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与时俱进,深化对办理工作的认识
人大代表建议是人大代表从各方收集的人民群众的心声,是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是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只有不断提高对办理人大代表建议的认识,才能更好地办理人大代表建议。一是在对待办理人大代表建议的态度上,不能简单地把它当作一般性工作,而是上升到自觉接受人大代表监督、改进工作作风、实现科学决策、提高工作效率的高度来认识,切实加强对办理工作的领导。二是在答复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时,不能简单地你提我答、一复了之,而是把它当作促进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重要举措,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办理,认真答复。三是在落实办理的结果时,不能简单地满足于文件上的回复,或一时一事的初步落实,而是面对面、现场办公,跟踪落实、反馈、再办理、再反馈、再落实,直到代表满意。通过深化对办理人大代表建议的认识,统一思想认识,增强“一府两院”机关有关负责人和承办人对办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从而提高办理效率和质量。
二、改进方法,努力提高办理工作质量
在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中,要不断改进办理工作方法,通过走出去、请进来,变“文来文往”为“人来人往”,主动征求代表和广大群众的意见,共商办理之策,提高办理工作质量。一是要深入调查研究,找准突破口。掌握实情是解决问题的关键,也是建议能否落到实处的先决条件。对每一件建议,都要深入现场,开展调查研究,找准问题根源,制定切实可行的办理方案。二是要及时办理,紧扣实效性。在办理人大建议时,要始终坚持认真负责与实事求是有机统一的原则,不仅要办理的及时,而且还紧扣实效性,切实把“高效、务实”落实到办理每一件人大代表建议的行动上。三是要注重沟通,提高满意率。要加强与代表本人的沟通,努力做到同代表本人“三见面”:正式办理前同代表本人见面,了解代表提出建议的缘由、目的和要求,增强办理工作的针对性;在办理之中同代表本人见面,及时沟通情况,听取代表意见,就实际问题进行商讨,取得共识后,采取得力措施,切实解决问题;办理结束后,同代表本人见面,将办理结果及时向代表本人反馈,认真倾听代表意见,提高办理答复质量,争取代表的满意。代表对答复不满意的,要交办机关责成原承办单位重新办理,直至代表满意。
三、强化建议督办,力求建议办理实效
县人大常委会应逐步建立起重点建议意见办理工作的责任制、限时制、公示制和责任追究制,以制促办。要从代表建议尤其是议案转为意见的建议中,筛选出若干件影响大、涉及面广、群众反映强烈的建议,抓好督办,务必办出成效。重点建议要由政府领导领办,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分工重点督办。领办的政府领导要亲自过问指导建议办理工作,对涉及多部门的要亲自召开办理协调会,答复件要政府领导审阅后再答复代表本人。人大常委会领导对重点建议,进行重点督办,采取专题听取办理情况汇报、组织相关代表视察等督办形式,以“解决问题和代表满意”为办理目标,达不到这一目标,启动询问或质询程序,力争把重点建议办成样板建议。人大常委会要适时专题听取和审议政府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报告,并进行审议,提出意见和建议,提高建议办理的落实率和问题的解决率。适时组织代表对建议落实进行“回头看”,听取承办单位对每件建议办理落实情况的汇报,并对办理落实好的和差的典型件进行视察。对办理工作不认真、敷衍了事,或能办不办、只承诺不落实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必要时启动质询程序。健全建议办理工作激励机制。对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领导重视、程序到位、注重实效、代表反映良好的承办单位;对承办的建议,工作到位、措施有力、办理及时、问题解决、代表满意的承办件;进行评比、评选、表彰,增强代表建议办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责任编辑:刘舒尹)
来源:沅陵人大农业工委
作者:熊香红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