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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联系群众要“五注重”

来源:冷水江人大 作者:吴超华 编辑:redcloud 2016-08-15 22: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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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在人大设立代表联络机构,完善代表联系制度”,这为人大代表进一步加强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提出了新要求。《地方组织法》第37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应当和原选举单位或者选民保持密切联系”。《代表法》第4条规定:“代表与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由此可见,密切与原选举单位或者选民的联系,是人大代表的法定职责。2013年以来,冷水江市从“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市人大代表,市人大代表联系原选区选民”的双联工作入手,不断完善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制度,对代表联系选民工作进行了有益的尝试和探索。在具体实践中,加强代表群众,应该做到以下“五注重”。
    联系群众要注重计划。目前,人大代表都是兼职代表,有着本质工作,来自不同行业,不同阶层和领域。每年的会议时间短,更多的是闭会期间活动,除数量很少的常委会活动或者代表小组活动外,很少自发组织或单独开展。因此,要强调组织的计划性,代表个人、常委会、代表小组都要制定联系群众的工作计划,明确联系群众的时间、方式、内容,并按计划严格执行。当然,代表可以结合本职工作采取多种灵活的方式随机联系群众,但不能无计划或替代既定的联系计划。
    联系群众要注重实效。代表联系群众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注重实效,联系群众不能仅仅停留在联系上,或收集情况和倾听民情上,关键是要把联系到的情况收集到的信息转变为代表履职中实实在在的举措。要善于抓住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建言献策,并持续跟踪问效,解决实际问题。
    联系群众要注重适度。联系代表是代表的份内工作,但是也要处理好本职工作与代表的关系。要把握好两者的“度”,做到适中、适合、适度,不能光顾本职工作就忽视代表责任,也不能因联系群众而与本职工作冲突过多。可以从“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两个方面来进行规划,既要做好作为一名人大代表必须要完成的基本义务,也要根据个人以及选区的特点来开展一些特色工作。
    联系群众要注重目的。代表联系群众一方面是联络群众感情,另一方面是履行代表职责、行使法定职权。代表通过联系群众,从群众中收集信息,了解所需所盼所求,适时向有关部门反映他们的建议、批评、意见,或在人代会期间作为审议各项报告、议案的第一手资料;有的还可以直接为群众办理一些急需解决的问题。因此,代表要带着问题去走访、去调研,到群众中去,多到有可能提出真实意见、正确意见的群众中去,增强针对性、目的性,争取每联系一次都有一次收获。
    联系群众要注重服务。这里说的服务性,就是要为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创造好条件。人大以及常委会和“一府两院”等应为人大代表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服务。人大常委会要不断完善代表联系制度,把代表联系选民工作列入重要日程,注重调查研究,加强具体指导。人大常委会的代表联络机构要热情、细致的协助代表建立联系选民的渠道,做好组织协调工作,提供必要的服务。“一府两院”要增强人大意识,尊重支持代表依法履职,及时向代表通报政情,及时通报本行政区域内重点、热点工作以及法律法规实施情况。
    人大代表,来自人民,受人民监督。代表唯有深入选区、深入选民、充分“接地气”,才能真实反映和代表人民的意志。这也是做实人大的必由之路,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当好一名人民代表,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落实人大的各项制度。(责任编辑:刘舒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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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吴超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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