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要在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中切实强化监督支持
议题选择要以民意为基础。议题的选择是做好人大监督工作的前提基础。从以往工作经验发现,议题选择的好,监督的效果也好,议题选择得不好,监督难出效果。过来我们在监督议题的确定上仅停在人大“内循环”,基本是由委室建议、主任会议审定、常委会通过三个程序确定,确定的监督议题是不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期盼的,还不能完全肯定,民意成分不多,主观喜好偏重。个人认为监督议题的确定,要经过从群众参与的外循环到人大审定的内循环的过程,议题才选得准、选得好,才最符合群众的要求。这个外循环可分三步走:一是在人代会前2个月,充分利用电视、人大网及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体,广泛征集社会各界对年度人大监督工作的建议意见,二是将征集的意见归纳整理,在年底的人代会上交由全体人大代表初选,三是会后由人大常委会领导带领相关委室人员走访“一府两院”及政府成员单位,将代表初选结果与部门充分交换意见,深入沟通协调。这个外循环可以使人大监督议题既贴近实际、体现民意,又与“一府两院”的重点工作有效衔接。
监督内容要以民生为重点。一直以来,我们人大监督始终坚持把民生作一个重点,今年的工作要点中的学前教育、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都是当前我县突出的民生问题,常委会将其作为监督内容,就是在监督中贯彻了群众路线。值得强调的是,民生问题涉及领域很广,人大监督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每年要坚持把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民生问题作为监督重点,对群众“最盼”、“最急”、“最怨”的问题开展监督,要通过监督找原因、提建议、定举措、促整改,着力解决好广大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
调查研究要以民声为依据。“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监督调查一定要深入到群众中去,听取民众呼声,才能看到工作的实际情况,才能采集到原汁原味的、不带水分的民意。过来,我们的监督调查由被监督对象陪同,分片区组织代表、群众开展座谈,在调查对象上虽有一定的广泛性,但由于有被监督对象的参与,代表发言不肯讲真话、不敢讲实话,导致调查到的情况比较片面,甚至失真。今年的评议调查和任后监督调查情况是否深入,因为参与不多,还不是很清楚。从贯彻群众路线出发,应多搞背靠背调查,多听普通老百姓的声音,要明查和暗访相结合,暗访多于明查,调查才得准,监督才得实。
审议发言要以民利为主线。常委会的审议发言,一定要围绕涉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的问题实话实说,既要讲问题,还要分析问题的原因和实质,要不怕得罪人,较较真,红红脸。以往常委会审议发言评功摆好的多,直言不讳的少,有的讲问题避重就轻、点到为止,怕得罪人,有的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这与群众路线的要求存在差距。
监督效果要以民调为标准。“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一府两院”按照党委的意图做了一些具体事,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进行了监督,究竟做得怎样?监督的效果如何?人民群众最了解、最关心、最有发言权。监督之后,人大常委会工作还要沉下去,对部门整改效果情况再次听取群众意见,把群众满不满意作为检测监督效果好坏的标准。要收集和运用好群众意见,把群众对整改的意见进行反馈和公开。收集意见的方式可以多样,既可电话征集,也可以将人大本年度监督对象、监督效果(按好、较好、一般、差划分四个等级)不足之处制定意见征求表,在年底征求政府工作报告时一并向代表征集意见,并征集意见统计情况在代表会上予以通报。
二、要在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中努力发挥代表作用
代表由人民群众选举产生,来自于人民、根植于人民、服务于人民。代表积极履行职务的实践,其实质就是密切联系群众、着力为人民服务的过程。发挥代表作用就是走群众路线。人大常委会要立足代表工作实际,引导、支持、保障代表依法履职。
发挥好代表“议政”作用。会议期间,常委会要组织好人大代表认真审议各项报告,提出议案和建议、批评和意见,积极表明自己的政治主张,依法自主履行代表权力。闭会期间要引导好代表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针对群众存在的实际困难和政府部门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顺民心、合民意的批评意见。同时,还要认真办理好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努力提高办成率,让代表说话管用,保障代表参政的实效性。本届以来,常委会在办理代表建议上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实践,出台了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有关规定,实行了重点建议重点办理等有效方式,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仍然存在办成率不高、二类建议后续跟踪监督不到位等问题。
发挥好代表“监督”作用。认真开展代表小组活动,组织代表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在本区域开展监督问效,通过代表的集体监督,督促政府工作不打白条、不搞拖欠,不以点代面、以偏概全。特别对《政府工作报告》做出的承诺,要一件一件督落实,对承诺工作不落实的,要作为问题列入下年度政府工作报告,由分管领导向全体代表作解释说明。过来,我们代表小组活动开展不是很理想,代表集体监督的威力没有现显出来。同时,还要积极组织代表参加常委会开展的执法检查、代表视察、工作调研等活动,指导和规范代表依法按程序监督。
发挥好代表“桥梁”作用。人大代表上接党委、政府,下联人民群众,是党委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一方面,要通过各类会议、培训学习,使代表准确掌握党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保障代表做好“上情下达”;另一方面,要通过开展代表述职活动,促进代表密切联系群众,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关注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办实事、出实招、谏真言,督促代表做好“下情上传”。今年,汪主任提出开展“双联”活动,就是要进一步发挥代表“连心桥”作用,使人大工作“接地气”。
发挥好代表“表率”作用。人大代表有广泛的群众基础,一言一行在群众中有良好的表率作用。常委会要以创先争优为活动为载体,鼓励和激发代表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断增强法律和法治意识,自觉遵守国家的宪法和法律法规,大力推进“一化四建”,在各条战线上争当带头人。同时,加强对代表的监督管理,对群众意见大的个人代表、占位不履职的哑巴代表、严重影响形象的劣质代表,依法予以罢免或撤销代表职务。
三、要在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中全力做好信访督办
信访工作是人大了解民情、畅达民意、关注民生、维护民权的重要渠道,体现了人大工作的人民性。近年来,随着人民群众法制意识的增强,人民群众向人大表达参政议政的意愿,反映对“一府两院”工作的意见建议,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对司法机关司法不公提出申诉,要求维护自身权益的来信来访日益增多。过来,我们人大信访工作取得了一定实效,但仍然需要加强和改进,重点是三个方面:一是在建章立制抓落实上下功夫。建立并落实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主任接待日制度等制度,以完善制度来规范信访工作。二是在创新方式强化责任上出实招。办理好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以及上级人大的交办转办信访件,是人大机关党员干部和全体工作人员的责任,也是对人民群众的一种感情。对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和困难,我们都要设身处地的为他们着想,都要要法律政策范围内千方百计予以解决和督办。对于符合条件的及时办,有困难的创造条件办,不符合政策要求、法律规定的,做好解释工作。三是在强化督办落实促和谐上见成效。人大信访监督都是个案,不一定具有普遍性,但一定要保障公平性。建议常委会每年抓一至两件信访个案,特别是涉法涉诉的个案,组织专门人员开展调查,对反映属实的,常委会要以正式的文件督促一府两院相关部门办理,并限时报告办理结果。使人大信访工作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应,以实际行动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拥护。(责任编辑:刘舒尹)
来源:辰溪县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作者:刘建明 黄晓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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