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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阳苗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保护与发展的思考

来源:麻阳人大 作者:罗云湘 编辑:redcloud 2016-09-02 08: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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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麻阳苗族自治县地处湖南省西部、怀化市西北部,位于湘黔渝三省五区八县交汇处。置县历史一千三百多年。辖有17个乡、6个镇,总面积1568平方公里,总人口39万人,其中苗族占78•8%。1988年10月31日,国务院批准撤销麻阳县,设立麻阳苗族自治县,麻阳成为全国五个单一的苗族自治县之一,也是其中最年轻的苗族自治县。这里历史文化悠久,民族风情浓郁,是“中国冰糖橙之乡”、“中国长寿之乡”、“中国现代民间绘画之乡”。 麻阳作为苗族聚居地,千百年来沉淀着深厚的苗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它是一种以人为主要载体的,用口传和身体方式进行传承的文化遗产,是苗族族裔群体或一些苗族民间个人所表达,并被认为符合苗族社区群众期望的,作为苗族文化和社会特性的表达形式。近些年,由于我们对苗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视程度不够,保护意识淡薄,保护机制不健全,加之置苗县年轻受汉文化冲击较大,导致很多非物质文化遗产流失,传承人青黄不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处于一种濒危状态。苗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丧失就是苗族精神的丧失,苗族精神的丧失就如同苗族的灭亡。保护苗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就能够重新唤起我们的民族记忆,使我们不致于在文化上失掉自我;保护苗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就是保护我们民族的根基和民族的本性,就是保护我们民族自己。因此,做好苗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保护与发展工作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麻阳苗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呈现出的主要表现形式及内涵 麻阳苗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是通过代代模仿或口头相传呈现出来的,它的主要表达形式包括苗语、古歌、服饰、音乐、器乐、情歌、舞蹈、神话、故事、传说、婚丧礼仪、风俗习惯、生活技艺、民间口头文学及其他艺术等。据文化部门的普查与考究统计,县域内主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共150个,其中民间文学类14个、民间音乐类4个、民间舞蹈类3个、传统戏剧类6个、曲艺类4个、杂技与竞技类24个、民间美术类11个、传统手工技艺类33个、传统医药类1个、民俗类50个。这些项目中盘瓠祭、花灯戏2项被列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饱冬节、平安荷灯节、水车、傩戏、纸扎、苗医药等8项被列为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1、 麻阳盘瓠祭 盘瓠和辛女是传说中苗族的祖先。每年举行的五月盘瓠龙舟节,实际上是苗族的一种祭祖活动。整个活动,仪式古朴,声势浩大,场面宏阔,观众如潮。盘瓠龙舟祭历时17天,从农历五月初一开始,到十七结束。整个活动分6个阶段。初一开神门,意为预先向祖神发出活动邀请;初二至初十唱大戏,方圆百里苗民及远道游人,赶赴盘瓠庙参加龙舟庙会。在麻阳高村镇漫水村至今还保留盘瓠大庙遗址;十一龙下水,恭请盘瓠庙中龙头及寮龙船下水;十二至十四参神日,卯时首司虔诚讨筶,早饭后鸣炮开船,携带香纸,沿河数十里缅怀盘瓠祖迹,凡建有盘瓠庙的地方,必须全体下船进庙上供。龙舟所到之处,为酬谢主家,龙舟歌手要唱茶歌。岸上男女老少争相用事先准备好的麻纤交换“龙须”,戴在脖子或手上,作为免灾符。要抱小孩到龙船仓里洗澡,意为今后不生疮。要喝“龙涎”,即首司沿龙头倒下的水,传说可治肠胃病;十五至十六龙舟赛;十七回神日,请盘瓠神回归神位,中间要举行抢神、扫瘟神、回神三项仪式。 2、 麻阳花灯戏 麻阳花灯戏始于盛唐,成于宋代,盛于清朝。它吸收了江南小调的柔美,麻阳山歌的直率,酬傩愿歌的悲壮,湘西苗歌的泼辣,形成了自己优美、热烈、欢快的独特风格。后与阳戏、傩堂戏、辰河高腔、目连戏交融,集歌、舞、乐于一体,成为湖南省地方保留小剧种之一。