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各级人大的一项重要职权,也是县级人大常委会的一项最基本、最现实,行使最充分的法定职权。开展评议活动,是各级人大对“一府两院”实施有效监督的重要形式。2013年,涟源市人大常委会组织了对市国土资源局、审计局、司法局进行工作评议。评议活动取得了积极的社会效果,对于增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制观念,人大意识和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自觉性,促进部门作风转变,遏制部门的“三乱”行为,提高人大常委会的地位和威信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作用。2014年,涟源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对市民政局、安监局、人社局、经信局进行工作评议,各项工作正在按评议工作方案进行。
工作评议审议发言,要辣到好处。审议发言不是要尖酸刻薄,要有根据、有建设性,做到“辣”到好处,才能使使审议发言不走味、不变味,切实达到红红脸、出出汗、排排毒的目的。如果你好我好大家好,一团和气,是没有真正起到监督作用的。 坚持直面问题,敢于批评,不怕揭短亮丑;坚持坦诚相见,勇于批评,直指突出问题。在明确评议单位 同时,要强化问题导向,着力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入践行群众路线,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群众利益;坚持从严管党治党,营造风清气正环境;加强建章立制,推进作风建设规范化、长效化。工作评议审议发言要开门见山,不遮不掩,有“真刀真枪”、“刺刀见红”的感觉。审议发言要实事求是,有根有据,评议过程既有“红脸”、“出汗”的紧张和严肃,又有加油鼓劲的团结与和谐,较好地达到工作评议的要求。少数单位存在的这样那样的问题,集中表现为有的执法不公,搞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等。有的不关心群众冷暖,责任心不强;有的落实惠民政策缩水走样,机械执行,死板操作,好事办不好;有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口号响当当,服务冷冰冰,办事慢腾腾,尤其是普通群众办事难上加难;有的吃拿卡要,雁过拔毛,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影响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和威信。产生上述问题的根本原因,就是对权力的运作缺乏有效的制约和监督。开展评议活动就是要把“一府两院”的工作行为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使乱作为和不作为的现象得到及时整改和纠正。
人大的监督主要是法律监督。因此,人大常委会组织的评议活动要在社会监督体系中发挥法律监督作用。要把被评议单位和个人接受人大监督,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等方面的情况作为评议重点。对评议中反映出来的突出问题,依法进行事前的警示监督,事中的督察监督和事后的跟踪监督。要把评议过程与评议结果有机地统一起来,把整个评议过程变成人大对“一府两院”的全程监督过程;变成被评议单位和人员不断进行自查自纠,整改提高的过程;变成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民主法制教育,提高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水平的过程,才能使被评议单位和被评议人员感到有问题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不正视问题,不进行整改。要辣到实处,查摆出真正存在的问题、解决的问题,真查真改,真正体现出“辣味”,通过工作评议,促进工作水平提高。(责任编辑:陈柳)
作者:黄伟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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