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23日在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
省财政厅厅长史耀斌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全省2012年决算、2013年预算汇总情况及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查。
一、2012年全省及省级财政决算情况
过去的一年,各级各部门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齐心协力,发奋图强,较好地完成了省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确定的各项预算收支目标和财政工作任务,全省及省级决算情况良好。
公共财政收入方面:2012年全省公共财政收入完成2937.9亿元,比上年增加414.4亿元,增长16.4%,为预算的106.6%,比向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报告的快报数增加6.1亿元,主要是决算清理期间收入增加。其中:地方收入1782.1亿元,增加265亿元,增长17.5%,为预算的109.9%;上划中央收入1155.8亿元,增加149.4亿元,增长14.8%,为预算的102%。
省级公共财政收入完成720亿元,增加42.1亿元,增长6.2%,为预算的103.6%。其中:地方收入290.1亿元,减少9.6亿元,下降3.2%,为预算的108%;上划中央收入429.9亿元,增加51.7亿元,增长13.7%,为预算的100.7%。2012年省级地方收入比预算超收21.8亿元,除排污费、耕地开垦费等8亿元非税收入按照规定用于相关支出外,其余13.8亿元全部转入省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纳入以后年度预算统筹使用。
从结构来看,全省税收收入完成2266.5亿元,增长17.9%,占公共财政收入的77.1%,比上年提高0.9个百分点。其中,增值税617.9亿元,增长13.1%。增速减缓主要是工业经济增幅回落,以及提高增值税起征点等政策性减税因素的影响。消费税435.6亿元,增长13.3%。其中,卷烟产品结构调整,带动卷烟消费税完成324.2亿元,增长10.2%;原油加工量增加较多,带动成品油消费税完成69.1亿元,增长28.8%。营业税387.5亿元,增长20.9%。其中,房地产业、建筑业营业税增长平稳,共完成213亿元,增长16.6%;金融业营业税增长较快,共完成61.7亿元,增长32%。企业所得税297.7亿元,增长33.5%。个人所得税116.9亿元,下降3.1%。主要是受2011年9月1日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的政策翘尾影响,工资薪金所得税下降较多,全年完成45.9亿元,下降15.7%。
其他税种中,与土地相关的税收依然保持较快增速,耕地占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和土地增值税分别完成64.7、26.4、29.8和58.7亿元,分别增长34.5%、34%、32.4%和44.6%。全省纳入公共财政管理的非税收入完成671.4亿元,增长11.6%,占公共财政收入的22.9%,比上年下降0.9个百分点;占地方收入的37.7%,比上年下降2.3个百分点。
横向比较,2012年我省地方收入在全国排第13位,财政支出规模排全国第9位。
2012年全省公共财政收入构成
公共财政支出方面:2012年全省公共财政支出共完成4119亿元,比上年增加598.2亿元,增长17%,比向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报告的快报数增加33.1亿元。省级公共财政支出完成803.1亿元,增加63.6亿元,增长8.6%。全省各主要支出项目的完成情况如下:
农林水事务支出447.7亿元,增长13.5%。重点加大了对农田水利建设和武陵山、罗霄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的投入力度,支持现代农业发展。
教育支出807.6亿元,增长49.4%。按照中央统一规定的考核口径,地方财政安排的教育支出占比达到16.8%,超额完成中央核定的投入任务(占比16%)。
医疗卫生支出294.2亿元,增长14.6%。重点支持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由200元提高到240元,在全省4.4万个村卫生室启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启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化债,支持8个县市启动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5.7亿元,增长8.5%。连续第8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础养老金,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全覆盖,城乡低保、农村五保户的补助标准提高到全国平均水平。
住房保障支出185.9亿元,增长46.7%。支持建设保障性住房和各类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当年基本建成51.5万套、新开工44万套;改造农村危房33万户。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4.5亿元,增长21.4%。支持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推进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
科学技术支出48.2亿元,增长15%。重点推进产学研结合体系建设,积极支持科技普及、重点科技项目研发。
节能环保支出109.4亿元,增长28.3%。推进实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等“十大环保工程”,落实合同能源管理、淘汰落后产能奖补等节能减排政策。
公共安全支出200.4亿元,增长15%。巩固完善政法经费保障机制,支持改善基层政法机关装备设施和办案条件。
农林水事务支出447.7亿元,增长13.5%。重点加大了对农田水利建设和武陵山、罗霄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的投入力度,支持现代农业发展。
教育支出807.6亿元,增长49.4%。按照中央统一规定的考核口径,地方财政安排的教育支出占比达到16.8%,超额完成中央核定的投入任务(占比16%)。
