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23日在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
朱必达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游劝荣检察长向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提名我为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人选,这是组织对我的信任和关怀,我心怀感激。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的安排,我向各位领导汇报一下个人的有关情况和一些思考,请批评、指正。
我出生于1963年1月,湖南澧县人,1986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学院法律专业,同年进入省检察院工作,历任书记员、助理检察员、审查批捕处副处长、办公室副主任、审查批捕处处长、民事行政检察处处长、省检察院副厅级干部等职务。期间,两次到基层检察院办案锻炼、挂职锻炼。2007年11月至2012年6月,任岳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2012年6月至今任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反贪局长。
在岳阳工作的五年,作为市州检察院检察长,我注意工作抓重点,以点带面,推动工作。一是抓队伍,筑牢根基。队伍建设首要在班子,班子成员之间怎样开展工作,我提出了有职有权、尽职尽责、分工协作、理解互信的工作原则。倡导树立开放、开明、包容的胸怀。我本人则坚守把自己做小,把别人放大,把事情做好的行事风格,认认真真做好每一件事,不把自己太当一回事。党组一班人由此精诚团结、奋发向上,形成了一心一意谋发展,沉下身去干实事的良好氛围,提高了班子的凝聚力、向心力。其次,注意从三个方面抓检察队伍建设,即抓思想政治建设,提高干警的政治素质;抓法律监督能力建设,提升干警的业务素养;抓纪律作风建设,树立检察人员良好的执法形象。二是抓办案,规范执法。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履行职责的主要形式和基本途径就是办案。无论是查办职务犯罪,惩治腐败,还是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及其他诉讼监督工作,我都特别注意程序正义,既严格执法又不机械执法,注意办案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五年中,市检察院在全省检察机关执法质量考评中都排名前列。三是抓协调,理顺关系。在岳阳工作期间,我特别注意与市委、人大、政府、政协等领导机关和相关部门的汇报、沟通,注重理顺内部工作关系,坚持做到三个结合,即把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把传统和现代相结合,把党性和人性相结合,市检察院队伍建设、执法办案、“两房建设”(办案用房和侦查技术用房)、经费保障等方面都得到了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的重视理解和强力支持,也得到了全体干警的全力支持。
自2012年担任省检察院反贪局长以来,在院党组和检察长的领导下,我坚持以办案为中心,把主要精力集中于抓办案,以实实在在的办案成果彰显党和政府反腐败的坚强决心。一是充分发挥省院反贪局自身带头办案的示范引领作用。近两年来,省院反贪局直接和指挥查办厅级干部贪贿案件16件16人,在查办此类大要案时,凡属主要对象抓捕到位、审讯突破、办案安全以及其他重大追逃追赃等侦查工作,我都倾注全部精力,在办案点上加班加点,研究方案,攻坚克难,确保每个案件侦查工作紧张有序向前推进。二是转变侦查方式,提升执法理念,及时适应修改后刑诉法对侦查办案的新要求。针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措施适用中的突出问题开展调研,起草并提请省院检委会研究下发了《湖南省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案件适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措施应注意的有关事项》,规范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措施在我省的适用。三是坚持狠抓办案工作区准用证制度、安全监察员和看、审、录“三分离”制度的落实。先后与湘雅、附二医院等医疗单位签订办案医疗保障协议,全省各级检察院全部建立办案医疗“绿色通道”,为办案安全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在努力工作的同时,我比较注意思考积累、总结提炼执法办案中的一些心得体会,撰写的《履行检察职能,切实保障民生》在《求是》杂志发表;撰写的《涉检上访的成因与对策》被评为全省检察理论研究年会一等奖;组织编写了《反贪侦查实务300问》用于指导侦查办案。
