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三项措施,进一步理顺工作体制。一是构建共同管理机制。先后推动成立市土地管理委员会,进一步规范全市建设用地报批与投放管理,确保合理用地;推动成立市征地拆迁安置整体推进办,对全市重点项目征迁工作进行统筹安排,确保按时用地;进一步完善联合执法机制,确保依法用地。二是落实耕保共同责任。由市政府与乡镇办事处签订土地管理与耕地保护目标管理责任书,将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纳入市级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三是加强部门协作联动。由该局牵头组织,加强与规划、法院、公安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强化联合执法机制,先后开展大规模的拆违行动15次,拆除违法建筑66处,面积5303平方米;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征迁诉讼案件30宗, 扎实推进集中整治非法采矿专项行动,共查处非法采矿点52个,关闭非法采矿点6家。
突出四个重点,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管。为切实将违法占地建设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维护良好的土地管理秩序, 一是规范税费征收。严格规范农民个人建房收费行为,从2014年起不再向基层国土资源所下达罚款任务,坚决杜绝“放水养鱼”。二是加强动态巡查。对各类违法占地建设行为监管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制止、第一时间报告。三是加大执法力度。 对严重影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侵占基本农田、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违法占地建设行为,该拆除的依法依程序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四是严肃工作纪律。明确凡因巡查、制止、报告不力等原因,在永久性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发生2宗 成型违法建筑物或在辖区内新增违法建设用地行为发生10处以上的,所长、分局长就地免职。
把握五个环节,进一步提高项目效益。出台了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办法,严格把握好五个环节,确保项目取得实效。一是规划设计阶段。由土地开垦整理局会同规划设计单位、所在乡镇人民政府一起广泛征求项目所在村组的村民意见,综合村民意见,因地制宜地开展土地开发整理。二是招投标阶段。按省厅规定的要求,委托招投标单位在娄底市公共交易中心、娄底市国土资源局、涟源市纪委、检察、发改委、财政的监督下开展,确保公开、公平、公正。三是实施阶段。实施过程中,由所在乡镇的项目指挥部提供规划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预算等资料,规定各村安排专人对工程质量进监督。公开举报电话,以便于村民协助监督。四是验收阶段。项目的验收必须在娄底市国土资源局组织,市农业局等部门指派专业技术人员参与下进行。五是后期管护阶段。严格执行连续三年补助300元/亩/年的奖励性措施,切实提高农民耕种积极性。
推进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提升队伍素质。一是抓制度规范。从学习考勤、公务接待、车辆管理等内控制度,到首问责任制、内部会审制以及各项业务操作流程,进一步进行制度规范。二是抓学习教育。每周一下午,坚持由一把手主持,局班子成员轮流讲课,组织全局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上级会议和文件精神。 三是抓廉政建设。坚持把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贯穿国土资源管理全过程,做到同部署、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形成组织健全、目标明确、责任落实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经营性土地招拍挂制度,土地整理开发等项目招投标程序,确保合法、公平、公正。四是成立作风建设巡查组,由局班子成员轮流带队,重点督查干部作风上存在的突出问题。五是抓人事管理。按照“三年可以动、五年应该动、八年必须动”的原则,对 90余名干部进行了岗位调整。六是抓服务质量。对所有审批事项进行梳理优化,审批时限较原来缩短一半。 组建行政审批股,实行一个窗口对外办理审批事项,为行政相对人提供“一条龙”服务。(责任编辑:刘舒尹)
来源:涟源市人大办公室
作者:黄伟庐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