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高会议审议质量,加强队伍建设是关键
要提高常委会的审议质量,最关键的因素是人,只有打造出一支特别能战斗的队伍,审议质量才能有保障。因此,我县人大常委会在队伍建设方面下了很大的力气。一方面,建章立制。先后建立完善了《临武县人大常委会工作细则》、《临武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临武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提高人大常委会会议质量的意见》、《临武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专题询问和质询办法》和《临武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交办督办办法》等9个制度。通过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行为,为常委会的良性运行打下了坚实的制度基础。另一方面,加强学习。我县人大常委会有15名兼职委员,占常委会组成人员的60%。由于各人工作性质不同,对相关法律的理解程度也各不相同,影响了正常的履职行权,为此我们建立了学习制度,定期组织学习相关法律;同时,根据不同时期会议审议议题,有针对性地组织专题学习相关政策法律法规,提高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法律素养和政策水平,提高了审议能力,克服了外行审议内行的问题。第三方面,明确要求。在本届县人大常委会履职初期,曾经有同志对审议存在困惑,审议发言说深了怕得罪人,说浅了又显得没水平,深浅程度不好把握,干脆不说,于是出现了陪会、听会的委员,影响了审议效果和会议质量。对此,我县人大常委会在《临武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中作了明确规定,要求常委会组成人员平时加强学习,会前作好调研,会中作好发言。年初,要有履职计划,年底要以书面形式向人大会作履职报告,接受全体代表的监督。同时,对于不作为的委员明确了责令辞职的条款。有了刚性的制度,明确的要求,化解了部分委员的心结,切实解决了部分委员“不发言、不作为”的问题。通过这一系列的活动,打造了一支团结务实、作风优良、能说敢说的队伍。
二、提高会议审议质量,深入调查研究是基础
俗话说: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要做好审议,前提就是对事物本质有个深入全面的了解,因此调查研究至关重要。我县人大常委会在调查研究组织上主要把握了三个字。一是“齐”,对每一次常委会审议的议题,会前一个月我们就会制定详细调查方案,安排全体常委会组成人员参加调研,让每一个委员都能了解审议议题所涉及的工作情况。二是“广”,调查过程中注重广度。做到条块兼顾,多方兼听,充分了解面上的情况,掌握某方面工作的整体情况,防止以偏概全的片面调查。三是“深”,调查过程中注重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群众,对一些有代表性和针对性的重点问题做到刨根问底、查根溯源,认真分析研究,解剖“麻雀”。四是“实”,对调查情况进行扎扎实实的研究讨论。每一次调查,常委会组成人员都会被分成四到五个组,由常委会领导带队,各组完成调查后开会汇总研究情况并形成调查报告,各组报告完成后交主办的相关工委汇总,形成综合调查报告。通过实地调查、深入研究,对于所审议议题的相关工作情况,存在问题及原因,解决的办法和措施等有了全面深入的了解,为做好审议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提高会议审议质量,精心组织会务是保障
会务组织准备,虽然都是些小事,繁杂而琐碎,但也事关审议质量的提高,因此我们对会议的组织准备工作做得相当精细,特别是在以下几个细节上,严格进行把关。一是会议资料提前送达,我们要求每一议题的相关材料至少提前一周送到常委会组成人员手中,保证常委会组成人员有充分的时间审查材料,组织审议提纲。二是精心拟制主持词,按照内容安排细致严密,语言文字精炼流畅的要求精心准备,使会议程序依法、有序、严肃、高效。三是认真组织审议发言,每一项议题的审议,我们都安排主办办委和各调查小组作中心发言,其它委员补充发言,要求发言做到“讲准、讲深、讲透” 。“讲准”就是要对“一府两院”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要找得准,提出的建议和对策要提得准。要言之有理,言之有据,既符合实际,又切实可行,以便于“一府两院”改进工作,增强监督效果。“讲深”就是要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尽量避免重复“一府两院”报告中讲过的内容,防止和克服罗列现象多、分析研究少的毛病,杜绝讲成绩多、讲问题少的现象。要坚持“两分法”,如实反映实际,少讲套话,不讲空话、废话,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敢于指出不足,敢于指出深层次的问题和原因。“讲透”是指审议时必须充分发扬民主,广开思路言路,让常委会每个组成人员都有机会发言,并有充足的时间把自己的意见讲透。同时,要求“一府两院”列席人员自始至终到会,认真回答委员和代表的询问,并要支持和鼓励他们谈自己的看法,积极交换意见或对某些问题作出说明和解释。
四、提高会议审议质量,确保务求实效是目的
常委会会议经过审议作出决议、决定或提出审议意见后,并不意味审议工作的终结,还要抓好审议意见的督促检查和落实。如果审议意见得不以应有的重视和落实,不论调查多深入、审议多充分、意见多精准也只不过是放了一个空炮,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因此,只有抓好了审议意见的督促落实,常委会审议质量才能得到保证。为了抓审议意见落实,我县人大常委会专门出台了《临武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交办督办办法》。办法明确规定了审议意见从拟稿、交办、承办、时限、督办、办理情况报告、满意度测评到责任追究等环节的具体要求。《办法》要求会后五天,相关办委应该完成审议意见的行文,承办单位应该在六个月内报告办理情况,常委会在听取办理情况报告后进行无记名投票测评,被评为不满意的单位收责令将重新办理,再次办理不满意的将依法追责。这一套制度施行后,我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办理落实率提高到了100%,我们的审议不仅仅是口头上讲两句、文件里写几条,更重要的是变成了看得见、摸得着的具体工作实绩。群众更满意,委员审议的积极性也得到了很大的提高。
综上所述,要提高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就必须在队伍管理、会前准备、会中组织、会后督办上大做文章。只在在这些环节上做实做细了,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才能有保证。(责任编辑:刘舒尹)
来源:临武县人大办
作者:王钟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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