医疗卫生支出294.2亿元,增长14.6%。重点支持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由200元提高到240元,在全省4.4万个村卫生室启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启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化债,支持8个县市启动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5.7亿元,增长8.5%。连续第8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础养老金,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全覆盖,城乡低保、农村五保户的补助标准提高到全国平均水平。
住房保障支出185.9亿元,增长46.7%。支持建设保障性住房和各类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当年基本建成51.5万套、新开工44万套;改造农村危房33万户。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4.5亿元,增长21.4%。支持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推进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
科学技术支出48.2亿元,增长15%。重点推进产学研结合体系建设,积极支持科技普及、重点科技项目研发。
节能环保支出109.4亿元,增长28.3%。推进实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等“十大环保工程”,落实合同能源管理、淘汰落后产能奖补等节能减排政策。
公共安全支出200.4亿元,增长15%。巩固完善政法经费保障机制,支持改善基层政法机关装备设施和办案条件。
全省农林水事务、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等直接用于民生的支出合计达到2771亿元,增长20.4%,占财政支出的67.3%,如果加上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其他科目中涉及民生的支出,各级财政实际用于民生的投入还要更大一些。
转移支付方面:2012年中央补助我省2387.8亿元,比上年增加319.4亿元,增长15.4%一是返还性补助206.3亿元,增长2.4%。二是一般性转移支付1211.7亿元,增长16.6%。经过积极争取,中央对我省单设“两型”社会建设财力补助,2012-2016年每年安排8亿元。三是专项转移支付969.8亿元,增长17.1%。
在中央收入增速明显下降、对地方新增补助大幅减少的情况下,省财政在财力配置上优先照顾基层,向困难地区倾斜,尽力帮助市县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支持解决市县财政运行中的突出矛盾和特殊困难。2012年,省补助到市县的各类资金达到2216.9亿元,增长19%。一是返还性支出130.4亿元,增长2.5%;二是一般性转移支付1022.8亿元,增长26.4%,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民族地区转移支付等财力性补助287.9亿元,增长24.8%;三是专项转移支付1063.7亿元,增长14.9%。
公共财政收支平衡方面:2012年全省地方收入1782.1亿元,中央补助收入2387.8亿元,地方政府债券收入115亿元,上年结转566.3亿元,调入资金34.8亿元,可安排使用的收入总计4886亿元。全省财政支出4119亿元,上解中央支出24.5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5.3亿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82亿元,调出资金等23.1亿元,结转下年支出606.4亿元,支出总计4870.3亿元。收支相抵后净结余15.7亿元。
2012年,我省的消赤、消缺工作取得了显著进步。一是结束了长期存在的市县赤字现象,实现全省范围内的收支平衡。从2011年开始,省财政设立以奖代补政策,鼓励市县消化赤字,当年,赤字市县由2010年的9个减少到8个,赤字金额由2.3亿元减少为1.2亿元;2012年,赤字市县全部消化赤字。二是全面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基本消除了困难县市的基本财力保障缺口。2012年,财政部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的支出标准,核定我省39个县市的基本财力保障缺口为46.2亿元,在中央的大力支持下,省财政通过细化任务、奖补结合等办法,帮助县市完成消缺任务。
从省级财政平衡情况来看,2012年省级地方收入290.1亿元,中央补助收入2387.8亿元,地方政府债券收入115亿元,上年结转226.5亿元,市县上解等59.7亿元,可安排使用的收入总计3079.1亿元。省级财政支出803.1亿元,补助市县支出1876.2亿元,转贷市县地方政府债券支出56亿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46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3.8亿元,上解中央支出等44.9亿元,结转下年支出238.8亿元,支出总计3078.8亿元。收支相抵后净结余0.3亿元。
从省级财政平衡情况来看,2012年省级地方收入290.1亿元,中央补助收入2387.8亿元,地方政府债券收入115亿元,上年结转226.5亿元,市县上解等59.7亿元,可安排使用的收入总计3079.1亿元。省级财政支出803.1亿元,补助市县支出1876.2亿元,转贷市县地方政府债券支出56亿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46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3.8亿元,上解中央支出等44.9亿元,结转下年支出238.8亿元,支出总计3078.8亿元。收支相抵后净结余0.3亿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2012年全省政府性基金收入779.8亿元,支出752.7亿元,其中省级收入128.7亿元,支出73.9亿元。省级收支之间差距较大,一是由于部分基金实行“上年收、下年支”的预算管理体制;二是相当一部分省级基金收入安排到市县,列市县支出。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情况:2012年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收入971.9亿元,支出785.7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036.7亿元。其中省级收入136.1亿元,支出95.8亿元,年末滚存结余266.1亿元。