我深深知道,个人的智慧是有限的,个人的力量是单薄的,个人的贡献是微小的。回顾这些年的工作、生活经历,我真切地感受到自己的点滴成长和进步都离不开组织的培养、领导的关怀、同事的关心抬爱。对此,我常怀感恩之心,常思敬业之责。作为副检察长提名人选,我一方面深感责任重大,另一方面也深知自己的能力和水平还有许多不足。如学习不够系统深入,对如何适应修改后刑诉法、刑诉规则的新要求提高侦查办案水平的新思路、新措施、新方法不多等等,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克服。我将诚恳地接受省人大常委会的挑选。任职如获通过,我将努力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认真学习,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坚持终身学习,不断完善自己,增强从理论中吸取营养的能力,努力跟上时代的步伐。多读多看,增加新知识,不断优化自己的知识结构。同时,讲求学习方法和效果,力求正确学习,努力做到:精于学习,把厚书变成薄书;勤于思考,把它有变为己有;勇于实践,把知识变为能力;善于总结,把经验变成智慧。
二是牢记宗旨,忠诚履职。作为共产党员,我一定牢记宗旨,执法为民;作为检察官,我一定忠于法律,报效国家。时刻提醒自己要有三个敬畏之心:敬畏历史,使自己的工作经得起实践和历史的检验;敬畏百姓,让自己做的事情对得起养育我们的衣食父母;敬畏人生,将来回首往事的时候不会感到后悔。在执法办案中,把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司法理念体现在自己所办的每一个具体案件中,让老百姓真正感受到法律的尊严和公平正义。作为省检察院班子成员,始终保持一颗坦诚心,团结同志。顾全大局,积极协助检察长抓好全盘工作,自觉配合各位副检察长和其他班子成员,齐心协力把全省的检察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同时,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主动做好本职工作,善谋敢干。
三是接受监督,廉洁从检。我一定自觉接受监督,特别是自觉接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认真办理人大、人大常委会和各专门委员会的交办事项,接受在座各位领导和同志们的监督,切实做到在严格监督下开展工作。同时,时刻告诫自己:一定守住底线,不越雷池;坚守本份,理智淡定。永远记住两句话:得意就会忘形,乐极就会生悲。工作上追好求优,生活上知足常乐。不断加强自身修养,努力在世俗的诱惑面前保持独立清醒的价值判断,不当权力的婢女,不做金钱的奴隶,公道正派,忠诚履职,让党和人民放心满意。
以上汇报,请各位领导批评指正。
游劝荣检察长向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提名我为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人选,这是组织对我的信任和关怀,我心怀感激。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的安排,我向各位领导汇报一下个人的有关情况和一些思考,请批评、指正。
我出生于1963年1月,湖南澧县人,1986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学院法律专业,同年进入省检察院工作,历任书记员、助理检察员、审查批捕处副处长、办公室副主任、审查批捕处处长、民事行政检察处处长、省检察院副厅级干部等职务。期间,两次到基层检察院办案锻炼、挂职锻炼。2007年11月至2012年6月,任岳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2012年6月至今任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反贪局长。
在岳阳工作的五年,作为市州检察院检察长,我注意工作抓重点,以点带面,推动工作。一是抓队伍,筑牢根基。队伍建设首要在班子,班子成员之间怎样开展工作,我提出了有职有权、尽职尽责、分工协作、理解互信的工作原则。倡导树立开放、开明、包容的胸怀。我本人则坚守把自己做小,把别人放大,把事情做好的行事风格,认认真真做好每一件事,不把自己太当一回事。党组一班人由此精诚团结、奋发向上,形成了一心一意谋发展,沉下身去干实事的良好氛围,提高了班子的凝聚力、向心力。其次,注意从三个方面抓检察队伍建设,即抓思想政治建设,提高干警的政治素质;抓法律监督能力建设,提升干警的业务素养;抓纪律作风建设,树立检察人员良好的执法形象。二是抓办案,规范执法。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履行职责的主要形式和基本途径就是办案。无论是查办职务犯罪,惩治腐败,还是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及其他诉讼监督工作,我都特别注意程序正义,既严格执法又不机械执法,注意办案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五年中,市检察院在全省检察机关执法质量考评中都排名前列。三是抓协调,理顺关系。在岳阳工作期间,我特别注意与市委、人大、政府、政协等领导机关和相关部门的汇报、沟通,注重理顺内部工作关系,坚持做到三个结合,即把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把传统和现代相结合,把党性和人性相结合,市检察院队伍建设、执法办案、“两房建设”(办案用房和侦查技术用房)、经费保障等方面都得到了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的重视理解和强力支持,也得到了全体干警的全力支持。
