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前我县乡镇人大工作现状
总体看,我县各乡镇人大工作在同级党委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常委会的指导下,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在维护基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民主法治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人大工作和自身建设等取得了新的进展,积累许多有益的经验。
㈠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推动人大工作深入开展。各乡镇人大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牢固树立党的观念、政治观念、大局观念和群众观念,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各乡镇人大能围绕党委中心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及时就召开人代会、换届选举、执法检查、代表视察、工作评议、代表培训、法制宣传等工作,主动向党委请示报告,积极争取党委的领导和支持。各乡镇党委普遍重视乡镇人大工作,将人大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支持人大依法行使职权,研究解决人大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各乡镇政府对乡镇人大行使职权所需的各项经费基本能予以保障,都把人代会、主席团会议、人大代表闭会期间的活动经费列入了财政预算,为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必要的条件。
㈡ 围绕中心,服务发展,认真行使职权,履行法定职责。各乡镇人大能按照法律规定,认真筹备和召集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保证每年至少举行一次,及时将本乡镇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交大会审议,审议质量逐年提高。围绕本乡镇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大问题以及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组织代表开展视察、检查、评议等活动,督促落实代表批评、建议和意见,积极投身本乡镇三个文明建设、人大代表助推微企发展等,都推动了当地工作的开展。
㈢密切联系代表和人民群众,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各乡镇人大主席团成员能经常定期、不定期地走访代表和选民,倾听代表心声,了解群众愿望,帮助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不少乡镇人大主席团坚持接待代表及选民来信来访制度,认真办理收集到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及时化解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
㈣加强组织建设,完善工作制度。全县乡镇均依法设置了人大主席团,各乡镇人大重视工作的规范性,主席团会议的召开已形成制度,绝大多数乡镇均做到了会议例会制,每次召开会议基本能坚持邀请乡镇政府和相关人员列席,一些人大制度 簿册均相继建立,有效推进了乡镇人大工作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
㈤突出本地特色,发展创新人大工作。各乡镇人大在做好日常工作的同时,十分重视工作的创新,结合本乡镇人大工作某方面特色,积极开展有益的实践和探索。
二、当前乡镇人大存在的一些问题
由于乡镇人大工作没有现成的工作模式和经验借鉴,加之,国家的有关法律对乡镇人大工作特别是闭会期间主席团的活动缺乏具体的规定,我县乡镇人大工作目前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㈠对乡镇人大性质地位和作用的认识有偏差。有相当部分干部群众对乡镇人大的性质地位和作用认识不足,存在轻视人大、虚化人大的认识误区。没有将人大工作作为经常性工作摆上位置,工作中需要人大出面的时候比较重视,平时过问不多,对人大工作舍不得花费人力和精力,甚至将乡镇人大视同于工作部门。个别乡镇人大干部待遇较差。这些无疑削弱了乡镇人大的地位、法定职能,影响了人大工作深入开展。
㈡个别乡镇主席团履职不够。表现有三:1、人代会工作仍需完善。部分乡镇人大主席团筹备召集乡镇人代会工作简单草率,召开乡镇人代会时间不充分。一年只召开一次,每次会议仅安排一天会期,为省时省钱,无视人代会的严肃性,把人代会开成了党委、政府部署工作的一揽子会议。2、工作定位不准。个别乡镇人大主席在工作中时常发生错位、越位现象。对自己的职责认识不清,甘愿“种别人的地,荒自己的田”,造成开展调查研究、联系代表和选民的时间不多,组织代表活动少,一定程度影响了乡镇人大职能的发挥。3、工作不规范。一些乡镇人大工作制度不健全,在行使职权的程序上未严格依法进行,随意性很大,缺少周密的部署和安排,操作程序简单化,使有关问题得不到解决和落实。
㈢代表素质与执行代表职务的要求尚有差距。一是对代表角色的认识不到位。不少代表将人大代表视为一种荣誉,而不是一种职务,缺乏履职意识,不能全心全意充当选民的代言人;二是整体素质不高,议政督政能力不强,不能胜任代表工作。有些代表审议报告“一言不发”,表决随大流,所提意见、建议不能切中要害,质量不高;三是履行代表职责被动式参与多,缺乏积极主动性。有的代表平时不关注政情、社情、民情,很少主动向有关方面反映情况,为群众排忧解难的办法少。四是人大代表的结构日趋不合理,“三多”现象(党员多、干部多、男性多)突显。
