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28日
一、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努力实现全社会教育公平的问题
1、化解城区“大班额”问题。一是严格规划管理。在编制城镇总体规划时,同步编制中小学校布局专项规划,明确城镇中小学用地规模及配建要求。推广长沙市的经验,切实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未经规划、教育行政部门同意,不得改变规划教育用地用途。加强建设项目特别是房地产项目的规划管理,确保按规划要求配套建设相应规模的中小学校。省住建部门已对城区中小学建设规划制定和落实情况进行了调研,并要求各市州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上半年将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省教育厅在调研基础上,起草了《湖南省城市中小学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建议稿),正按程序开展立法工作。二是严格征收和落实政策资金。制定有效措施,逐步将城市维护建设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教育费附加、土地出让收入足额征收到位,并严格按规定比例专项用于教育投入。省政府今年将对此进行专题研究。三是对“城区大班额”问题专项治理。对现有“大班额”学校进行整改。以县为单位实施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扩容改造,扩、改、新建一批城区义务教育学校,通过拆分、分流等形式,使学校班额趋于合理。省财政厅计划将省本级集中的地方教育附加资金全部用于城市义务教育扩容改造,并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奖励资金,2013年共安排此类资金4.4亿元。探索建立城区义务教育学位资源多渠道供给机制,将部分闲置的城区公办非义务教育学校改造为义务教育学校,鼓励部分办学困难的民办中,高职学校转变办学方向,开办义务教育学校。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推广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新建学校捆绑发展,推行区域内优势学校对口帮扶薄弱学校,研发应用网络教学资源在线平台,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督促各地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建立健全普通中小学招生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招生监管,依法查处与升学挂钩的捐资助学等乱收费行为,标本兼治,有效控制择校现象。
近三年,长沙市新增城区学位9万多个,小学和初中平均班额分别降到47人、52人;怀化市三年来新增学位30600个,大班额问题基本化解;娄底市制定了《中心城区化解大班额问题四年行动计划(2012—2015年)》力争到2015年实现班额目标。
2、推进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一是列入省政府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实行约谈,强化县级政府的责任。二是分类指导,重点突破。在实施合格学校建设、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初中校舍改造工程等专项工程时,对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建设予以重点倾斜。三是建立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保障经费长效机制。省财政从2013年起设立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运行补助和条件改善计划专项资金,重点向集中连片特困区倾斜,将寄宿生生均经费标准提高到200元,其中省级财政负担50%。向中央建议根据各地农村中小学寄宿生人数额外安排一定公用经费,更好地保障寄宿制学校的运转。四是根据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的意见》的要求,推进改善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按规定完成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建设任务。2014年,省本级将新增5000万元,重点支持农村寄宿制学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五是抓好农村学校其他基础建设。推进公办学校标准化建设,继续抓好完全小学以上合格学校建设,适当提高合格学校建设省级奖补资金标准,减少项目审批手续和收费。2014年计划完成1000所以上合格学校建设任务,2015年按质按量完成全部合格学校建设任务。加强基础教育信息化建设,全面实施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通和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 目前已有7411所乡镇及以上学校完成宽带到校和网络条件下教学环境建设。省编制部门将在中小学编制总量内合理配备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比例,并结合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要求,制定购买服务的具体办法,逐步实现中小学工勤岗位由“养人”向“养事”转变。
3、优化学校布局。制定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学校布局调整规划由县级人民政府牵头调查、论证、听证和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逐级报省人民政府审批后实施。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的意见》精神,制定了《湖南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专项规划》,明确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的目标、原则、程序和要求,合理确定了学校服务半径和学生寄宿准入标准,对按程序和要求公开听证后需要恢复的学校和教学点,按期恢复。
二、关于减轻学生课业负担,重视学生素质教育的问题
1、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指导省教育厅起草制定《关于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的实施意见》,尽快启动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评价省级试点工作;进一步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推进以增效减负为基本目标、以课堂教学改革为主要内容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积极推进自主、合作、探究的课堂教学模式,整体提升课堂教学质量。深入开展“学校减负万里行”活动,贯彻落实教育部制定的学生减负规定,明确中小学教学、考试、作业、活动时间,用书等方面的具体规定。加强减负督导检查,确保“禁补”政策落到实处。督促学校严格落实课程计划,规范教学时间。责成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制定过硬措施,加强对培训机构监管,严禁在职教师有偿家教、兼职兼教行为。省物价局、省工商局等部门开展了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活动,规范收费,在职教师有偿家教、兼职兼教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严格控制学生课外作业时量,保证学生体育锻炼时间。省体育局会同省教育厅,进一步加大“阳光体育活动”的经费投入,加强业务指导和检查评估,组织开展中小学生喜闻乐见,参与度高的体育活动,引导广大中小学生积极主动进行体育锻炼。教育督导部门把规范办学行为,实施素质教育情况纳入督导评估的主要内容,定期组织义务教育学生课业负担情况和学生体质健康专项督查。
