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进一步提高对片区工作的认识方面
省政府高度重视武陵山和罗霄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工作,并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强化考核督查,片区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提高认识。省政府主要领导多次深入武陵山和罗霄山片区实地调研指导,研究推进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工作。杜家毫省长先后主持召开了罗霄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专题会议和支持湘西自治州推进小康社会建设专题会议,出台了支持罗霄山片区和湘西自治州的意见,明确湘西自治州作为全省扶贫攻坚的主战场,省政府将继续加大对口扶持和工作倾斜的力度。张硕辅副省长先后主持召开了大湘西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工作会议和4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大湘西地区全面小康建设。省政府各有关职能部门进一步提高对片区工作重视程度,认真处理部门工作与片区工作的关系,研究支持片区发展的政策措施。下一步,省政府将结合本次政府机构改革,按照上下对口原则和部门职责分工,进一步理顺工作体制和机制。
二是完善推进机制,强化责任到位。积极创新工作机制,将片区工作与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紧密结合,在目标任务、主要措施、督查考核等方面同步研究,同步实施。建立《大湘西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工作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情况通报制度,各有关部门向大湘西指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年度工作方案、半年工作进度和重要工作情况。大湘西指导小组办公室每半年进行一次调度,每年要对“三年行动计划”各个专项的实施情况进行通报,并将汇总情况报告省全面小康领导小组。为加快重点项目建设,省政府印发了《2014年湖南省罗霄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项目建设责任分工表》、《支持湘西自治州全面小康社会建设重点项目责任分工表》,对每个项目均明确了责任单位和配合部门,实行年度考核,强化了工作责任,加大了项目推进力度。今年一季度,省政府有关单位对怀化、益阳、娄底、邵阳、湘西、常德、张家界等7个市州的9个县市区贯彻落实《关于对武陵山片区农村基层教育卫生人才发展提供重点支持的若干意见》(湘发〔2013〕3号)情况开展了专项督查,并将督查情况进行了通报。下一步,省政府将继续加强考核督查,完善情况通报、工作督查、绩效考评、责任追究等制度,确保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加快推进。
二、进一步加大对片区的投入方面
省政府及各职能部门进一步加大了对连片特困地区发展的扶持力度,加强资金整合,抓好工作落实。
一是加大省级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通过引入成本差异系数等措施,使均衡性转移支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等财力性补助资金向片区县重点倾斜。2013年,共安排片区均衡性转移支付等财力补助132.8亿元,其中,武陵山片区119.8亿元,罗霄山片区13亿元,分别比上年增加26.4亿元、2.3亿元。今后还将继续加大支持力度,提高片区县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重大基本公共服务补助标准,支持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减轻县市配套压力。
二是加大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投入。2013年,我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75%投到了片区县,其中,武陵山片区10.76亿元,罗霄山片区1.53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25.7%、51%;2014年,省级财政又增加扶贫专项资金1亿元,用于支持片区发展。从2011年起,湘西地区开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每年新增0.65亿元,2014年已达4.35亿元,用于支持大湘西地区(武陵山片区)产业发展。目前,虽然省级财政暂未设立武陵山片区发展项目资金,但省委、省政府十分重视加大片区投入。下一步,省政府将继续增加湘西地区开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额度,并在新增扶贫专项资金中统筹考虑设立武陵山片区发展项目资金的问题。
