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28—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工委主任、法律委副主任委员李适时一行来湘调研。28日下午,在省人大常委会机关会议中心召开了座谈会。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工委主任、法律委副主任委员李适时出席座谈会。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谢勇同志主持会议。
2014年4月28—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工委主任、法律委副主任委员李适时同志率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法室主任贾东明等同志一行四人来湘调研。这次调研的主要内容是司法审判实践中公民姓名权争议纠纷的相关问题,即公民在父母之外可否选择第三姓的问题。
4月28日下午,在省人大常委会机关会议中心召开了座谈会。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谢勇同志主持会议,参加座谈的有省人大法制委、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高级人民法院、省政府法制办、省公安厅、省计生委、省卫生厅等单位及其相关处室的负责同志,还有省社科院、湖南大学法学院等单位的专家学者,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等。大家围绕调研主题,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大部分同志认为,公民享有姓名权,但在选择父母以外的第三姓时,应当慎重。姓氏凝聚着中华传统文化,体现了宗族血脉和家族传承,并且涉及到社会管理,对姓氏的选择应当进行适当规范和限制,比如不能违背公序良俗原则,不能损坏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不能恶意更改姓氏等等。
4月29—30日,调研组一行赴株洲市进行调研,实地考察了株洲市及其醴陵市的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并在醴陵市西山街道办事处召开了座谈会,听取基层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责任编辑:陈柳)
来源:法制委办公室
作者:陈柳 李慎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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