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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南省2013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1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来源: 作者: 编辑:redcloud 2016-07-24 14: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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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财政厅厅长  郑建新
 
各位代表: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现提出2013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14年预算草案,请予审查,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3年全省和省级预算执行情况
  2013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国内外经济形势,省委省政府团结带领全省人民扎实奋斗、克难攻坚,完成了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2013年预算收支目标和财政工作任务。
  公共财政预算方面:全省公共财政收入、地方收入分别突破3000亿、2000亿大关,迈上了新的台阶。公共财政收入共完成3307.3亿元,比年初预算增加66.3亿元,比上年增加369.4亿元,增长12.6%。其中,地方收入2023.6亿元,增长13.6%;上划中央收入1283.7亿元,增长11.1%。全省公共财政支出4635.5亿元,比上年增加516.5亿元,增长12.5%。
  省级公共财政收入完成810.9亿元,比年初预算增加35.5亿元,比上年增加90.9亿元,增长12.6%。其中,地方收入324.9亿元,比年初预算增加30亿元,比上年增长12%;上划中央收入486亿元,增长13%。省级地方收入比年初预算增加的30亿元中,资产处置等一次性非税收入21.7亿元,税收收入8.3亿元。超收收入当年不使用,全部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纳入以后年度预算统筹安排。省级公共财政支出808.2亿元,增长0.6%。
  政府性基金预算方面:全省政府性基金收入1106.9亿元,中央补助65.4亿元,上年结转273亿元,可安排使用的收入总计1445.3亿元;全省政府性基金支出1074.6亿元,结转下年370.7亿元,支出总计1445.3亿元。省级政府性基金收入167.4亿元,中央补助65.4亿元,上年结转110.4亿元,可安排使用的收入总计343.2亿元;省级政府性基金支出96.9亿元,补助市县127.5亿元,结转下年118.8亿元,支出总计343.2亿元。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方面: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117.2亿元,其中,保险费收入651亿元,财政补贴423.9亿元,利息、转移收入等其他收入42.3亿元;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支出967.6亿元,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955.8亿元,转移支出等其他支出11.8亿元,当年结余149.6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186.2亿元。省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61.3亿元,支出118.8亿元,当年结余42.5亿元,年末滚存结余308.6亿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方面: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8亿元,其中,利润收入2.2亿元,股利股息收入3.6亿元;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亿元,调出8000万元到公共财政预算统筹用于支持重大产业项目,支出共计5.8亿元。
  初步判断,2013年省级可实现收支平衡,略有结余,市县总体上也可以实现收支平衡。上述预算执行情况是快报数,在决算编制汇总后还会有一些变化,届时再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全省预算执行主要有以下四个特点:
  (一)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结构性矛盾突出、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严峻形势下,采取了一系列积极的财税政策措施,促进了经济稳定运行和财政收入稳步增长。2013年,全省收入增幅呈前高后低走势,一季度实现高开后,随即出现明显下滑,到下半年降幅逐步收窄,增长势头基本稳定。横向比较,全省地方收入增幅比全国平均水平高0.7个百分点。这主要得益于省委省政府准确把握经济大势,及时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各级各部门全面执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十条禁令,坚决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取消停征55项行政事业性收费,进一步简政放权,减轻企业负担;尽力保持合理的投资规模,继续加大对重大交通项目和民生工程的投入力度,通过财政贴息支持国家和省级工业园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城市建设市场化投融资;通过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及省内企业产品销售,支持传统产业升级改造,培育发展新兴产业。在此基础上,社会各界诚信纳税,财税部门勤征细管,实现了财政增收。
