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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检查全省专利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来源: 作者: 编辑:redcloud 2016-08-17 12: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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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7月28日在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
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董岳林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部署,省人大常委会今年在全省范围内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和《湖南省专利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细则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这次执法检查有三个特点:一是常委会高度重视。常委会副主任于来山主持研究部署执法检查工作,成立了由常委会副主任刘莲玉为组长的执法检查组,制定了执法检查方案,并决定将执法检查报告提交本次会议审议。二是执法检查扎实深入。4月15日,执法检查组召开会议,听取了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省政府办公厅、省知识产权局等10个部门贯彻实施专利法律法规情况的汇报。4月下旬至5月上旬,常委会副主任谢勇、刘莲玉分别带队赴长沙、益阳、湘潭和株洲、岳阳市进行重点检查或专题调研,实地查看24家高新技术企业,召开9次座谈会。三是上下积极配合。各市州人大常委会认真开展执法检查,并向省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了执法检查情况。现场检查中,长沙、株洲、岳阳市政府领导陪同执法检查,听取检查组意见。益阳市委书记、市长参与了在益阳的重点检查活动,并根据检查组反馈的意见提出了初步整改措施。
从检查情况看,“一法一细则一条例”在全省得到了比较全面的贯彻实施,但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贯彻实施专利法律法规取得的主要成效
  (一)贯彻实施专利法律法规的环境不断优化。一是专利法规政策体系不断健全。自2009年以来,省委、省政府发布了《创新型湖南建设纲要》,将“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和“研究人员百人年专利申请量”等指标作为创新能力建设的重要目标;省人大常委会颁布实施了《湖南省专利条例》;省政府制定实施了《湖南省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纲要》、《湖南省专利奖励办法》等一系列配套政策文件;全省14个市州、96个县市区出台了与专利相关的政策文件,有力地推动了我省专利事业发展。二是财政投入持续增长。2013年全省财政专利经费支出1.24亿元,年均增长25.7%,高于同期经常性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省本级财政专利经费支出5427.93万元,年均增长15.3%。全省大部分市州设立了专利专项资金,2014年长沙市本级财政专利经费达1500万元,长沙经开区财政预算专利经费5000万元。三是宣传培训深入开展。省级主要媒体近五年来刊播相关专利专题、新闻2000多个(条)。省知识产权局2009年以来举办各类培训200余次,参训3万余人次。各地积极宣传专利法律法规和政策,将其纳入干部培训和普法考试的重要内容,开展专利知识“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为专利事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专利保护状况得到改善。一是行政保护逐步加强。全省相继开通“12330”知识产权举报投诉热线,建立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自2009年以来,共受理7000多个电话投诉举报,办结维权援助案件36件,协助时代集团、科力远等企业处理二十余起专利事件(案件),挽回经济损失数十亿元。制定了《湖南省专利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在全国率先开发使用“专利行政执法管理信息系统”,进一步规范专利行政执法行为。五年来全省共检查带专利标识的商品100多万件,办理各类专利行政执法案件4864件,维护了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二是司法保护力度加大。2009年至2013年,全省法院共受理专利一审案件522件、二审案件73件,专利案件占知识产权案件比例从2009年的9%上升到2013年的15%左右。近五年来,全省法院专利纠纷案件年结案率在95%以上,部分法院达到100%,近40%的以调解方式结案,案件上诉率由2009年的22.22%下降到2013年的10.53%。