三是整合部门专项资金。为支持罗霄山片区发展,从2014年起,在每年省级预算内基建投资、新型工业化专项、农业产业安全管理、林业产业发展、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专项中按5%切块,分别不低于5000万元、1650万元、500万元、600万元、2000万元;扶贫特色产业发展资金按8%切块,约800万元,连续3年整合资金支持罗霄山片区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和特色优势产业发展。为支持湘西自治州推进全面小康建设,加大扶贫资金整合力度,省级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用于湘西自治州的比例不低于35%;由省财政厅商各部门,按照5%至8%的比例切块省级有关专项资金,用于湘西自治州重点项目建设和民生事业发展。2013年,将新化、新宁、凤凰县纳入了第一轮特色县域经济重点县支持范围,每年每县安排专项资金1亿元,连续支持三年,促进当地文化旅游产业发展。
三、努力推进规划项目对接落地方面
为解决片区规划与行业规划错时错位问题,推进片区规划项目实施,省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切实加强调度协调,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努力搭建融资平台,督促片区各级政府稳步推进本地区规划项目建设。
一是加快片区规划项目建设。坚持把项目建设作为片区规划实施的重要抓手,将片区规划实施与各地“十二五”规划紧密结合,与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紧密结合,采取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方式,稳步推进片区规划内重点项目建设,片区项目建设进展较为顺利,取得了初步成效。今年上半年,武陵山片区276个重大项目中,已完工19个,完成投资559.18亿元,已开工建设101个:罗霄山片区50个重大项目中,已完工9个,完成投资314.74亿元,已开工建设8个。同时,按照中办发〔2013〕25号文件要求,我省将片区规划和十项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规划了一批村级道路畅通、安全饮水、农村电力保障、农村危房改造等重点工作项目。其中,武陵山片区规划项目1315个,总投资3466.63亿元;罗霄山片区规划项目307个,总投资497.85亿元。截至2014年3月底,武陵山片区已完工项目125个,已开工建设项目706个;罗霄山片区已完工项目12个,已开工建设项目200个。2014年6月,省发改委、省扶贫办联合行文,向国务院扶贫办和国家发改委呈报了《关于我省武陵山和罗霄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实施进展情况的报告》,向国家提出需要重点支持的跨区域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98个,其中武陵山片区257个,罗霄山片区 41个。
二是组织实施“三年行动计划”。省直相关部门和大湘西地区各级政府积极落实《大湘西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工作三年行动计划》的职责分工,制定了实施方案,进一步整合资源,重点推进交通通达、特色产业、流通产业、生态保护、重点城镇建设、农村公共服务、教育均衡发展、精准扶贫建设等“八大工程”28个专项建设。目前,部分项目已启动实施,重点产业项目、产业园区、特色农林产品基地、农村危房改造、“六到农家”示范村等专项建设进展顺利,成效明显。
三是积极争取国家支持。省政府领导多次赴京向国家发改委等部委汇报我省武陵山和罗霄山片区工作情况,积极争取国家在政策、资金、项目布局上对我省的支持。利用国家对“十二五”规划中期调整契机,紧盯国家政策动向,及时将特色优势产业、农村公路、农村危房改造、公共社会保障、农村教育、农网改造等重要项目纳入国家规划和政策调整范围,力争纳入国家和各部委规划。积极协调省直相关部门通过各种方式加强与国家对口部委衔接,对进入国家和省规划的片区重点项目加快前期工作,争取尽快组织实施,推动片区规划项目及时落地。下一步,省政府将及时了解国家政策动向,密切跟踪国家部委支持片区发展的情况,在项目、资金、政策等方面积极争取国家更多的支持。
四是积极搭建融资平台。协调国家开发银行湖南省分行编制了《湖南省武陵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系统性融资规划》,制定了《开发性金融支持武陵山片区扶贫开发三年行动计划》,推动金融支持片区规划项目的实施,首批发放武陵山片区产业扶贫贷款4000万元。截至2014年3月,全省40个重点贫困县市各项贷款余额1516.8亿元, 同比增长18.7%,高于同期全省贷款平均增速4个百分点。
四、出台差别化的具体实施配套政策方面
省政府在督促省直部门落实国家扶贫开发、西部大开发、民族区域自治、革命老区以及湘西地区开发等现有扶持政策的同时,出台了投资、税收、土地、人才、金融等方面的配套政策措施。
(一)实行税收优惠政策。省政府出台的支持罗霄山片区政策,对罗霄山片区县将以2013年实际完成数为基数,企业所得税省级新增分成部分通过转移支付方式予以补助。目前,国家层面尚未出台片区专项税收优惠政策,对于普惠性的税收优惠政策,纳税人只要符合税收优惠条件,在申报纳税时即可向税务机关提出享受相应税收优惠申请,由税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依法办理。根据财税〔2011〕58号文件规定,湘西自治州比照执行西部地区税收优惠政策。
(二)落实配套资金减免政策。对于交通、水利等重大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省与县市共同分担的,提高省级补助比例;对于一般性建设项目,省财政安排补助资金时原则上不再要求片区县配套。
