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法制办25日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对家庭暴力行为,任何组织和公民有权劝阻、制止,或向公安机关报案。
【如何界定】 征求意见稿对家庭暴力进行了界定,是指家庭成员之间实施的身体、精神等方面的侵害。所称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具有家庭寄养关系的人员之间的暴力行为,视为家庭暴力。
根据相关说明,有恋爱、同居、前配偶等关系人员之间发生的暴力行为,与一般社会成员之间发生的暴力行为没有实质区别,由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等法律调整。
【如何处置】 针对家庭暴力的处置,征求意见稿从家庭暴力的发现和报案、公安机关的处置、对受害人的救助、人民法院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等环节作了规定。其中,因家庭暴力导致离婚诉讼的,征求意见稿要求人民法院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住房等方面保护受害人的利益。
征求意见稿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赡养、抚养、收养、继承等民事案件过程中,家庭暴力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裁定。人身安全保护裁定包括禁止加害人对受害人再次加害;责令加害人迁出受害人住所;禁止加害人接近受害人;禁止加害人对受害人住所及其他共同所有的不动产进行处分。
【如何追责】 在法律责任方面,征求意见稿明确,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加害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裁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专家认为,此次拟专门制定的反家庭暴力法,将有助于提高全社会反家庭暴力意识,加大反家庭暴力工作力度。■据新华社
长沙行动
“反家暴”签名数百市民参与
广场舞《小苹果》律师版,反家暴市民街头签名……11月25日上午,在长沙市岳麓区桐梓坡路步步高广场前,开展了一场以“零暴力,零容忍——给爱一个没有暴力的净土”为主题的系列反家暴活动。活动由长沙市妇联、湖南英萃律师事务所、春雷公益联合举办。来自湖南师大、湖南财政经济学院的大学生志愿者们也积极参加到活动中来。
11月25日是第16个国际反家暴日。活动举办方希望通过行动有效提高人们反家暴的意识,学会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据悉,仅“反家暴”签名活动短短几小时便征集到了数百位市民的响应。(责任编辑:陈柳)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张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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