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强化民本观念。一是要做好代表工作。人大代表是人大与人民群众之间的桥梁和纽带。要围绕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充分利用人大代表与广大人民群众密切联系的优势,通过人大代表这个桥梁和纽带,发挥好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更直接地倾听人民呼声,代表人民意愿,维护人民利益,使人大的各项工作顺应民心,反映民意,贴近民生,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二是要积极探索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形式。十八大报告指出,“继续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要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三是要坚持做好人大信访工作。做好人大信访工作是地方各级人大解决人民群众合理诉求的有效途径。人大常委会要把信访工作纳入监督工作大格局,及时转办,加强督办,全面检查,探索人大信访办理工作新途径,督促有关国家机关及时纠正侵害公民合法权益的行为,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为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其次,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习近平总书记曾不止一次提出,做好群众工作、践行群众路线,是党工作的基本思想,也是基本准则。地方人大要体现群众的呼声,为群众谋福利,因此必须要走进群众,倾听群众的意见建议,了解群众的切实需要。一是要坚持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群众,开展调查研究,了解第一手资料,掌握第一手信息。二是要落实好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双联”等有关制度,及时了解社情民意。三是要认真开展联系社区、村组工作,积极协助解决联系点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四是要加强代表建议督办,尤其要做好年度重点建议督办工作,做到全程跟踪,监督指导,保证办理效果,让代表满意,让人民群众满意。只有将群众反映最热烈的问题作为工作的重心,着力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才能实现“厚民生才能聚民心,顺民意方可保民安。”
再次,依法履职要全方位接地气。在人大行使立法权上,要通过座谈、听证、评估、公布法律草案等扩大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召开座谈会、听证会不能流于形式,除有关方面的专家、学者外,要注意吸纳各方面的群众代表参与,听取他们的真知灼见,把群众集体智慧的结晶体现到立法效果上。在人大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方面,要着眼于事关地方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建设等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围绕重大民生工程项目的推进,在深入调查研究和广泛进行民意调查的基础上,完善决策机制,适时作出决议决定,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成效。在行使监督权方面,要牢固树立“监督为民”的理念,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突出加强对民生热点问题的监督,促进有效解决征地拆迁、住房安置、社会养老、棚户区改造、大学生就业等问题。在行使人事任免权方面,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干部的统一,把好拟任命人员任前监督审查关,同时通过组织受任干部向人大述职、开展工作评议等方式,加强对受任干部的任后监督,确保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服务。
毛主席曾经说过,“你要知道梨子的滋味,你就得变革梨子,亲口吃一吃”。不调研就没有发言权,不接地气就难以履行好职责。只有深入生活实际,面对现实问题,密切联系群众,才能把握民生疾苦和民意诉求,履起职来才有底气,工作才能与日俱进。(责任编辑:刘舒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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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曾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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