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15日湖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湖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于来山副主任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省人大常委会2013年所做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关于2014年工作的建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依法履行职责,努力保障和促进全面深化改革,保障和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安定,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实践创新,为完成宪法赋予的神圣使命、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步伐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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