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来,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活动取得了一些实效,但仍存在着一些影响联系活动质量的因素,与《代表法》的规定和人民群众的要求尚有一定的差距。一方面,部分代表联系群众的自觉性不强,没有很好地听取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人民群众有意见;另一方面,代表联系群众缺乏明确的规范和要求,没有考核,也没有评价,既没有动力,更没有压力。要改变这种现状,必须从制度层面上抓起。
人大代表应当密切联系人民群众,这是一个众所周知,毫无争议的话题。对此,《代表法》有明确规定,党中央也多次提出要求。十七大报告提出“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的联系”,十八大报告则进一步强调“在人大设立代表联络机构,完善代表联系群众制度”。
湖南省出台的指导意见无疑是对“完善代表联系群众制度”在操作层面所作出的探索,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一是提高代表履职自觉性。由于我国人大代表实行的是兼职制度,代表平时的本职工作和社会活动都比较多,现行法律对人大代表如何密切联系人民群众仅作了原则性规定规定,选民和原选举单位对代表联系人民群众也缺乏有效的保障和监督机制,出现个别代表联系人民群众不够主动、对社会热点问题不够关注、对人民群众的需求不够了解、所提的议案、建议质量不够高等问题。湖南省指导意见的出台,从制度层面对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密度与广度、内容与效果等作出相应规定,对于密切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增强人大代表的民主法治理念和依法履职意识,提高履职的自觉性具有积极的作用。
二是进一步畅通民意诉求。建立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制度,开展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活动,是代表依法履职,关注民生,集中民智,反映民意的重要形式。指导意见加强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平台建设,人大代表通过活动场、电话、手机短信、网络等多种方式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广泛接触基层,多渠道了解民情、反映民意,不仅使人民群众的要求得到及时的表达,也为政府的决策和改进工作提供广泛、真实的信息。
三是有助于创新人大工作,服务中国梦。“中国梦”归根到底是人民的梦,必须紧紧依靠人民来实现,必须不断为人民造福。人大代表是人民群众的代言人,建立长期有效的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制度,可以使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更加规范有序,可以使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更信服的方式传递给社会,也可以使党和政府更大程度地倾听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诉求,从而更好地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从面提升人大的工作水平,推动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在服务于实现“中国梦”上更有作为。(责任编辑:刘舒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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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曾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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