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28日在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
周农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的要求,我在这里汇报一下个人简历、近年来的工作情况和今后的工作打算。
我生于1962年8月,湖南益阳人,1985年2月入党。1982年毕业于湖南大学化工系,2006年获得中央党校法学专业研究生学历。1982年7月至1999年10月在娄底工作,先后任湖南省资江氮肥厂技术员、厂团委副书记,共青团娄底地委副书记、书记,双峰县委副书记(正处级),娄底地委宣传部副部长(正处级);1999年10月至2006年6月在怀化工作,先后任会同县县长、县委书记,溆浦县县委书记,鹤城区区委书记;2006年6月任省监察厅副厅长,2006年11月当选为省纪委常委,2011年11月当选为省纪委副书记;2014年2月当选为第十二届省人大常委会委员。
到省纪委、省监察厅任职八年多来,认真执行中央纪委监察部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在省纪委常委会的领导下,积极学习,扎实工作。一是忠诚履职当好助手。认真参与省纪委常委班子和省监察厅领导班子的集体领导,自觉维护班子团结,积极谋划全局性的重要工作和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举措,认真抓好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二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任务,参与组织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四化两型”建设、推进“三量”齐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等重大决策部署的监督检查,严肃纠风治乱,推进行政监察,执行行政问责,维护群众利益,把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落到实处。三是求真务实积极担当。对分管工作,做到思路清、情况明、办法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建立权力运行防控廉政风险制度。依纪依法文明办案,组织查办了一批有影响的大要案件,贯彻严格执纪和宽严相济相结合的方针,取得较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纪效果。积极推动纪检体制改革,调整内设机构,完善派驻机构统一管理,推进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省直单位、国有企业、高等学校纪检监察组织建设,促进我省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认真执行党的干部政策,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做好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我也感到自己还存在着一些不足:学习不够系统,有时性格有点急躁,工作中创新意识不够强,等等。
这次省长提名我为省监察厅厅长人选,我真诚地接受省人大常委会的挑选,无论通过与否,都将一如既往地为党和人民勤奋工作。如获得通过,我会珍惜党和人民对我的信任,不负重托,在中央纪委监察部和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在省人大的监督和支持下,尽职尽责干好工作。
一、认真学习,不断提高新形势下开展行政监察工作的能力。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强化改革意识,加强调查研究,按照《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稳步推进各项改革措施,在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合署办公体制下,创新工作举措,探索更为有效的工作方法,提升行政监察工作水平。
二、勤勉务实,切实履行《行政监察法》赋予的职责。团结省监察厅领导班子和全体工作人员,严格按照《行政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行使职权,集中精力抓好监督执纪问责,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本着对事业负责、对干部负责的态度,对有关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建立健全防止利益冲突制度。加强同司法、审计等机关的协调配合,进一步增强工作合力。
三、依法行政,主动接受人大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坚决贯彻执行上级的各项方针政策,坚决执行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议决定;敬畏法律,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不以言代法,不以权压法,不滥用职权,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自觉接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自觉接受人大代表、人民群众的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
四、廉洁从政,自觉维护党和政府的形象。认真遵守《廉政准则》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坚决抵制“四风”,严格要求自己,做一名让组织放心、让群众满意的人民公仆。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深知,担任省监察厅厅长,责任重大。但我相信,有监察厅历任班子打下的良好基础,有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大力支持,我一定更加发奋工作,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廉政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