  (三)专利创造和运用水平逐步提升。一是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快速增长。2013年全省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分别为41336件、24392件,是2009年的2.59倍、2.94倍。五年来PCT专利申请1208件,是2009年之前总和(305件)的近四倍。近3年湖南PCT专利申请全国排名第7,中部排名第一。长沙市2011年以来发明专利授权量连续3年跻身全国城市前10强,2013年以每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14.1件居全国副省级城市和省会城市第5位。二是企业日益成为专利创造的主体。2009年至2013年,全省企业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分别为75206件、48562件,占全省同期申请量和授权量的51.9%、56.5%。世界起重能力最强的履带起重机、世界最大功率海上风力发电机、世界运行速度最快列车的牵引电传动系统等,充分体现了我省企业的专利创造能力。株洲南车时代电气的“一种直线感应电机恒转差频率矢量控制方法及系统”、中联重科的“动力单元及其控制方法”、三一重工的“一种混凝土输送泵的节能控制方法”获中国专利金奖。三是专利对产业发展的支撑作用明显增强。我省材料及分析、工程起重机械及元件、运输储存装置、化工工程及设备四大产业,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超过1000件,支撑产业成长为年产值过千亿的支柱产业。安化黑茶产业专利拥有量从2007年的15件增加到现在的437件,实现了对黑茶产业全领域的专利保护,促进了传统产业的转型升级,黑茶专利产品年产值由1800万元增长到38亿元,占总产值的比重由20%上升到63%。
  (四)专利基础工作逐步加强。一是专利服务平台建设取得进展。建立了省级专利公共服务平台,年访问量突破30万人次,日均下载专利信息5000余条,通过平台实现专利交易额年均4000万元以上。建成了“中国•株洲轨道交通专利信息中心”、“中国•湘潭机电专利信息中心”和“专利分析与评估中心”等行业专利信息服务平台,全省100多家企业建立了专利信息平台或产品专题数据库,企业专利信息运用能力不断增强。二是试点示范工作成效明显。全省先后有11个城市、4个园区、15个县市区和38家企事业单位进入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50家企业进入国家贯标试点,长株潭成为全国首个知识产权工作示范城市群,长沙市、株洲市跻身全国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先后开展了6批78个县市区的知识产权工作试点示范,目前有66个完成试点,25个成为省级示范县市。五年来,全省知识产权局系统先后多次被评为全国先进单位。三是人才培养工作有所加强。《湖南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把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作为四大重点任务之一,《湖南省知识产权人才发展规划》提出了建设“533”人才工程和“两院一基地”平台建设工程。全国首个知识产权培训基地落户湖南大学。湘潭大学、中南大学成立知识产权学院。2009年以来培养知识产权方向博士和硕士研究生400多名、在校生超过500人。省直相关部门培训专利工程师800余人。五年来新获得专利代理人资格239人,全省获得专利代理人资格达555人。
    二、专利法律法规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专利法治意识还比较淡薄。一是部分地方政府对依法推进专利战略实施的重要性认识不高,缺乏抓专利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对专利工作研究不够、力度不大、措施不实。少数地方专利管理基本处于无机构、无人员、无经费的状态。二是一些职能部门专利意识不强。产业、区域、科技、税收、贸易、政府采购等政策与专利政策衔接不够,专利权在经济、文化和社会政策中的导向作用不强;专利权质押贷款门槛过高,专利融资渠道不畅。三是有些企事业单位专利意识薄弱。多数企事业单位没有建立有效的知识产权制度,专利管理机构、人员没有得到落实。2013年全省近80%大中型企业没有专利申请,32%的高新技术企业2年内没有专利授权。侵犯专利权现象比较突出,个别地方个别行业甚至存在群体侵权、重复侵权现象。
