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前县级人大信访工作存在的问题
近几年来,尽管县级人大不断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加大工作力度,加强机构和制度建设,但与新形势下的信访形势相比,仍有不足和不适应之处,工作中存在不少薄弱环节。
一是县级人大信访工作模式难以满足人大常委会与人民群众联系的要求。实际工作中,人大信访工作沿袭了行政色彩较为浓厚的工作模式,人大信访部门作为内设机构,由于缺乏对行政、司法机关监督的权力和约束力,上访的绝大部份信件仅凭信访部门的工作人员依据信访条例,层层转办,将大量送上门来的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即使其中包含有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权力非常需要的内容,也仅仅只到了人大信访部门就被转走,根本到达不了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手中,人大代表就更一无所知了。因此,现行的人大信访工作模式,忽视了国家权力机关与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是一种从属关系,而把人大及其常委会等同于一普通的办事部门,忽视了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一府两院”工作,需要从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中收集有关各方面的信息。
二是县级人大信访工作缺乏刚性约束机制,督办工作难以取得实效。人大信访不直接处理问题,而是按“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将信访件转交有关部门办理。人大信访对这些信访件的处理,较多地停留在转办和督办上,没有建立相应完善的办理落实情况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实际效果不明显,群众满意度不高。 从转办的情况看,效果并不理想。有权处理信访问题的部门不直接对人大信访部门负责,导致信访问题难以解决。对拖着不办、敷衍塞责的承办单位,缺乏有效地监督制约手段,难以追究责任,这也是制约人大信访案件办理效率的重要原因和需要解决的问题。
三是县级人大信访信息网络还不健全。目前,县级人大信访工作的办理还是依靠人员往返、信件传递,未实现网上办理,这不仅造成了人力物力的浪费,而且也不利于信访信息的整合利用。
四是县级人大信访工作队伍建设亟待加强。目前,县级人大信访大多数没有专职干部,没有享受专职信访干部的岗位津贴。人大信访干部缺乏严格的有系统的业务培训,对一些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还不够熟悉,接访水平和监督意识还有待提高,无法满足当前人大信访工作的要求。
五是县级人大信访部门与内、外部的联系协调不够。人大信访工作的开展离不开“一府两院”和上下级人大的支持和帮助。但目前由于客观条件的限制和主观认识不够,缺乏上下级人大的上下联动和人大信访部门与“一府两院”有关部门之间的左右联动,信息沟通交流不畅,制约了相互之间工作的有效开展,影响信访处理效果,甚至出现相互之间的扯皮、踢皮球现象。
二、改进县级人大信访工作的措施
如何更大限度地发挥人大信访工作的作用、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对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显得尤为重要。
1、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信访工作机构。领导重视是做好人大信访工作的关键。我们要按照中央提出的“信访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的要求,坚持把信访工作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摆上突出位置,纳入议事日程。要成立常委会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常委会对信访工作的领导,逐步形成由信访领导小组管理,信访办公室具体负责接访,常委会其他各工作机构协调配合的信访工作格局。建立完善一系列工作规范和制度,并落实责任,提供必要的保障经费,为提高人大信访工作实效打下良好的基础。同时,要建立乡镇人大信访工作机制,切实发挥好乡镇人大干部人情通熟的优势,把社会矛盾化解于基层,避免社会矛盾的激化。
2、建立信访工作目标责任制和监督考核机制。当前,到人大信访的案件,多数都是反映的问题和困难在“一府两院”没能得到满意解决的,人大是他们所抱的最后一丝希望。而人大信访工作遇到的主要矛盾是督办效果不好。为此,在信访工作重心上要实现转移,就是要寻找人大信访工作与人大全面履职尤其是监督工作的结合,把人大信访工作与人大其他工作摆在同等位置、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把工作重心放在收集、梳理、分析群众反映强烈的带有典型性、普遍性的问题上,并及时传递信息。并通过专题办公会或主任会议,甚至常委会法定的方式和程序有效的进行监督,梳理一批,解决一片,使突出问题得到及时解决,从而拓展人大及其常委会全面履行监督职能的渠道。
3、构建协调机制,形成大信访工作格局。针对目前人大信访工作现状,县级人大要从维护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的高度,积极探索建立符合人大工作实际的信访运行机制。要将人大信访工作纳入到同级党委信访联席会议中,进一步深化人大信访与联席会议的工作衔接,通过党委协调各方面的力量,共享信访资源,努力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调、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机制,有效发挥人大信访的监督职能。首先要建立人大信访部门同各工作委室之间相互联系的协调机制,加强联系,为执法检查和常委会听取专项工作报告提供信息支持。其次要建立人大与同级“一府两院”之间的横向协调机制。加强与“一府两院”的联系、沟通、协调,共同研究信访工作,商讨办理事宜,减少重复信访和无理缠访,也可避免部门之间相互推诿、久拖不决问题的发生。第三要建立上下级人大之间的纵向协调机制。加强与上级人大的联系,经常配合上级人大信访工作专题调研,不定期参加上级人大召开的人大信访工作座谈会,通报信访情况,交流经验。同时加大对乡镇人大信访工作的指导、督促力度,上下联动,形成监督合力。
4、拓宽工作渠道,发挥人大代表在信访工作中的特殊作用。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分布面广、联系选民多、基层情况熟的优势,组织人大代表向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化解矛盾纠纷。一是建立完善人大代表接待选民制度,引导和组织人大代表就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具体问题,进行调查并及时向“一府两院”提出意见和建议,减少群众信访。二是信访部门要对来信来访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和典型案件进行归纳,组织人大代表进行视察调查,督促有关部门解决,提高信访工作整体效率。
5、夯实基础建设,适应信访工作新要求。 按照中央对信访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的要求,建立一支素质较高、能适应工作需要的人大信访干部队伍,并定期进行业务培训或经常召开信访工作经验交流会、研讨会等,使人大信访干部不断提高政治、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关心和爱护人大信访工作人员,加强对他们的培养、交流和使用,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将人大信访专职干部与党政系统的信访专职干部同等对待,以充分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要探讨建立一个完整的信访工作体制,使人大信访工作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与形势、任务相适应。(责任编辑:刘舒尹)
来源:沅陵人大内务司法工委
作者:陈治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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