  在收入规模稳步扩大的同时,收入结构也发生了积极变化。全省税收收入2581.5亿元,增长13.9%,占公共财政收入的78.1%,比上年提高1个百分点。主体税种中,增值税680.8亿元,增长10.2%;消费税491.1亿元,增长12.7%;营业税450.1亿元,增长16.2%;企业所得税339.8亿元,增长14.1%;个人所得税127.3亿元,增长8.9%。全省纳入公共财政管理的非税收入725.8亿元,增长8.1%,分别占公共财政收入的21.9%、地方收入的35.9%。
  (二)突出加大对民生领域薄弱环节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中央和省重要政策、重点工程、重大项目的资金需求得到较好保障。在支出规模不断扩大的情况下,通过提前研究、及早下达、加快拨付,预算执行的均衡性明显提高,支出进度一直好于全国平均水平。全省公共财政支出的主要科目完成情况如下:
  农林水事务支出500.2亿元,增长11.7%。支持涔天河水库、小型农田水利、中小河流及小型病险水库治理等水利项目建设,启动实施洞庭湖区18个县市区170万人口饮水安全工程。支持应对特大旱情、禽流感等重大突发事件,积极采取临时收储、危仓老库维修改造、强制检验、新品种选育研究等措施,尽力减小镉大米事件对全省粮食行业的冲击。改善林区道路条件,进一步提高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加大农业综合开发投入,增加农机具购置补贴规模,扩大农业保险覆盖范围,全省158万户次农户因受灾获保险赔款12.9亿元。在10个县启动特色县域经济强县工程,在2.5万个村实施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奖补项目,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提高到村均6万元。
  教育支出807.9亿元,与上年基本持平(2012年全省超额完成中央核定的教育投入任务,当年教育支出增长49.4%,基数较高)。在15所高校启动首批21个协同创新中心建设,支持高校社会化学生公寓和食堂回购。提高职业院校的生均拨款补助标准,中职免学费范围扩大到所有农村学生、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和涉农专业学生,为全省46.6万名中职学生免除了学费。继续改善贫困地区办学条件,对武陵山、罗霄山片区9.1万名农村中小学教师发放了津贴。 
科学技术支出54亿元,增长12%。进一步提高科研院所保障水平,支持科技基础条件建设,推动关键技术研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5.7亿元,增长17.1%。帮助高校应届毕业生求职,对劳动密集型、中小微型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给予扶助。连续第9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础养老金,城乡低保补助标准由每人每月250元、103元分别提高到271元和119元,农村五保户分散供养、集中供养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2115元、4163元分别提高到2511元和5028元。
  医疗卫生支出335.1亿元,增长13.9%。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补助由每人每年240元提高到280元,医疗费用报销水平进一步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补助由25元提高到30元,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均补助由4000元提高到5000元,对武陵山、罗霄山片区1.9万名农村卫生人才发放了津贴。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66.5亿元,增长22%。支持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等公益性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农村文体活动经费达到每村每年1万元,推动文化产业快速发展。
  节能环保支出120.2亿元,增长9.9%。继续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等“十大环保工程”,开展水质良好生态湖泊环境保护试点,促进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的推广应用。
  住房保障支出166.1亿元,下降10.7%,主要是建设任务较上年减少。
  交通运输支出335.3亿元,增长22.5%。积极拓宽融资渠道,吸引社会资金和金融资本支持公路、铁路、水运、机场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
  (三)新增财力进一步向民族地区、贫困地区、粮食主产区和重点生态功能区倾斜,均衡区域间财力差异,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2013年,在中央本级收入紧张、压减部分专项转移支付的情况下,通过积极争取,中央对我省税收返还及转移支付补助达到2537.1亿元,比上年增长6.3%,其中,税收返还210.7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1355.4亿元,专项转移支付971亿元;转贷我省债券资金154亿元,规模居全国前列。9个县市新增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范围,使我省纳入范围的县市达到33个;48个县市的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享受了西部地区政策,中央补助标准由60%提高到80%;62个县市获得中央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18.9亿元,增长9.2%。省财政在配置财力时,尽力加大对市县的支持力度。2013年,省对市县税收返还及转移支付补助达到2144.8亿元,比上年增长14.3%。其中,税收返还134.1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1168.8亿元,其中,财力性转移支付600.5亿元,比上年新增71.7亿元,是近些年来支持市县力度最大的一年;专项转移支付841.9亿元。