  (二)专利质量不高。一是发明专利比重偏低。发明专利占比不高,特别是技术含量高、专利状态稳定、市场价值大、经得起无效宣告的发明专利更少。全省累计发明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仅占专利申请和授权总量的27.12%、13.08%。全省2013年发明专利授权量仅占全国总量的2.51%,分别为北京、广东、江苏的17.46%、17.99%、21.52%。2013年全省每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为2.6件,远低于全国4.02件的平均水平。二是核心技术专利不多。新材料、新能源、生物、信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自主创新能力不足,关键技术缺乏,在行业内话语权不够、竞争力不强。特别是重点领域关键产业缺乏自主核心技术,国外专利申请少,企业***布局能力差,严重制约了产业的发展。2013年,全省PCT专利申请量仅占全国总量的0.58%,为广东的1.15%。我省历年来累计PCT专利申请1513件,还不到华为公司2013年申请量的一半。三是授权专利整体质量不高。在专利申请中存在重数量、轻质量现象。有的纯粹为项目验收、职称评奖、申报高新企业进行专利申请,专利无法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有的则利用实用新型专利无需实质审查的规定,将现有技术申请专利且获得授权,致使其他企业不得不耗费较大人力物力进行无效或规避设计,造成公共资源的极大浪费。
  (三)对专利权人合法权益的保护不力。一是行政执法权限不足、措施缺、力量弱。基层专利管理部门机构不全、编制偏少、经费不足、执法装备不齐的情况比较普遍,无法适应日益繁重的专利纠纷行政执法需求。目前,我省尚有部分市州没有专门的专利行政执法机构,大部分县市没有足额配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执法人员。某市知识产权系统只有1人从事专利工作,县区均未配备专职人员。专利法赋予专利行政执法机关的职权比较原则,执法权限不足。相应强制措施的缺失,无法有效制裁和震慑侵权行为,难以发挥行政执法方便快捷有效的作用。二是司法诉讼时间长、成本高、效果差。执法检查中,企业普遍反映“侵权成本低、维权成本高”,“法律上赢了、经济上输了”。如长沙深湘通用机械公司诉某公司粉碎设备专利侵权案,从2001年至今14年,历经4次专利鉴定、1次专利复审委审理、10次法院审理,至今尚未结案,判决赔偿金额由200万元降至110万元,直至该发明专利20年保护期满被终止,专利权人尚未得到任何赔偿。三是地方保护主义不同程度存在。随着跨省专利侵权纠纷增多,在专利行政执法和司法中的地方保护主义严重影响了对专利权人合法权益的保护。我省多家企业反映在外省进行维权时遭遇过地方保护。
(四)专利工作保障条件有待改善。一是投入保障不足。近年来,我省财政专利投入虽然逐年增长,但由于基数小,各级财政特别是县市级财政投入与事业发展需要仍有差距。2013年,全省有9个地级市市本级财政专利工作经费不足100万元,个别市仅为8万元;有27个县市区专利工作经费不足5万元,还有6个县市区没有安排专利工作经费。企事业单位对专利投入不能满足专利创造和运用的需要。部分企事业单位对职务发明人的“一奖两酬”没有真正落实。二是融资保障不足。目前,我省尚无统一的专利权评估标准和权威评估机构,缺少专业的融资对接平台,评估行为不规范,评估价值难以采信,金融资本进入专利领域渠道不畅,融资成功率低。自2009年开展专利权质押贷款以来,全省共60件专利权质押贷款总金额才4.08亿元,远远不能满足企业对资金的巨大需求。金博复合材料公司向某银行申请专利权质押贷款,历时8个多月,银行授信才300万元,企业最后因申请周期长、融资成本高而放弃。三是人才保障不足。专利人才总量不足,尤其是懂管理、懂专业的知识产权复合型人才和知识产权实务型人才缺乏。基层专利行政管理人才队伍专业素质不高,某市市、县两级没有一个法律本科学历的专利行政执法人员。技术类专利司法审判人才紧缺,大部分专利审判法官没有理工科专业背景,在技术比对等专业问题上缺乏经验。专利信息、咨询、鉴定、评估、中介等服务人才偏少,全省执业专利代理人仅169人,其中50岁以上的超过50%。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人才严重不足,配备专兼职人员的规模以上企业不到100家。懂国际规则的高层次人才更是奇缺。专利中介机构服务能力不强,全省仅有专利代理机构31家,至今仍有3个市州没有专利代理机构。省内专利代理机构专利代理量不到全省申请总量的一半,且呈逐年下降趋势。
    三、几点建议
  (一)要进一步提高全社会贯彻实施专利法律法规的责任意识。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专利法律法规对促进技术进步、推动国家实现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性,加强对专利工作的领导,将专利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专利指标纳入全省经济、科技等工作的评价考核体系,在制定产业发展、结构调整、科技进步、招商引资、人才引进等政策中要充分体现知识产权导向,把专利的拥有、利用、保护及管理作为本省项目立项、资金使用、奖励评优、职称评审、资质认定的评价标准之一。各部门要综合运用财政、税收、金融、投资、产业等政策,大力引导和支持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创造和运用专利。要加强专利知识和专利法律法规宣传培训,尤其要加强对企业管理人员的学习培训,增强全社会特别是企业的专利意识,提高专利工作能力和水平。
