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28日在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上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
省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主任委员 梁尔源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本次会议对由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代拟的《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决议(草案)》进行了审议,委员们以高度认真负责的精神,对决议草案提出了宝贵的修改意见,教科文卫委员会和主任会议对委员们提出的意见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讨论,对决议草案作了如下慎重修改:
一、为了使决议更加简明精炼、重点突出,删去了第一条和第三条。
二、第二条作为第一条,删去了“同意”两字,明确“决定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删去了“从决议通过之日起实施”一句。
三、第二条增加第二款,明确“本决议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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