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人大网>监督工作>执法检查>正文

龙宪周带队开展《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

来源:靖州县人大办 作者:吴国栋 编辑:redcloud 2016-07-26 10:16:00
湖南人大微信
公众号二维码
—分享—
    日前,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龙宪周带领执法检查组第二小组全体成员,在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县工业经济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的陪同下,对该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情况开展执法检查。龙宪周一行先后对该县自来水厂、金大地水泥有限公司、绿之嘉林业有限公司、甘太活性炭有限公司、华鑫莫来石有限公司等生产经营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并进行了座谈。
    座谈会上,县发改局、财政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工业经济局等四个重点被检查单位先后汇报了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工作情况,参加执法检查的人大代表进行了积极审议发言,结合现场查看情况及代表审议发言意见,龙宪周副主任代表检查组对本次检查的生产经营企业存在的主要问题一一列出清单,逐条提出解决的办法和建议,并对被检查单位提出五个进一步的要求:暨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法》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部门和企业的环保意识;进一步把好招商引资企业的环评审批关;进一步加大对企业的环境保护的日常监管;进一步加大对环境保护项目的争取力度。(责任编辑:刘舒尹)

来源:靖州县人大办

作者:吴国栋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