自2012年担任省检察院反贪局长以来,在院党组和检察长的领导下,我坚持以办案为中心,把主要精力集中于抓办案,以实实在在的办案成果彰显党和政府反腐败的坚强决心。一是充分发挥省院反贪局自身带头办案的示范引领作用。近两年来,省院反贪局直接和指挥查办厅级干部贪贿案件16件16人,在查办此类大要案时,凡属主要对象抓捕到位、审讯突破、办案安全以及其他重大追逃追赃等侦查工作,我都倾注全部精力,在办案点上加班加点,研究方案,攻坚克难,确保每个案件侦查工作紧张有序向前推进。二是转变侦查方式,提升执法理念,及时适应修改后刑诉法对侦查办案的新要求。针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措施适用中的突出问题开展调研,起草并提请省院检委会研究下发了《湖南省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案件适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措施应注意的有关事项》,规范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措施在我省的适用。三是坚持狠抓办案工作区准用证制度、安全监察员和看、审、录“三分离”制度的落实。先后与湘雅、附二医院等医疗单位签订办案医疗保障协议,全省各级检察院全部建立办案医疗“绿色通道”,为办案安全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在努力工作的同时,我比较注意思考积累、总结提炼执法办案中的一些心得体会,撰写的《履行检察职能,切实保障民生》在《求是》杂志发表;撰写的《涉检上访的成因与对策》被评为全省检察理论研究年会一等奖;组织编写了《反贪侦查实务300问》用于指导侦查办案。
我深深知道,个人的智慧是有限的,个人的力量是单薄的,个人的贡献是微小的。回顾这些年的工作、生活经历,我真切地感受到自己的点滴成长和进步都离不开组织的培养、领导的关怀、同事的关心抬爱。对此,我常怀感恩之心,常思敬业之责。作为副检察长提名人选,我一方面深感责任重大,另一方面也深知自己的能力和水平还有许多不足。如学习不够系统深入,对如何适应修改后刑诉法、刑诉规则的新要求提高侦查办案水平的新思路、新措施、新方法不多等等,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克服。我将诚恳地接受省人大常委会的挑选。任职如获通过,我将努力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认真学习,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坚持终身学习,不断完善自己,增强从理论中吸取营养的能力,努力跟上时代的步伐。多读多看,增加新知识,不断优化自己的知识结构。同时,讲求学习方法和效果,力求正确学习,努力做到:精于学习,把厚书变成薄书;勤于思考,把它有变为己有;勇于实践,把知识变为能力;善于总结,把经验变成智慧。
二是牢记宗旨,忠诚履职。作为共产党员,我一定牢记宗旨,执法为民;作为检察官,我一定忠于法律,报效国家。时刻提醒自己要有三个敬畏之心:敬畏历史,使自己的工作经得起实践和历史的检验;敬畏百姓,让自己做的事情对得起养育我们的衣食父母;敬畏人生,将来回首往事的时候不会感到后悔。在执法办案中,把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司法理念体现在自己所办的每一个具体案件中,让老百姓真正感受到法律的尊严和公平正义。作为省检察院班子成员,始终保持一颗坦诚心,团结同志。顾全大局,积极协助检察长抓好全盘工作,自觉配合各位副检察长和其他班子成员,齐心协力把全省的检察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同时,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主动做好本职工作,善谋敢干。
三是接受监督,廉洁从检。我一定自觉接受监督,特别是自觉接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认真办理人大、人大常委会和各专门委员会的交办事项,接受在座各位领导和同志们的监督,切实做到在严格监督下开展工作。同时,时刻告诫自己:一定守住底线,不越雷池;坚守本份,理智淡定。永远记住两句话:得意就会忘形,乐极就会生悲。工作上追好求优,生活上知足常乐。不断加强自身修养,努力在世俗的诱惑面前保持独立清醒的价值判断,不当权力的婢女,不做金钱的奴隶,公道正派,忠诚履职,让党和人民放心满意。
以上汇报,请各位领导批评指正。
来源:湖南人大网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