麻阳花灯历经数代艺人的传承和创新,现已遍布各个村寨,深为群众喜闻乐见。麻阳花灯戏按表演内容分抒情型、叙事型、抒情叙事交融型三种,按表演形式分单人套子、双人套子、多曲牌联套三种,按地域差异分上山区“武花灯”和下山区“文花灯”两种。花灯戏的表演形式一般由男女两人表演,众人击乐伴唱,并借花扇等道具烘托气氛。词曲丰富多彩,唱腔高亢悠扬,节奏徐疾相间,动作变幻多样。麻阳花灯戏不仅见证着麻阳盘瓠文化的发展轨迹,更以其表演动作之多,演唱内容之丰,遍布地域之广,传承人数之众,创省内同类艺术之最,具有深厚的历史文化价值、独特的艺术审美价值,成为研究五溪文化、湖湘文化的重要的切入口。 3、麻阳苗族服饰 麻阳苗族服饰色彩艳丽,大多遍施图案,有的雍容华贵,有的古朴庄重,做工十分讲究,刺绣、挑花、蜡染、编织、镶衬等多种方式并用,有着丰富的文化内涵。传说认为苗族的祖先是盘瓠,而盘瓠是五色神犬,所以苗族后人喜欢五色服饰。衣裙颜色以红、蓝、黄、白、黑为主。男子服饰较为简单,头缠布帕或丝帕,身穿对襟衣,衣袖长而小,下穿超裆裤,裤筒短而大,腿上布绑腿,衣扣子是用布缝成条子袷起来的,一般是七对。妇女孩子服饰比较讲究,未婚少女,红头绳扎单辫,不包头帕。已婚妇女,脑后盘髻,绾以银簪,花帕、丝帕层层相叠,犹如峨冠秋菊,衣服一律为满襟,朝右下开口,一般有六个扣子,衣大而长,袖宽而短,属无领滚边花衣。 4、麻阳苗族礼仪 苗族十分注重礼仪。客人来访,必杀鸡宰鸭盛情款待,若是远道来的贵客,苗族人习惯先请客人饮牛角酒。吃鸡时,鸡头要敬给客人中的长者,鸡腿要赐给年纪最小的客人。有的地方还有分鸡心的习俗,即由家里年纪最大的主人用筷子把鸡心或鸭心拈给客人,但客人不能自己吃掉,必须把鸡心平分给在座的老人。如客人酒量小,不喜欢吃肥肉,可以说明情况,主人不勉强,但不吃饱喝足,则被视为看不起主人。 苗族讲究真情实意,非常热情,最忌浮华与虚伪。主人路遇客人不抢走第一步,不走在前面;交谈中用敬语称呼;迎客要穿节日服装;对贵客要到寨外摆酒迎候;客人到家门,男主人要叫门,告知在家的女主人,女主人要唱歌开门迎客;在客人面前,女主人不登高上楼;宴会上以鸡、鸭待客为佳肴,尤以心、肝最贵重,要先给给客人或长者,客人则分给众人享用,次序是先长后幼。客人不要称主人“苗子”,他们喜自称“蒙”。 5、麻阳苗族节日 麻阳苗族的节日很多,但最具特色的节日主要有春社节、龙舟节、吃新节、饱冬节。春社节定于立春后的第五个戊日,也就是麻阳人常说的“三戊惊蛰五戊社”。社日通常有吃社饭的习俗,即把蒿菜剁碎,揉掉苦水,捏成坨坨,再和猪油炒干,加上各种佐料,掺和糯米一起煮,社饭又香又糥,十分可口,可谓麻阳美食一绝。龙舟节是祭祀苗人祖先盘瓠的一个盛大节日。吃新节一般在小暑巳日起逾十日后的第一个卯日,吃新这餐所有食品必须全是新的,家家户户都在自家的大门上、香炉上、仓门上、牛栏上挂上新谷穗,以示五谷丰登,六畜兴旺。保冬节就是过苗年,定在农历十月初二,家家户户杀猪宰羊,打糯米粑粑,举行祭祀活动,意在纪念苗族祖先。
    二、麻阳苗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存在的主要问题 1、重视程度不够。领导者和决策者还缺乏对传承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重要意义的清醒认识,思想上没有足够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没有组建相应的工作班子以及配备专门的工作人员。在旅游开发中,没有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保护有机结合起来。对大量有价值的实物和资料以及传承人缺乏保护措施。 2、现代文明冲击。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城镇化的不断推进,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群众的生活方式、消费意识都发生了根本性变化。红白喜事新事新办,使苗族习俗日渐消停;土木房改洋楼,使苗族民居面目全非;广播、电视、网络等多元文化的影响,使人们对民族文化的需求日益淡化,导致民族文化的发展空间日益缩小。许多青年外出打工谋生,离开了学习和继承民族传统文化的环境,大部分青年接受了新的价值观念和生活观念。学校现代教育的普及在很大程度上取代了民族文化在当地的传播,年轻一代对传统民族歌舞、乐器、服饰的兴趣愈来愈淡漠,难以形成传承民族文化的自觉意识,造成民族文化缺乏肥沃的成长土壤,存在濒临枯萎的危险。如麻阳的花灯戏,受现代电视剧的影响,已经到了难以支撑的地步。 3、专业人员奇缺。目前麻阳县乡两级还没有专门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专业人员,即使有一两个,也没有经过系统的专业培训,大部分文化工作者对苗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识都是肤浅的,保护的方式也单一滞后。传承人年龄偏高,后继乏人,文化素质偏低,传承质量不高。 4、法规建设滞后。麻阳苗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目前还缺乏相关的法律保护。保护的法制意识还很淡薄,重申报、重开发,轻保护、轻管理的现象比较普遍,少数地方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存在超负荷利用和破坏性开发。