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代表在任期内,因故出缺,由原选区或者原选举单位补选”。为确保此次补选工作圆满完成,岩口镇一是高度重视,成立了以人大主席任组长的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把此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补选各阶段工作顺利进行;二是依法办事,程序合法。通过“三增三减”程序严格选民资格审查,严格候选人公示,严格选票的发放,防止错发、漏发、重发,严格投票时间等要求,保证了补选工作的合理性和合法性;三是广泛宣传,做好动员。积极做好选举前对代表候选人的介绍工作,增强补选工作的透明度。周密制定了补选方案和日程,达到思想高度统一,使补选工作取得圆满成功。(责任编辑:刘舒尹)
来源:冷水江市岩口镇人大
作者:姜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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