2、抓好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坚持“德育为先、育人为本”方针,把学生思想道德建设摆在首位,建立健全“一把手”抓德育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正在研究制定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中小学教育全过程的指导意见,提高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实施“校园文化建设推进计划”。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强化中小学德育课程设置,加强以人文教育为核心的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教材建设。通过开展德育实践活动和“我的中国梦”宣传教育活动,促进德育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根据教育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修订)》,指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逐步配齐心理咨询室和心理健康辅导教师,针对不同年龄层次的学生开展心理辅导。2014年,将指导省教育厅在全省开展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示范校创建活动。
3、关注留守儿童身心健康。建立健全留守儿童教育管理工作机制,研究出台相关措施,整合教育、妇联、共青团等各方资源,充分关注农村留守儿童的成长与发展。推动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启动“农村留守儿童心理健康教育计划”,针对残疾儿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农村留守儿童等弱视群体,开展个体心理咨询及团体心理辅导,帮助留守儿童疏导和解决因父母长期不在身边而产生的心理问题。督促地方政府认真落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流入地接受义务教育的相关政策。2014年,将筹备召开全省德育暨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管理现场会。
三、关于不断提高农村教师待遇,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的问题
1、提高农村教师待遇。建立健全分配导向机制,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对武陵山片区农村基层教育卫生人才发展提供重点支持的若干意见》规定,对在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农村基层任教的在编教师分类给予人才津贴。2013年底和2014年初,省政府对此项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了督查。督促各级政府根据经济发展逐步提高农村教师绩效工资,并确保足额发放到位。对农村特别是连片贫困地区农村教师职称评聘方面予以适当倾斜,如设置一定数量的“武陵山片区特聘中高级职称聘用岗位”。省民政、人社部门进一步完善农村教师社会保障和大病救助制度。教育、卫生部门建立教师健康监测制度,逐步实行教师定期免费体检。加快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将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纳入经适房、保障房等政策范畴。2014年,省政府将重点推进全省农村教师和乡镇卫生院医生周转房建设工作,整合相关资金,在乡镇所在地建设“教卫新村”统筹解决农村教师和医生住房问题。此项工作李友志副省长已召开专题会议,下发了会议纪要,并正在就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2、完善农村和边远山区教师补充、退出机制。进一步理顺县市区中小学教师管理体制,形成义务教育优质师资县域共享模式。实行教师全员聘任制,辅以教师合理的流动制、轮岗制和淘汰制,以及优秀教师共享制等配套政策和措施。建立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合理流动机制,使城乡、校际之间的师资水平趋于相对均衡。建立健全教师教育培养培训体系;继续实施“农村小学教师定向培养专项计划”、“农村初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逐步将“特岗教师计划”实施范围扩大到全省乡镇及以下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并重点向边远山区学校倾斜。建立师范类学生培养规模调控机制;确保招生培养与教师岗位需求有效衔接。建立教师培训资源库厂质量监测评估导向机制和教师培训管理档案,完善师德激励机制,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尝试建立学科教师“县管校用”制度,县市区农村学校音、体、美等学科紧缺的教师只聘任到县或乡镇广在教学点分散的农村地区,’对教师紧缺的学科教学实行“走教”制。将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均衡配置工作纳入对县市区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考核内容,加大权重,建立约谈制度,对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实行“一票否决”。
四、关于依法落实投入政策,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问题
一是依法落实教育投入。巩固实现财政教育支出目标比例成果,确保省级财政教育投入在稳定规模的基础上保持一定增长,督促市县落实法定增长要求。优先保障.教育支出,加大统筹力度,按规定将各项转移支付、教育专项、奖补资金落实到位,确保体现导向作用。2013年,省财政对市县教育转移支付达45.4亿元,比2012年增加7.7亿元。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按比例从土地出让金收益中计提教育资金,严防征收计提不到位。建立生均公用经费增长长效机制,研究制订生均财政拨款标准,提高农村中小学生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从2013年起,将农村中小学生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提高60元,达到小学每生每年560元、初中每生每年760元;省本级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建设奖制、资金规模增加到2亿元,标准每校提高5万元,并对边远贫困县每校再额外补助5万元。积极筹措资金,落实好城市义务教学免学杂费、农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逐步提高农村义务教育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制补助标准。二是合理设立相关专项资金,加大农村义务教育支持力度。加大校车安全管理力度,每年安排资金1亿元支持各地加强校车营运管理,定期开展督查,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切实发挥奖补资金的作用,引导各地结合实际建立可持续的营运模式。同时,通过各种途径向中央反映校车享受燃油税、购置税补贴等问题。2013年9、10月份,省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对14个市州的26个县市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了考核调研,并将情况在全省范围内进行了通报。建立教育投入政策的长效监督机制;完善财政教育投入状况分析评价指标体系。建立教育经费执行情况统计公告制度,将省本级、各市州和县市区教育投入主要指标进行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开展义务教育经费使用管理监督检查。2013年,省财政厅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使用管理监督检查;省审计厅重点抽查了涟源、新邵、宜章、永顺4个县市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情况,并在2014年年度预算执行审计中将义务教育经费投入、教育规费计征情况纳入了审计范围,在安排审计项目时重点关注中央、省教育转移支付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督促市县审计机关加大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审计力度。省人社厅商省教育厅正在研究义务教育经费投入、教育规费计征情况纳入绩效评估的具体意见。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