  (二)要依法加大专利事业发展经费投入。各级政府要将专利事业发展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并随财政收入的增长逐步增加,切实保障专利工作机构运转和事业发展。要设立专利工作专项经费,用于专利战略实施、优势企业培育、专利申请资助、专利保护、专利信息平台建设等工作。要积极引导企业以及全社会加大专利投入,进一步落实激励企业专利创造和运用的各项法律和政策措施,鼓励企业落实对职务发明人“一奖两酬”的规定,引导企业真正成为技术创新投入的主体。要积极引导和扶持社会资金进入专利领域,进一步加强专利质押贷款工作,推动建立质押贷款、风险投资、上市等多层次的专利技术融资体系,政府项目资金优先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良好产业发展前景的专利项目或产品倾斜,推动一批知识产权优势企业通过资本市场上市融资。要制定有利于专利奖酬兑现和参与收益分配的政策措施。
  (三)要切实保护好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要完善司法和行政执法两条途径协调运作的专利保护模式,促进专利行政执法与司法有效衔接,降低专利维权成本,提高执法效率。要充分发挥专利司法保护主渠道作用,积极探索建立符合知识产权特点和规律的专业化审判机制,切实加大对侵权行为的判赔力度,提高司法审判的质量和效率。要继续发挥专利行政执法查处迅速、程序简便的优势,理顺和加强专利管理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与专利事业发展相适应的专利行政管理机构,依法足额配备专利行政执法工作人员,提高执法能力。要在全省范围内推动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构的建立,加大维权援助投入力度,有效提供维权援助公共服务。要引导、扶持行业协会不断提高服务意识和水平,建立和完善协议调解、仲裁机制,促进行业、行政与司法调解的有效衔接,及时有效解决专利纠纷。
  (四)要大力加强专利信息平台建设和专利服务机构建设。省政府要对全省专利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统筹规划、科学布局,构建和完善覆盖面广、分类科学、功能齐全、数据详实、信息权威的省级专利信息公共服务平台,逐步建设支柱产业、特色行业、重点企业的专利信息数据库,为全社会提供完整、准确的专利信息。要推进专利基础信息资源的开放和利用,大力提高信息资源的共享程度和网络化服务水平,避免重复建设,杜绝资源浪费。要改善中介机构的发展环境,扶持和培育一批专业化的中介机构,大力促进专利代理、咨询、交易、托管和资产评估等专利服务业的发展。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专利代理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管、扶持和引导,加强服务能力建设,推动专利代理服务行业向专业化、规范化和国际化方向发展。
  (五)要高度重视加强专利人才队伍建设。要完善专利人才培养、评价激励的机制和政策措施,按照《湖南省知识产权人才发展规划(2011-2020)》提出的总体目标和任务,造就一支数量充足、结构优化、布局合理、素质较高,能基本满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专利人才队伍。要积极推动将专利专业人才纳入职称评价范围,研究完善专利专业人才评价体系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要以扩大专利人才规模为基础,以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专利人才培养为重点,带动整个专利人才队伍发展,进一步促进专利人才结构优化升级。要深入开展专利人才教育和培训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继续加强对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的知识产权普及培训工作,大力培养适应专利事业发展需求的专业人才。
  (六)要建立健全重大经济活动中的专利审议机制。要结合我省实际,在重大建设项目、重大科技专项、重大并购事项、重点引进项目、重大国际科技合作项目、重点装备进出口、核心技术转让等经济活动的立项、备案、核准、审批等环节中,事先应进行专利预警分析和风险评估。对投入财政性资金资助或者涉及国有资产数额较大的重大经济活动,应当要完善知识产权审议制度,进行专利状况评估和跟踪分析。对于重大科技专项,立项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专利管理制度,维护项目研究开发所产生的重要技术成果的知识产权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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