  (四)把规范预算管理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努力提高财政管理效率和资金使用绩效。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审查监督的决定》,加强全口径政府预算管理。一是扎实推动预算公开。公开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的省直部门由25家扩大到46家,涵盖了除涉密部门外的所有省政府工作机构,14个市州本级、31个县市区启动了预算公开工作。二是严格落实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严控并尽量压减“三公”经费,省级“三公”经费开支得到较好控制,初步预计决算数要低于年初预算数,具体情况待部门决算办理后再报告。三是积极推行预算绩效管理。对9项重大项目实行了重点绩效评价,对108家省直部门的216项专项资金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并将93家省直部门的预算绩效管理纳入省政府绩效评估范围。四是着力加强预算与国库的联动,盘活财政存量资金。进一步规范资金拨付流程,清理国库暂存暂付款,清理整顿财政专户和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开展预算执行中期评估,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使预算资金尽快形成支出、发挥效益。五是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基本摸清了全省政府性债务的底数。经审计,截止2013年6月底,全省各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3477.9亿元,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733.4亿元,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3526亿元。这些债务是经过多年形成的,在全省改革发展进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大多有相应的资产和收入作为偿债保障。从我省经济发展水平、政府性债务现状和资产与负债的相互关系看,目前风险总体可控,但有的地方也存在一定的风险隐患,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与此同时,财政运行中也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是:财税政策调节经济运行、促进转型升级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有待提高,支持重点和方式还要进一步调整完善;部分市县还存在非税收入占比高、支出保障水平偏低、负债较多等突出问题,特别是一些西部的偏远市县尤其困难,财政体制、政策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有效性亟需提高,财政运行质量有待改善;财政资金安排碎片化、监管不严、浪费低效的现象时有发生等等。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采取有力措施,有步骤地加以解决。   
  二、2014年预算草案
  初步判断,2014年,我省经济发展面临很多机遇和有利条件,但困难和压力也不少。从有利条件来看,全面深化改革将进一步释放发展的内生动力和活力,全省经济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财政持续健康发展具有不少新的有力支撑。从制约条件来看,传统发展优势逐步弱化,各类结构性问题和深层次矛盾依然较多,经济增长步入由量到质转型的艰难攻坚期。
  从财政来看,2014年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更加需要开源节流、精打细算。收入方面,未来一段时期内,随着经济由过去的高速增长转入平稳增长,财政收入中速增长将呈常态化,这一趋势已经初步明朗,2013年全省公共财政收入增幅相比前两年分别回落了21.7和3.8个百分点,而且增收主要依靠卷烟制造和房地产业,这两大行业税收增量共计160亿元,分别占公共财政收入、税收收入增量的43.3%和50.8%;黑色金属、有色金属、煤炭等传统支柱产业税收均为负增长。2014年,中央和省在简政放权、减轻社会负担方面还将推出营改增扩面等减税降费政策,这些都将带来一定的财政减收。支出方面,支持全面深化改革和促进各项社会事业发展都需要增加投入,预算平衡压力很大。
  2014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战略部署,全面深化改革,全力推动发展。改善宏观调控,突出支持结构调整和创新驱动,提高经济发展的活力、质量和效益;保障改善民生,坚持加大投入与革新机制相结合,做到保基本、兜底线、促公平、可持续;改进预算管理,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防控债务风险,增强预算透明度和绩效水平。
  在预算编制时,突出把握以下三条原则:一是统筹有序,突出重点,优先保障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的支出需求。尽量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让省直各部门和市县在年度预算执行中腾出更多精力来抓政策落实、抓资金绩效。二是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从紧从严控制行政运行成本。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省直各部门办公性行政经费零增长,“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全面停止新建党政机关楼堂馆所,维修改造只安排消除安全隐患、恢复和完善使用功能的项目。统筹政府信息化建设,推进资源整合和信息共享。三是盘活存量,用好增量,以增量带动存量、集中财力办大事。2014年省级原则上不新设专项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数量在上年基础上再压减1/3。对新工作、新任务,首先通过调整存量资金的结构解决;资金不够的,通过预算新增安排和整合现有专项来筹措落实。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公共财政预算方面:2014年全省和省级公共财政收入预计增长12%左右,具体为:全省公共财政收入预计3704.2亿元,比上年增加396.9亿元,其中,地方收入2266.4亿元,上划中央收入1437.8亿元。
  省级公共财政收入预计885.1亿元,比上年增加74.2亿元(剔除上年部分一次性非税收入后按增长12%测算),其中,地方收入340.8亿元,上划中央收入544.3亿元。2014年,省级地方收入340.8亿元,中央补助收入1884.3亿元,市县上解收入55.7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亿元,收入总计2287.8亿元;省本级支出444.2亿元,补助市县支出1813亿元,上解中央等支出30.6亿元,支出总计2287.8亿元,当年收支平衡。
