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钟实一行来到桃江,就《湖南省乡镇财政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开展立法调研。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刚强、内司委主任委员葛志强、财经委主任委员李建勋,县领导符凤文、周卫星、龚卫山、张亮荣参加调研活动。
调研座谈会上,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周卫星汇报了我县财政运行和乡镇财政管理方面的情况。自2000年《湖南省乡镇财政管理条例》3月正式实施以来,我县按照条例要求,切实加强了乡镇财政预算管理、乡村财政财务精细化管理、惠农补贴“一卡通发放”、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等工作,夯实基础,健全机制,明确责任,强化措施,乡镇财政管理取得了一定成绩。
副处级干部曾毅军,县财政局的负责人,牛田镇、武潭镇的党委书记,修山镇、松木塘镇、鲊埠回族乡的乡镇长,桃花江镇、灰山港镇、大栗港镇的财政所长,桃花江镇株木潭村、人和桥村支书参加了调研座谈会。大家一致认为,原条例对规范乡镇财务管理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农村税费制度改革,乡镇财政职能由收支管理向支出管理转变,保障正常运转向促进服务发展转变。乡镇财政管理的资金项目和数量急剧增加,支出管理责任越来越大,原条例凸现出对乡镇的财权与事权的不匹配等制度设计缺陷,阻碍了乡镇财政职能的正常发挥和乡镇职能转变。
大家围绕“乡镇保留一级财政的是否必要,乡镇财政如何做好财政转移支付、理顺与市场的关系,乡镇债务如何化解,县级财政如何监管好乡镇一级财政工作,县级财政如何赋予乡镇财政的相关权益”等调研重点,积极建言献策。有人建议,要进一步明确乡镇财政职能,建立激励机制,积极促进乡镇债务化解,强化预算公开,加强涉农资金的整合。有人认为,乡镇财政的事权与财权不相匹配,不具备独立一级的财政。还有人认为,县财政保障乡镇支出,应改为由省财政保障,加大村级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和转移支付的力度。
钟实认真听取建议、意见,不时询问我县乡镇财政运行、预算落实等方面情况,他说,代表们谈了很多有益建议,反映了基层财政运行的真实情况,表示将会认真研究,吸收采纳,并积极向上级反馈建议、意见。
下午,调研组一行还到桃花江镇、修山镇开展实地调研,进一步收集乡镇财政管理、运行的实际情况和对修订草案的意见建议。(责任编辑:刘舒尹)
作者:史新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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