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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我省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及省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来源: 作者: 编辑:redcloud 2016-03-27 13: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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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5月28日在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上
省财政厅厅长  郑建新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现提出2014年我省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及省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请予审查。
  一、2014年地方政府债券政策要求
  2014年,中央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总规模为4000亿元,比上年增加500亿元,增长14.3%。中央分配我省的额度为183亿元,比上年增加29亿元,增长18.8%,总量居全国第4位,增幅高于各省市平均水平。根据《财政部关于做好发行2014年地方政府债券有关工作的通知》(财预〔2014〕66号),今年地方政府债券发行、使用和偿还等方面的政策与往年大体一致,主要是以下四个方面:
  (一)使用方向。债券资金要加大对保障改善民生和经济结构调整的支持力度,优先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重大公益性项目支出,债务风险较高的地区应主要用于在建公益性项目后续融资,坚决杜绝债券资金用于楼堂馆所等中央明令禁止的项目建设支出,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
  (二)债券期限。2014年地方政府债券期限分为3年、5年和7年三种,结构比例为4:4:2。
  (三)管理方式。各省要根据审查批准的债券收支预算,结合项目建设进度,编制本地区2014年地方政府债券发行计划。债券资金安排使用方案要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并将经同级人大常委会审批的债券安排使用方案报财政部备案。
  (四)还本付息。各省要统筹安排本地区综合财力,及时向财政部上缴各年度的地方政府债券本息、发行费等资金,对未按时上缴的地方政府债券本息、发行费和罚息等资金,财政部在办理中央与地方财政结算时将如数扣缴。
  二、我省2014年债券资金分配管理的意见
  (一)基本原则
  一是向下倾斜、扶持基层。债券资金由省统一测算分配,分级使用,分级偿还。进一步加大对市县的支持力度,尽力增加转贷市县的债券规模,帮助市县缓解公共工程建设融资难题,从而通过结构调整腾出更多财力,减轻市县第三步规范津补贴政策实施后的收支压力。
  二是集中使用、突出重点。在资金投向上,紧扣中央和省的部署要求,提高资金使用集中度,主要用于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等重点民生工程,以及普通公路、铁路、机场、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一律不得用于楼堂馆所建设和经常性开支。
  三是规范管理、防控风险。严格落实《湖南省政府性债务管理实施细则》,建立健全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在测算分配转贷市县债券资金时,重点向偿债能力强的地区倾斜,兼顾财力水平偏低地区的融资困难,并根据各地债务风险水平进行调整,债务率高、债务风险大的,相应调减其分配额度。
  (二)安排方案
  全省债券资金183亿元,比上年增加29亿元,安排省级78亿元,与上年持平,占42.6%;转贷市县105亿元,比上年增加29亿元,占57.4%。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省级债券资金安排78亿元。除偿还2011年到期债券22.5亿元外,其余55.5亿元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保障性住房支出20亿元。2014年,中央下达我省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44万套、预计下达农村危房改造任务15万户。根据《关于加快推进“两房两棚”建设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湘府阅〔2014〕21号),省级需安排配套资金41.5亿元,从债券资金中安排20亿元。
  二是长株潭城际轨道建设15亿元。根据项目概算,长株潭城际轨道总投资为240.8亿元,其中,省级资本金投入30亿元。该项目计划2016年建成通车,目前累计已完成投资98.6亿元。按照工程建设进度,今年从债券资金中安排省级资本金15亿元,用于长株潭城际轨道建设。
  三是铁路建设10亿元。根据我省铁路建设规划和工程建设进度,安排省级资本金10亿元,其中,全省在建及工程收尾的6条铁路(湘桂复线、衡茶吉铁路、沪昆客运专线、娄邵铁路、石长复线铁路、蒙西至华中煤运通道)资本金5.3亿元,新开工的怀邵衡铁路资本金4.7亿元。
  四是重大水利项目投入5亿元。根据省级水利配套投入方案,从债券资金中安排5亿元,支持涔天河水库、农村安全饮水等重大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五是机场建设3.6亿元。根据《关于长沙黄花国际机场飞行区东扩工程建设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湘府办阅〔2013〕19号),长沙机场飞行区东扩工程省政府承担7.2亿元,分3年到位,2014年需安排50%计3.6亿元。
  六是耕地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1.9亿元。我省已被中央列为耕地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试点,经初步衔接,中央第一批补助资金11.6亿元即将下达,从债券资金中安排1.9亿元,与中央补助统筹使用,支持全省耕地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
省转贷市县105亿元。选取财力规模、面积、人口为基准因素,以债务风险水平、未来偿债能力、对上依赖程度、重大基础设施项目配套需求量、债务管理工作绩效等为调整因素测算分配,重点向偿债能力强、债务风险低、配套压力大的市县倾斜。
  三、省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根据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方案,2014年省级收入合计调整为2470.8亿元(其中:地方收入340.8亿元,中央补助收入1884.3亿元,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收入183亿元,市县上解收入55.7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亿元),与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省级年初预算相比增加183亿元。省级支出合计调整为2470.8亿元(其中:省级财政支出522.2亿元,上解中央支出26.9亿元,转贷市县地方政府债券支出105亿元,补助市县支出1813亿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3.7亿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83亿元,其中省级财政支出增加78亿元,转贷市县地方政府债券支出增加105亿元。收支保持平衡。
  省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经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后,我们将抓紧与财政部衔接发行事项,并会同各相关部门切实加强资金监管,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和政策效应,确保资金使用合规、拨付及时、安全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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