(三)调整完善现行金融政策。一是支持设立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省政府出台了《关于促进小额信贷公司规范发展的意见》 (湘政发〔2013〕7号),支持全省范围内符合要求的出资人到未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省级以上贫困县设立小额贷款公司,截至 2013年底,片区共有小额贷款公司39家,贷款余额20.76亿元,其中“三农”和中小微企业贷款占比达60%以上。目前,片区共设立了7家村镇银行,其中,长沙银行设立了一家总部在吉首市,辐射湘西自治州的村镇银行。二是支持片区企业拓宽融资渠道。加大对片区企业上市后备资源培育以及企业上市支持力度,指导、支持片区企业到“新三板”和湖南股权交易所挂牌融资。2013年,片区内46家企业进入省重点上市后备资源库,占全省16.6%。三是加大片区信贷投放。积极推进片区融资担保机构参与“银担合作”试点,为片区企业提供有效的增信支持。截至2013年底,片区融资担保机构达35家。今年3月底,片区内的邵阳、怀化、张家界、湘西自治州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增贷款91.22亿元。四是支持片区发展特色农业保险。鼓励各保险机构结合片区实际选择农业品种开展试点,扩大片区农业保险品种和覆盖面。五是积极创新金融产品与服务方式。如推广林权抵押贷款、商贷通、税融通、联保互保、融资租赁等,有效缓解了片区“三农”和小微企业的融资难题。同时,大力支持片区内全国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改革试点、农村金融综合改革试点,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
(四)实行土地优惠政策。一是督促落实《关于加强国土资源管理支持武陵山罗霄山等地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的若干意见》(湘办发〔2013〕1号)。二是保障扶贫开发合理用地需求。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扶贫开发规划的衔接,及时将扶贫开发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适当增加扶贫开发地区土地利用年度计划,2014年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5.33万亩,同比增加43%,对重大基础设施项目,以及特色产业、扶贫搬迁等用地实行应保尽保。三是土地整治等资金重点向片区倾斜。将龙山县纳入全省连片推进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县,2013至2015年计划总投资约2亿元。同时,在安排其他省级和市县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时,向片区倾斜,平均每年安排资金近1亿元,用于湘西自治州土地整治。
(五)加强片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一是提升片区人才素质。大力支持片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对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给予适当经费支持,对高层次人才出国研修予以倾斜。定期选调专业技术人才到发达地区高校和科研院所进修学习,促进片区人才开发和培养。二是积极开展专家对口支援活动,设置特聘专家岗位,每人每月由省政府补贴1000元。引导人才智力向武陵山和罗霄山片区区域流动,推动物质扶贫向智力扶贫的转变。三是提高片区基层教育卫生人才待遇。认真落实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将靖州、芷江等9个民族贫困县列入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实施范围,将已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的从二类地区调整为三类地区,提高津贴标准。设立片区农村基层教卫人才津贴专项,2013年,新增安排资金3.4亿元。区别自然村寨、村委会、乡镇政府所在地三类情况,对片区中小学教师按每人每月不低于700元、 500元、300元的标准给予人才津贴;对农村卫生院医疗卫生技术人员按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的标准给予人才津贴。
(六)尽力解决“天窗县”和“省定六县”的政策待遇。对纳入国家武陵山片区范围但未享受片区政策的6个“天窗县”,省政府多次向国家部委汇报争取,相关部委对此明确表示,主要依靠本省出台政策给予支持。目前,吉首市、武陵源区、永定区比照享受国家片区交通扶持政策,洪江市、鹤城区纳入了省比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对洪江区、邵东县、北塔区、大祥区、双清区、桃源县等“省定六县”问题,洪江区已纳入比照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政策支持。由于我省武陵山片区共有12个“天窗县”不享受国家特定的扶贫政策,若省里全部比照执行国家特定扶贫政策,省级财政势必承担较大的压力。对此,省政府正在统筹考虑,制定切实可行的扶持政策措施。
五、创新完善扶贫开发工作机制方面
为贯彻落实《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3〕25号文件),我省制定了《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4〕8号文件),积极创新完善扶贫开发工作机制。