总的看,2012年财政运行情况良好,中央和省各项政策都得到了较好落实,财政管理与改革也取得了新的进展。一是省级启动了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工作,省政府办公厅与省政府组成部门共计25家单位向社会公开,重大专项资金公开范围由50项扩大到74项。二是调整规范省级超收收入管理办法,由“当年使用”调整为“转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纳入以后年度预算统筹安排”。三是下大力气整合规范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通过清理归并、分大类管理、分层次安排,专项资金数量大幅减少,资金集中度明显提高;推进实施了粮油千亿产业、十大环保工程等6项重大工程资金的跨部门整合,共整合资金90.2亿元。四是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对27个省直部门的重大项目进行预算绩效管理试点,并将其作为考核指标纳入省政府对相关部门的绩效评估。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财政运行中仍然存在不少问题:非税收入增长过快、占比过高;专项资金数量还要压减,支出绩效亟需提高;预算约束力不够严格,政府性债务规模增长快、管控难度大,财政监管、改革与创新的任务还很艰巨。2012年省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表明,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和财政资金使用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需要研究解决的问题。对此,我们将按照省人大有关决议要求和审计意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整改。[NextPage]
二、2013年全省预算汇总情况
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审查的2013年全省财政预算是由省代编的,各市州报送的预算汇总后有所变化。全省汇总的地方收入预算数1941.6亿元,比省代编数少42.6亿元;汇总后的全省财政支出预算数3715.8亿元,比省代编数少43.8亿元;汇总后预算结余1.2亿元,比省代编数多1.2亿元。
三、2013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和下一步工作安排
上半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预算执行情况总体平稳,主要指标都处在年度预期的合理区间,但面临的内外环境依然错综复杂,经济财政运行中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潜在风险,特别是全省预算收支增幅虽然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但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较多。
收入方面:1-6月,全省公共财政收入1812.3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5.1%,增幅同比回落7.4个百分点,完成预算的55.2%。其中:地方收入1097.9亿元,增长16.2%,增幅比全国平均水平高2.7个百分点;上划中央收入714.4亿元,增长13.5%。省级公共财政收入462亿元,增长29%,完成预算的59.6%。其中:地方收入165.6亿元,增长22.9%;上划中央收入296.4亿元,增长32.6%。
分结构来看,全省税收收入完成1385.8亿元,增长15.1%,其中,增值税完成325.9亿元,增长4.4%;营业税完成235亿元,增长18.9%;消费税完成299.7亿元,增长29.2%;企业所得税完成205.1亿元,增长3.8%;个人所得税完成69.5亿元,增长8.7%。全省纳入公共财政管理的非税收入完成426.5亿元,增长15.3%。分市州来看,公共财政收入增幅分别为,长沙6.2%,株洲10.2%,湘潭13.5%,衡阳17.6%,邵阳18.6%,岳阳11.1%,常德15.9%,张家界13.7%,益阳18.1%,永州14.1%,郴州20%,娄底11.4%,怀化12%,湘西自治州9.5%。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情况:2012年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收入971.9亿元,支出785.7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036.7亿元。其中省级收入136.1亿元,支出95.8亿元,年末滚存结余266.1亿元。
总的看,2012年财政运行情况良好,中央和省各项政策都得到了较好落实,财政管理与改革也取得了新的进展。一是省级启动了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工作,省政府办公厅与省政府组成部门共计25家单位向社会公开,重大专项资金公开范围由50项扩大到74项。二是调整规范省级超收收入管理办法,由“当年使用”调整为“转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纳入以后年度预算统筹安排”。三是下大力气整合规范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通过清理归并、分大类管理、分层次安排,专项资金数量大幅减少,资金集中度明显提高;推进实施了粮油千亿产业、十大环保工程等6项重大工程资金的跨部门整合,共整合资金90.2亿元。四是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对27个省直部门的重大项目进行预算绩效管理试点,并将其作为考核指标纳入省政府对相关部门的绩效评估。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财政运行中仍然存在不少问题:非税收入增长过快、占比过高;专项资金数量还要压减,支出绩效亟需提高;预算约束力不够严格,政府性债务规模增长快、管控难度大,财政监管、改革与创新的任务还很艰巨。2012年省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表明,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和财政资金使用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需要研究解决的问题。对此,我们将按照省人大有关决议要求和审计意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整改。[NextPage]
二、2013年全省预算汇总情况