如麻阳盘瓠庙现在仅有8座保留下来,而且庙宇设施都受到不同程度的破坏。 5、经费保障不足。苗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整理挖掘、申报、研究、传承以及开发利用,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和物力。然而由于政府对此项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开展这项工作经费相当匮乏。如麻阳漫水盘瓠大殿的整修,就因为资金短缺,几年还没有完工。2002年由县委宣传部、文化局、旅游局共同举办的岩门天王庙苗族民俗表演,也因为资金短缺的原因停办了多年。
    三、麻阳苗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开发利用的对策 1、制定规划,明确工作目标。制定《麻阳苗族自治县苗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发展规划》,明确工作对象、内容、任务、目标。苗族文化资源是一种不可再生资源,科学规划、合理开发是实现资源有效保护的途径。 2、开展普查,摸清家底。遵循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命性原则、整体性原则,在科学分类的基础上,对全县的苗族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一次全面普查。通过普查,建立档案和数据库,掌握其种类、数量、分布地域、文本、传承人、生存环境、保护现状等相关情况。在此基础上,做好认定和申报工作。 3、多管齐下,搞好传承。传承就是最好的保护。要根据非物质文化遗产身口相传的特点加以传承。首先要注重活态传承。对无形文化传承主体——人的关注是最根本的问题。可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民间艺人寻访活动,确立不同文化类型的民间艺人传承人名单,给传承者给予文化尊重、文化记录、文化宣传。其次要抓好教育传承。要编写有质量可操作的教材,让苗族歌舞、传统工艺、民间绘画、民族体育走进课堂,进入学校普及教育。再次要建立文化生态圈。苗族传统文化的传承是一种“文化濡化”的过程,是在生活和实践中自然习得,生活即教育,社会即学校。要把苗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置于生活这块肥沃土壤中。麻阳近几年在这方面已经迈出了可喜的一步,建立了豪侠坪、漫水、干垌、溪口等十多个生态文化自然保护村落。 4、建立机制,培养人才。苗族文化保护传承必须要有出色的人才,强大的队伍。应尽快建起自己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队伍,通过各种途径培养自己的专家和文化工作者,这是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重要的一环。要加大激励机制,对代表性的传承人实行特殊保护,对他们的传承性劳动实行政府津贴。政府要尽快设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奖励基金,开展民间艺术大师评选、民间体育竞赛、苗族服饰表演等民俗活动。 5、合理利用,传承发展。苗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一项文化事项,有其自身的发展规律。我们要按照国务院提出的“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处理好保护与开发的关系,不能盲目的将开发置于保护的对立面,不能单纯为了保护而禁止开发,也不能为了开发而拒绝保护。在开发利用的过程中,要充分尊重文化遗产的发展规律,不能拔苗助长,歪曲遗产。 6、健全机制,立法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丰富性、独特性和多样性,决定了其保护方式是多样的,但最根本的保护是立法保护。县人大要尽快把加强苗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纳入立法计划,制定保护条例,把保护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依法进行严格保护。麻阳苗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是苗族祖先留给我们的一笔宝贵的精神财富,它凝结着我们民族的历史记忆,是昨天生活的再现。传承和保护不是为了留住历史,而是为了更好的促进文化创新,激发民族文化的创造精神。加强苗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保护,对弘扬民族文化,构建和谐社会将发挥重要作用。 (责任编辑:刘舒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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