  2014年省级公共财政支出预算安排的主要内容如下:
  教育:预算安排113.8亿元,新增10亿元,其中省本级支出62.5亿元,对市县转移支付51.3亿元。继续提高高校和职业院校的生均拨款水平、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推动实施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重点支持城市义务教育扩容改造和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科学技术:预算安排9.1亿元,新增7000万元,其中省本级支出6.6亿元,对市县转移支付2.5亿元。重点支持基础科研、科普、重大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
  文化体育与传媒:预算安排15.7亿元,新增4.4亿元,其中省本级支出11.4亿元,对市县转移支付4.3亿元。按村均1万元的标准,支持4000个行政村的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落实省博物馆、省美术馆、省图书馆等重点文化工程建设资金;新增文化产业、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2000万元,推动文化繁荣发展。
  社会保障和就业:预算安排82.5亿元,新增4.4亿元,其中省本级支出17.8亿元,对市县转移支付64.7亿元。新增就业补助4000万元,重点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和化解产能过剩中出现的下岗再就业;新增安排8000万元,对国企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给予补差;支持将企业退休人员基础养老金再提高10%,对困难国有企业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管理给予补助,实施全省统一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指导标准,进一步改善困难群众生活条件;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预算安排71.9亿元,新增9.7亿元,其中省本级支出7亿元,对市县转移支付64.9亿元。将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人均补助标准由280元提高到320元,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对困难群体参保给予补助。
  节能环保:预算安排12亿元,新增4亿元,其中省本级支出2.3亿元,对市县转移支付9.7亿元。支持煤矿整顿关闭,建立湘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对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给予奖补,加大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大气污染治理和“两型”社会示范创建的投入力度。
  住房保障:预算安排20.7亿元,其中,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省级配套资金15亿元,同时,我们将通过积极争取中央支持、调整支出结构等方式,确保全省城镇保障性住房和农村危房改造的配套资金需求。
  农林水事务:预算安排62.6亿元,新增11.5亿元,其中省本级支出15.7亿元,对市县转移支付46.9 亿元。一是农业新增5.2亿元,重点支持“百企千社万户”工程,加快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积极争取中央补助,开展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试点,支持农业“休养生息”。二是林业新增4490万元,主要是将省级集体和个人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由12元/亩提高到15元/亩。三是水利新增3.5亿元,并通过统筹整合相关专项资金(基金),集中支持农村安全饮水、小型农田水利、洞庭湖治理等重大工程建设。四是扶贫新增1亿元,完善武陵山、罗霄山片区财税综合扶持政策,推动实施科学扶贫、精准扶贫。
  产业发展与经济建设支出:预算安排95.7亿元,新增11.1亿元,其中省本级支出36.3亿元,对市县转移支付59.4亿元。主要是新设现代服务业专项引导资金2亿元,突出支持电子商务、文化创意、物流、信息服务等现代服务业;新增流通产业发展资金1.8亿元,扶持内贸发展;新增新型城镇化引导资金1亿元,重点用于村镇规划等方面;新增新型工业化、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引导资金8000万元,达到9.3亿元;新增安全生产专项资金6000万元,达到1.2亿元;新增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资金4000万元,达到1亿元;新增军民融合产业发展资金2000万元,达到5000万元;新增旅游产业发展资金3000万元,达到1.5亿元。 
  交通运输支出:预算安排68.3亿元,新增7.5亿元,其中省本级支出40.5亿元,对市县转移支付27.8亿元。新增资金重点用于高速公路建设、黄花机场飞行区东扩、开拓欧美航线、增加支线机场航线等方面。
经汇总,2014年省级“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预算8.6亿元,比2013年预算减少1300万元。预算执行中,我们将严控并尽量压减“三公”经费支出,严禁无预算、超预算和超标准开支,确保决算数不超过预算数。
  政府性基金、社会保险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方面:2014年,全省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1102.4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1050.2亿元,其中省级收入156亿元,支出114.2亿元。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安排1143.4亿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安排1056.5亿元,其中省级收入173.8亿元,支出127.1亿元。省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安排5.2亿元,省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安排5.2亿元。   