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审查的2013年全省财政预算是由省代编的,各市州报送的预算汇总后有所变化。全省汇总的地方收入预算数1941.6亿元,比省代编数少42.6亿元;汇总后的全省财政支出预算数3715.8亿元,比省代编数少43.8亿元;汇总后预算结余1.2亿元,比省代编数多1.2亿元。
三、2013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和下一步工作安排
上半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预算执行情况总体平稳,主要指标都处在年度预期的合理区间,但面临的内外环境依然错综复杂,经济财政运行中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潜在风险,特别是全省预算收支增幅虽然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但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较多。
收入方面:1-6月,全省公共财政收入1812.3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5.1%,增幅同比回落7.4个百分点,完成预算的55.2%。其中:地方收入1097.9亿元,增长16.2%,增幅比全国平均水平高2.7个百分点;上划中央收入714.4亿元,增长13.5%。省级公共财政收入462亿元,增长29%,完成预算的59.6%。其中:地方收入165.6亿元,增长22.9%;上划中央收入296.4亿元,增长32.6%。
分结构来看,全省税收收入完成1385.8亿元,增长15.1%,其中,增值税完成325.9亿元,增长4.4%;营业税完成235亿元,增长18.9%;消费税完成299.7亿元,增长29.2%;企业所得税完成205.1亿元,增长3.8%;个人所得税完成69.5亿元,增长8.7%。全省纳入公共财政管理的非税收入完成426.5亿元,增长15.3%。分市州来看,公共财政收入增幅分别为,长沙6.2%,株洲10.2%,湘潭13.5%,衡阳17.6%,邵阳18.6%,岳阳11.1%,常德15.9%,张家界13.7%,益阳18.1%,永州14.1%,郴州20%,娄底11.4%,怀化12%,湘西自治州9.5%。
根据上半年收入情况分析,有两个问题需要引起重视,一是工业等实体经济的税收增长缓慢。受规模工业增加值增幅回落、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PPI)下降影响,一直到4月份,全省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都还是负增长,5、6月份才开始企稳回升。1-6月中烟公司共缴纳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306.4亿元,同比增加75.8亿元,增长32.9%,其增量占到了全省税收增量的41.8%、省级税收增量的83.8%,如果剔除中烟公司这一因素,全省税收增幅只有10.8%,其他行业企业实现的增值税增幅只有2.9%。二是非税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较高。全省纳入公共财政管理的非税收入占地方收入的比重达到了38.8%,比去年底提高了1.1个百分点,占比高于全国各省市平均水平16.7个百分点。
支出方面:1-6月,全省公共财政支出完成2021.2亿元,同比增长13.1%,比全国平均水平高2个百分点,增幅比去年同期回落15.3个百分点。分科目来看,民生等重点支出保障较好,农林水事务支出201.5亿元,增长27.4%;教育支出288.4亿元,增长9.5%;医疗卫生支出175.3亿元,增长15.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8.1亿元,增长19.7%;节能环保支出44.4亿元,增长7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8.8亿元,增长18.4%;交通运输支出171亿元,增长46%;公共安全支出88.9亿元,增长18.5%;科学技术支出19.9亿元,增长47.5%。在推动实体经济发展方面,采取了一些新的措施,一是启动实施第一轮特色县域经济强县工程,农副产品加工、特色制造、文化旅游3个产业的9个县市获得重点扶持;二是出台对园区的财政奖补政策,对全省经开区、高新区、工业园区(集中区)等园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给予贷款贴息。
初步预计,下半年全省财政运行会延续整体减速、平稳增长的态势。当前制约收入增长的因素仍然较多,工业增加值增长趋缓,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下降,结构性减税政策加快实施,财政增收的难度加大,而支出刚性需求依然有增无减,完成全年预算和实现收支平衡的压力很大。
为确保完成全年预算任务,接下来,我们将按照中央、省部署要求和人大有关决定决议,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统筹推动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稳定宏观经济运行。密切跟踪经济形势变化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走向,以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及时研究落实有利于增加内需、调整产业结构、发展实体经济的财税政策措施,帮助企业缓解生产经营困难,努力避免经济大起大落。按照中央统一部署,从8月1日起,全面实施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通过完善税制,消除重复征税,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按照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减轻社会负担的要求,取消和免征3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和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健全管理机制,防控财政风险。依法合理、实事求是地组织收入,对市县的收入质量进行检查考核,严禁收过头税,严禁为片面追求增幅、排名而虚增财政收入。