㈣人大组织队伍建设有待改善。一是法律赋予乡镇人大的职责不够明确,闭会期间的权力和手段有限,不少乡镇人大主席感到开展工作“底气不足”;二是乡镇人大专职工作人员少,兼职的也不多,存在乡镇专职人大主席“光杆司令”唱“独角戏”的现象。乡镇人大干部还要用大部分时间和精力参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某些具体工作,往往导致人大工作处于应付状态;三是部分人大主席工作热情不够高、工作精力不足。一些年纪较大的同志转岗到人大岗位后,有“船到码头车到站”的思想,一些较年轻的主席,也因为“进得来,出不去”,影响了工作积极性;四是自身学习抓得不够。部分乡镇人大主席角色意识不强,对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掌握有较大差距,对人大工作的基本原则和程序还不够熟悉,影响了乡镇人大工作的有效开展。
三、今后进一步加强乡镇人大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㈠加强人大宣传工作,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人大意识。要广泛深入地开展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的宣传,努力营造一个有利于乡镇人大依法行使职权的舆-论氛围。建议在党校培训乡镇领导时,将人大知识作为重要培训内容,进行民-主法治教育,不断增强乡镇领导坚持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尊重和支持人大依法行使职权。
㈡认真贯彻落实各级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理顺工作关系。重点处理好“三个关系”:一要处理好与党委的关系,做到与党委合拍。对重大问题主动向党委汇报,善于把党委的主张通过法律程序变为全乡镇人民的实际行动,尤其要围绕党委的中心工作,开展好代表活动,紧紧抓住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和迫切要求解决的热点问题,依法行使职权,把党的工作变为群众的意愿,支持、督促政府为实现党委的目标而努力工作。二要处理好与政府的关系,做到与政府合力。乡镇人大要敢于和善于开展检查督促工作,把立足点放在对政府工作的支持、促进上。三要处理好与人大代表的关系,做到与代表合心。密切与代表的联系,生活上时刻关心代表的冷暖,工作上时刻听取代表的意见、建议,及时组织代表开展视察、调查等活动,积极为代表履职创造条件。
㈢坚持依法行使各项职权,提高履职能力。乡镇人大要把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作为乡镇人大的根本任务,通过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干部群众尤其是乡镇人大代表的法制意识,提高法律素质。人大主席要切实履行好法律赋予的职责,在乡镇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定期召开主席团成员参加的会议,讨论决定乡镇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重要工作。要行使好检查督促权,理直气壮地组织代表开展检查督促工作,采取多种形式促进乡镇政府及职能部门和干部转变作风,依法行政,廉洁勤政,干事创业。
㈣重视做好代表工作,切实发挥代表作用。一是要把好代表的“进口”关,组织和引导选民推选那些政治素质强、文化水平高、群众基础好、有较强议政能力的选民为人大代表候选人,使代表既具有执行职务之能,又具有执行职务之德,胜任代表职务。二是加强代表培训,使代表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熟悉人大及代表行使职权的方式和程序,为履行代表职责奠定基矗三是改善代表履职环境,为代表提供知情知政的渠道。四是切实保障乡镇人大代表依法执行职务。在时间和经费上予以保障。
㈤加强乡镇人大及其主席团的自身建设。一是要加强思想作风建设。乡镇人大干部要加强理论、法规和业务学习,进一步端正思想,增强做好乡镇人大工作的责任意识,消除“二线工作”、“船到码头车到站”等陈旧观念,坚定做好基层人大工作的信心和决心。要树立在其位、谋其政的思想,把精力用在做好乡镇人大工作上,增强做好乡镇人大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消除工作上的不作为状态。二是要加强制度建设。按照合法性、规范性、实效性的原则,建立健全乡镇人大的各项工作制度。特别要抓紧建立完善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议事规则等会议制度,视察、执法检查、评议等工作制度,岗位职责、学习培训等自身建设方面的制度,联系代表、办理代表建议、代表述职和考核等制度,以及其他日常工作制度,切实抓好各项制度的落实,使乡镇人大工作有章可循、规范运作。三是要加强组织建设。要按照地方组织法和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意见,配齐配强乡镇人大干部,建议适当增加乡镇人大工作人员,形成一批基层人大工作队伍。要落实好乡镇人大干部的各项政治生活待遇,乡镇人大干部在阅读文件、岗位交流、提拔任用以及工作、生活安排等方面,要与党政干部同等对待。在办公用房、代表活动场所、交通工具和通讯设施配备等方面要给予保障,为乡镇人大履职提供必要的条件。
㈥坚持与时俱进,拓宽工作思路,搞好工作创新。一是要在行使法定职权方面进行实践创新。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积极探索创新行使法定职权的形式、措施和途径,并在实践中逐步完善,更好地把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行使到位。二是要在完善工作机制方面进行实践创新。进一步健全完善乡镇人代会、主席团成员会等会议机制,提高代表审议政府工作报告的质量,增强所作决议、决定的针对性;进一步完善代表活动机制,组织开展形式灵活多样、内容丰富多彩的代表活动,切实发挥好代表作用。三是要在加大检查督促力度方面进行实践创新。进一步改进对有关决议、决定和代表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督促办法,从制度上保证督促效果;进一步加强民-主评议和干部监督工作,实现工作监督、法律监督与人事监督的有机结合,增强评议监督的实际效果。要创新代表培训、履职和活动机制,适时开展代表当选承诺、代表到选区“驻村联心”、选民评议代表、政府定期向代表通报工作情况等活动。(责任编辑:刘舒尹)
来源:湘西州古丈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作者:田宏林 戴辉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