动态信息,实现审务信息的公开透明,方便社会公众和当事人了解司法、参与司法、监督司法。大力加强新闻发布工作,今年省法院结合重要节点先后召开了依法打击食品安全犯罪、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活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情况、加强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依法打击毒品犯罪情况等7场新闻发布会。开通并启用湖南高院“官方微博”、微信平台,截至8月31日,湖南高院官方微博共发布各类微博1971条,其中原创837条,已推送发布微信46次,各类信息180余篇,微博影响力、发布量、粉丝量均排名全国法院前列。有的法院设立“网评法院”专栏,专人负责收集社会公众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回应。积极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 2013年以来全省法院共邀请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公众2.5万余人参加法院开放日活动700余场次,进一步增进了社会各界对司法的了解、理解和支持。全省各级法院定期向当地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寄送汇报资料,及时报告法院工作,自觉接受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监督。
二、司法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目前,我省法院的司法公开工作与时代的发展和人民群众的需求还有一些差距,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
第一,思想认识不够到位。有的法院领导没有充分认识到司法公开和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没有看到信息化对提高审判能力、促进司法公正的重要作用;对司法公开的制度建设、信息化建设缺乏科学研究和系统规划,司法公开的创新意识不强;有的法官片面认为司法公开增加工作负担,存在不愿公开、不敢公开的畏难情绪和被动公开、选择性公开的现象。
第二,工作机制不够适应。有的法院满足于做好规定动作,司法公开的广度、深度不够;有的法院对当事人和人民群众的司法公开要求缺乏及时有效的信息回应,特别是不能适应新媒体环境带来的新变化,司法信息发布时机不及时、范围不合理、方式不妥当,甚至被误读和炒作;上下级法院之间、法院各部门之间司法公开工作衔接配合还不够顺畅,相当一部分中基层法院还没有建立司法公开的专门管理机构。
第三,司法公开的物质保障和信息化建设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根据最高法院提出的对庭审活动全程进行录音录像的要求,我省法院还需要建设1200多个科技法庭,估算约需经费3亿多元,建设资金无法落实到位,目前不能做到每案必录。全省法院信息化建设与外省先进法院相比还有较大差距,省法院没有建成全省集中的信息数据管理中心,各级法院在司法公开信息平台建设、软件开发应用、信息目录设置等方面存在不科学、不规范、不统一等问题。受保密规定和人员编制、资金的限制,诉讼档案电子化工程尚未启动。全省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建设至少需要投入经费2亿多元,司法公开信息的数据采集自动化、智能化、系统化程度较低,无法完全满足当事人和人民群众对各类案件审判流程信息及时有效的查询。
三、加强和改进司法公开工作的几点打算
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法院将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为动力,努力开创司法公开工作的新局面。
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司法公开的责任感、紧迫感。全省各级法院将不断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充分认识到司法公正应当是“看得见的公正”,司法高效应当是“能感受的高效”,司法权威应当是“被认同的权威”。坚决打破“司法神秘主义”,切实增强司法公开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把深化司法公开变成人民法院和人民群众双向互动的过程,将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成人民法院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以人民群众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公平正义。
二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对司法公开的工作保障。不断完善全省法院司法公开工作的实施细则,把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作为各级法院“一把手”工程,积极主动争取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对司法公开工作在资金、设施、人力、技术方面的投入,不断完善硬件设施和技术条件,为深化司法公开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物质保障。加强司法公开技能的培训,切实增强司法公开的能力,确保中央和省委提出的各项要求落实到位。
三是进一步提高司法公开水平,树立公信权威的法院形象。不断扩大司法公开范围,拓宽司法公开渠道,创新司法公开方式。完善庭审公开制度,建立旁听席位信息的公示与预约制度,规范以图文、视频等方式直播庭审的范围和程序。完善审判信息数据库,方便当事人自案件受理之日起,在线获取立案信息和审判流程节点信息。继续加强裁判文书上网工作,完善文书查询检索、信息聚合功能,方便公众便捷查阅裁判文书。整合各类执行信息,实现执行信息公开平台与各类征信平台的有效对接,充分发挥执行信息公开平台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作用。推进司法拍卖方式改革,重点推行网络司法拍卖模式。
四是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狠抓司法公开的落实。完善司法公开制度落实情况的考评标准,健全司法公开的考核评价机制。加强对下级法院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的指导,完善司法公开的督促检查机制。认真听取人民群众对司法公开制度落实情况的意见建议并及时反馈、整改,确保司法公开工作始终处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建立健全问责机制,细化和分解落实司法公开的职责,对于在诉讼过程中违反审判公开原则或者在法院其他工作中违反司法公开相关规定的,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加快推进司法公开,全力打造阳光司法,是我省法院在新的历史时期面临的一项艰巨任务。我们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以深化司法公开为重要突破口,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完善司法工作机制,不断推动司法公正的实现,为建设法治湖南作出新的贡献!
来源:湖南人大网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