二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格约束支出管理。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省九项规定的要求,努力压缩一般性开支,强化“三公”经费预算执行管理,2013年省直各部门的一般业务费一律不予追加,“三公”经费开支一律不得超过年初预算;落实国务院提出的“本届政府任期内,政府性的楼堂馆所一律不得新建”的要求,严格控制修建、装修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同时,按照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的要求,进一步整合资源、加强薄弱、创新方式、健全机制,努力保障好各项民生重点需求,并扎实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三是认真按照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系统推进预算改革。总结评估省以下财政体制和“省直管县”改革实施情况,根据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新情况、新态势,调整和优化财政管理制度。扩大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加大对重点生态功能区、民族地区、贫困地区的补助力度,提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水平;巩固整合专项资金的改革成果,进一步精简专项资金数量,尽量减少对市县一般性项目的直接审批,建立集中财力办大事的长效机制。按照“公开、透明、规范、完整”的要求,研究探索加强全口径政府预算管理的新机制,通过统筹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强化政府预算统筹配置公共资源的调控能力;通过延长预算编制时间,编实、编细预算,加大监督力度,进一步提高预算的年初到位率、准确性和约束力。
支出方面:1-6月,全省公共财政支出完成2021.2亿元,同比增长13.1%,比全国平均水平高2个百分点,增幅比去年同期回落15.3个百分点。分科目来看,民生等重点支出保障较好,农林水事务支出201.5亿元,增长27.4%;教育支出288.4亿元,增长9.5%;医疗卫生支出175.3亿元,增长15.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8.1亿元,增长19.7%;节能环保支出44.4亿元,增长7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8.8亿元,增长18.4%;交通运输支出171亿元,增长46%;公共安全支出88.9亿元,增长18.5%;科学技术支出19.9亿元,增长47.5%。在推动实体经济发展方面,采取了一些新的措施,一是启动实施第一轮特色县域经济强县工程,农副产品加工、特色制造、文化旅游3个产业的9个县市获得重点扶持;二是出台对园区的财政奖补政策,对全省经开区、高新区、工业园区(集中区)等园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给予贷款贴息。
初步预计,下半年全省财政运行会延续整体减速、平稳增长的态势。当前制约收入增长的因素仍然较多,工业增加值增长趋缓,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下降,结构性减税政策加快实施,财政增收的难度加大,而支出刚性需求依然有增无减,完成全年预算和实现收支平衡的压力很大。
为确保完成全年预算任务,接下来,我们将按照中央、省部署要求和人大有关决定决议,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统筹推动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稳定宏观经济运行。密切跟踪经济形势变化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走向,以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及时研究落实有利于增加内需、调整产业结构、发展实体经济的财税政策措施,帮助企业缓解生产经营困难,努力避免经济大起大落。按照中央统一部署,从8月1日起,全面实施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通过完善税制,消除重复征税,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按照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减轻社会负担的要求,取消和免征3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和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健全管理机制,防控财政风险。依法合理、实事求是地组织收入,对市县的收入质量进行检查考核,严禁收过头税,严禁为片面追求增幅、排名而虚增财政收入。
二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格约束支出管理。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省九项规定的要求,努力压缩一般性开支,强化“三公”经费预算执行管理,2013年省直各部门的一般业务费一律不予追加,“三公”经费开支一律不得超过年初预算;落实国务院提出的“本届政府任期内,政府性的楼堂馆所一律不得新建”的要求,严格控制修建、装修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同时,按照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的要求,进一步整合资源、加强薄弱、创新方式、健全机制,努力保障好各项民生重点需求,并扎实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三是认真按照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系统推进预算改革。总结评估省以下财政体制和“省直管县”改革实施情况,根据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新情况、新态势,调整和优化财政管理制度。扩大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加大对重点生态功能区、民族地区、贫困地区的补助力度,提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水平;巩固整合专项资金的改革成果,进一步精简专项资金数量,尽量减少对市县一般性项目的直接审批,建立集中财力办大事的长效机制。按照“公开、透明、规范、完整”的要求,研究探索加强全口径政府预算管理的新机制,通过统筹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强化政府预算统筹配置公共资源的调控能力;通过延长预算编制时间,编实、编细预算,加大监督力度,进一步提高预算的年初到位率、准确性和约束力。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