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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办理,代表要敢于向被满意说“不”

来源:原创 作者:曾润生 编辑:redcloud 2016-09-02 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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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下,正是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有关单位办理议案、建议的集中期,有的承办单位可能主动约见了代表,沟通了办理措施,落实了办理事项;可还是有的单位纯粹是马虎应付,在办理期同代表不见面,不沟通,不落实,办理期快结束时,找些理由搪塞下,然后死缠烂磨要代表签下个“满意”的字眼,让代表成为名副其实的“被满意”。
    人大代表所提出的议案、意见和建议,大都通过了辛勤的调研和缜密的思考,是花费了大量心血的,它集中体现了人民群众的意愿,反映的大都是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热点、群众普遍关心的难点、急需解决的重点问题,同时又代表了群众对政府的信任和期望;尽力办理好、答复好这些议案、建议和意见,不仅能够提高“一府两院"在群众中的威信,而且能使老百姓感觉到政府诚信,有助于促进依法行政、勤政为民的工作作风。
    近年来,随着各级人大加强对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的督办,办理工作确实有了很大改进,办理的效果也比以往有了提高,但是也有些地方政府部门不是把心思用在真正解决实际问题上,而是绞尽脑汁想着如何让代表签下“满意”二字上,于是,一些不正确的方法和招儿纷纷出场:或由他人代签征求意见卡;或在座谈会上“请求代表”现场当面填写意见反馈表;或通过“求情、加压"等方式,迫使代表写下“满意”二字。对于填写了“不满意”代表更是软磨硬泡、缠住不放,不厌其烦地到代表单位、家中做工作,直至签下“满意”为止。如此种种,完全违背了提议代表的初衷和意愿,让代表实实在在地“被满意”。
    在议案建议办理的过程中,“一府两院”越来越在乎代表们的“满意”与否,这本是一件好事,说明代表的作用越来越彰显出来,也说明“一府两院”深知自己的“政绩”如何,若过不了代表这一关,就难得到人民群众的认可。“一府两院”在取得代表意见的时候,轻办理结果上的“落实”,而重书面文字“满意”,无非是两个原因:一是思想上不重视,没有把办理代表意见、建议上升到依法办理的高度;二是作风不扎实,宁可花精力去“攻关”代表,不愿花时间去想解决办法。究其根源,就是一种形式主义。
    当下,全国上下正在轰轰烈烈地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其主要任务聚焦到作风建设上,集中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这“四风”问题。反对形式主义要着重解决工作不实的问题,建议办理到底落实没有,代表内心到底是“言为心声”还是“言不由衷”,必须实事求是。随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纵深开展,我们期盼更多的代表敢于向被满意说“不”,更期盼更多的建议办理能够落到实处。(责任编辑:刘舒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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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曾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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