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日前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上,当讨论研究取消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时,李克强指着一项即将被取消的职业资格,询问商务部国际贸易谈判代表兼副部长钟山:“‘国际商务专业人员’是做什么的?钟山,你有这个资格许可吗?”
钟山摇了摇头,会场顿时响起一片笑声,总理也乐了:“你可是我们的谈判代表啊!连你都没有资格,这个资格许可不是莫名其妙吗?”
李克强强调,今后准入性职业资格许可的认定,必须有法律法规的依据,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
“这就是‘法无授权不可为’!我们依法行政,就要定下来这个规矩。”他说:“法律没有规定的,既不能越位,越俎代庖,也不能越权,行使法律没有规定的权力。”
总理询问这个细节,看似不经意的行为,实际上却给正处于改革的当今中国传递和释放了这样一个强烈的信号,那就是全面深化改革必须于法有据。
李克强总理认为,当前行政体制改革的关键是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的核心要义,是要切实做好“放管”结合。“放”是放活,而不是放任。“管”要管好,而不是管死。总理的这番话,实际上告诉了我们,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过程中,手脚可以放开,思想可以放开,但法律却始终不能松绑。抛开法律的放开就等于放任。
总理询问虽是一个很平常、很普通的举止,但仔细咀嚼,不难品出一个党和国家主要领导人无论在那种情况下始终坚持“法”字当头,“法”字当先,带头守法的领袖风范。无怪乎有位专家预测,中国经历了伟人执政、强人执政的时代,现在已经进入常人执政的时代。要说中国现在已经进入常人执政的时代,那么依法执政或许就是一个最明显的标志。事实也是如此,在党的十八大报告当中,“法”的字眼,“法”的精神,无处不在。
总理对副部长反问过后的“一乐”,看似调侃,却语重心长,蕴含深刻。“你可是我们的谈判代表啊!连你都没有资格,这个资格可不是莫名其妙吗?”总理的这句反问不正折射出我们在过去的工作中广大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理念的缺失吗?总理对问题敢直面,不回避,尤为让人敬佩。(责任编辑:陈柳)
来源:麻阳人大教工委
作者:罗云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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