  三、工作安排
  财税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基础和支撑,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我们将用改革的精神、思路和办法,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一)调整财政调控方式和重点,更加注重激发市场的内生动力和竞争活力。财政调控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一是调整优化公共投资结构,压减散碎项目和一般竞争性领域经营项目,增加公共基础设施投资;认真落实促进民间投资的财税政策,积极运用公私合作模式(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简称PPP模式),把政府的社会责任、远景规划、协调能力和民间资本的管理效率结合起来,吸引民间资金参与城镇化建设。二是促进消费结构升级和层级提高。完善支持养老、健康、信息、文化等新兴消费形态发展的财税政策,突出对市场信用体系、标准体系以及监管执法的支持力度,优化消费环境。三是大力支持产业结构调整。将财政投入的着力点转移到加强引导、制定标准、支持创新等方面,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全面清理对产能过剩行业的优惠政策,该取消的坚决取消。四是推动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改进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落实好扩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范围政策。五是加快改善企业生产经营环境。积极实施营改增试点扩面,扩大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范围,有效发挥信用担保、贷款贴息、出口信用保险等政策资金的作用,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全面清理规范各类区域性税费优惠政策,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
  (二)加大投入和完善机制并重,更加注重民生政策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在继续增加民生投入的同时,突出制度建设,着力解决区域群体差异大、制度碎片化等问题。一是积极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按照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在教育、就业、医疗卫生、环境保护、养老等领域启动政府向社会购买公共服务工作,凡是可以交给社会力量承办的,逐步转变财政资金的投入方式,由直接提供改为购买服务。二是支持养老、医疗等各类城乡社保基金之间的制度衔接,提高统筹层次,健全多缴多得激励机制,完善基金支出和付费机制,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提高社会保障体系的服务水平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三是区分公共需求的层次性,相应制定不同类型的财政支持政策。建立全省城乡低保指导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强化财政对各类困难群众“应保尽保”的托底保障功能,健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理顺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落实好公租房和廉租房并轨运行工作。
  (三)扎实推进财税体制改革,更加注重顶层设计和运行效率。按照中央统一部署,2014年财政改革重点是税收制度和预算管理改革。从1月1日起,将营改增试点范围扩大到铁路运输和邮政业,实施鼓励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发展的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同时,还将有序推进资源税从价计征、调整完善消费税制度等税制改革。预算管理改革重点推进以下4个方面:一是健全包括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在内的全口径政府预算体系,通过规范收支行为、健全审批流程、明确管理权责、加强统筹整合,努力构建完整统一、有机衔接、互通互补、规范透明的新型管理机制。收入预算由约束性转为预期性,淡化收入任务考核,突出收入质量考评,治理收过头税、引买税款等虚增收入行为。二是以信息化为支撑,加快推动绩效评价、投资评审、资产管理、财政监督、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与预算管理事前、事中、事后的有机结合,优化业务流程,加强内部控制,提高整体效率。突出加强新型工业化、战略性新兴产业、开放型经济等重大产业类专项资金的绩效管理,做到有目标、有跟踪、有评价、有应用,把钱用在刀刃上。三是实行政府性债务分类管理,强化总量控制及风险预警,严格举借使用行为,完善偿还机制,将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纳入对市县的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四是全面规范省级专项资金分配审批管理,明确审批权限、流程,减少自由裁量权;继续推进预算公开工作,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2014年,省级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公开范围扩大到省高院、省检察院、群团组织和省政府序列厅(局)级事业单位,由46家省直部门增加到82家,市县全面启动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工作,进一步提高预算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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