一是改进贫困县考核机制。按照中央要求和习总书记指示精神,我省在现有扶贫开发考核办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考核内容,健全考核机制,由主要考核贫困地区生产总值向主要考核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转变,把提高贫困人口生活水平和减少贫困人口数量作为主要指标,引导贫困地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把工作重点放在扶贫开发上。
二是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坚持扶贫开发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效衔接,按照县为单位、规模控制、分级负责、精准识别、分批帮扶、动态管理原则,对全省704万扶贫对象建档立卡,逐村逐户制定帮扶措施,集中力量予以扶持。
三是健全干部驻村帮扶机制。在现有工作基础上,普遍建立健全驻村工作队制度,确保每个贫困村都有驻村工作队(组),每个贫困户都有帮扶责任人,协助基层组织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积极参与扶贫开发工作,协调资金项目,提供信息技术服务。
四是进一步完善对口帮扶贫困县机制。实施了省直部门联县和省辖市对口支持的帮扶政策。在长沙、湘潭、株洲、岳阳、衡阳、常德6市分别对口扶持湘西自治州龙山、永顺、泸溪、保靖、花垣、古丈6县基础上,增加郴州市对口支持凤凰县。统筹安排省直部门联县支持湘西自治州和支持贫困县推进全面小康工作,组织高校、医院、国有大型企业、社会团体等对湘西自治州的专项支持,要求对口支持单位和联县省直部门都要拿出工作方案,建立健全人才、智力、技术、资金、项目对口支持的有效机制。
五是改革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机制。改革财政扶贫资金分配办法,实行因素法分配,把扶贫资金分配与工作考核、资金绩效评价结果相结合,探索以奖代补等竞争性分配办法。下放财政扶贫资金项目审批权限。整合扶贫资金和各类相关涉农资金,集中解决突出贫困问题。积极探索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金融机构参与扶贫开发。坚持扶贫资金项目公示制度,加强省、市州扶贫部门的监督检查力度,积极发挥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作用,逐步引入社会组织等第三方力量,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六是完善金融服务机制。充分发挥政策性金融的导向作用,搭建由政府出资的担保平台,支持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和主导产业发展。引导商业性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增加贫困地区信贷投放。引进中国扶贫基金会中和农信小额贷款公司12家在全省贫困地区建立农民自立服务社;率先在怀化市和沅陵县、石门县、古丈县、龙山县、城步县等市县开展农村金融综合改革试点,规范发展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出台财政扶贫资金贴息贷款政策,增加财政贴息资金,扩大扶贫贴息贷款规模。
七是创新社会参与机制。建立和完善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扶贫开发的制度。充分发挥定点扶贫、对口扶贫在社会扶贫中的引领作用。支持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参与扶贫工作,鼓励引导各类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以多种形式参与扶贫开发,建立信息交流共享平台。以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名义进行社会扶贫表彰,并加强扶贫经验、典型和品牌的公益性宣传。
六、积极争取将南岭片区纳入国家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方面
我省南岭片区基础设施薄弱,基本公共服务滞后,发展明显落后于省内其他地区,是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最落后、最困难的区域之一。省政府高度重视南岭片区的发展,2011年7月起,多次向国家建议,请求设立南岭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加大对南岭片区的扶持力度。国家在划定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后,为保持片区政策稳定和已设片区得到有效支持,明确了在一定时期内不再划定新的片区,且明确要求连片特困区域需跨多省。因当时南岭片区涉及的其他省份(广东属发达地区、广西属国家西部开发地区)积极性不高,仅我省提出这一请求,力度不够,因此国家没有同意设立南岭连片特困地区。近期,鉴于粤北地区的贫困程度,广东省正在联合广西省和我省,共同向国家要求设立南岭片区。我省永州市,广东清远市、韶关市,广西贺州市、桂林市5市政府召开了联席会议,并联合向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报送了设立南岭连片特困地区的报告。下一步,省政府将继续加强与两广的联系,尽快建立联系协调机制,共同向国家申报增设南岭连片特困地区,争取国家加大对南岭片区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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