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东安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活动取得的成效
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东安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活动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的监督支持下,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一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高。蔬菜、大米(稻谷)农残抽检合格率在98%以上,水果农残抽验合格率在99%以上,保持了较高水平。二是无公害生产示范基地加快发展。近三年来,全县共完成种植业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证面积59.2万。无公害生猪产地认定151万头、无公害水产品产地认定6.65万亩,通过示范带动,农业标准化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三是“三品一标”认定认证工作稳步推进。全县已制(修)订农业标准技术规程16个,主要农产品和农业生产投入品使用基本实现了有标可依;已建成规模农业标准化示范片64个,核心示范面积达12万亩,推广应用面积达50万亩;完成种植业“三品一标”认证37个,绿色食品10个,并申请了东安鸡、东安紫皮大蒜、花桥辣椒、都塘蒋家苦瓜、紫溪早辣椒、竹木町小枣等具有地方特色和文化底蕴的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四是专项整治活动取得阶段性成效。农业部门和畜牧水产部门认真履行职责,积极主动联合有关执法机关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兽药专项整治、生猪“瘦肉精”专项整治、饲料质量安全大检查、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查等专项行动,查处了一批案件,在社会上产生了较大的震慑效应。五是工作机制和检测手段进一步强化。全县范围内建立了以县、镇(乡)、村、组四级为纵线,各职能部门为横线的“横线到边,纵线到底”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络体系,农产品基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基本建立,县级农产品检验检测室既将投入使用,全县形成了以县级检测中心为龙头,乡镇检测站为骨干,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和超市自检机构为基础,常规检测与快速检测相结合,较健全的检验检测体系。
二、开展“东安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活动的重要意义
农产品质量安全关系每一个人的身体健康,关系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东安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活动,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1、开展“东安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活动是保障民生的必然要求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问题始终是广大人民群众关心的头等大事,不容忽视。党中央、国务院历来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高度重视,连续10个一号文件聚集“三农”问题,都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出了要求。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把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摆上了十分重要的位置,强调指出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因此,关注农产品质量安全,就是关注民生;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体现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今年,县委经济工作会议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县政府工作报告作出了 “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县”的部署,为进一步推进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指明了方向,注入了动力。
2、开展“东安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活动是强化人大监督,增强实效的需要
人大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做好人大监督工作,直接关系到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是否有效贯彻实施。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东安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活动,既是自身的法律监督职责之所在,也是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增强监督实效的有力实践。通过“东安农产品质量安全行”这个平台,采取组委会统一组织、人大实施监督、政府主抓、农业部门主管、各相关职能部门配合、有关企业参与、县镇(乡)村三级联动的方式,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三个监督相结合的优势,督促、支持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总结经验,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促进依法行政,不断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在我县的实施。
三、搞好2014年“东安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活动的主要建议
“东安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活动在我县已开展多年,在社会上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和共鸣,广大人民群众农产品安全意识有了明显提升。因此,我们要在开展的活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提高工作水平,精心组织,通力协作,把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活动抓紧抓实。在这里提出三点建议:
(一)突出重点,增强活动实效。要突出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对象的排查整治,严厉打击农产品在生产、加工、流通、销售、食用和出口等环节中违法违规行为。今年特别要突出抓好以生猪“瘦肉精”、水产品“孔雀石绿”等违法添加物作为重点的专项整治。要强力推进以农产品质量监管队伍、农产品检测机制、农产品标准化“三大体系” 建设,定期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的监测,杜绝有害物质残留超标的农产品进入市场。要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通过开展专项活动与日常工作相结合,使“东安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活动开展的有声有色,力求取得明显成效。
(二)加强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涉及生产、加工、流通等多个环节,牵涉面广,涉及的执法职能部门多,需要各有关部门明确职责,统筹安排,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农安行”组委会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组委会及其办公室要加强横向、纵向联系和沟通,通过定期通报情况、联合办公等形式,把“东安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活动进一步发动好、组织好、实施好。
(三)强化宣传,提升安全意识。“东安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活动的特点就在于把人大监督与舆论监督、社会监督有机结合,新闻宣传是这项活动的一个重要环节。组委会要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的作用,通过编发宣传资料,组织宣讲,开辟专栏等形式,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技术的宣传,不断增强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的法治观念和广大干部群众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良好氛围。 (责任编辑:刘舒尹)
来源:东安县人大
作者:农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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