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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对《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来源: 作者: 编辑:redcloud 2016-07-23 01: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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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
  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将审议意见交省法院办理。省法院高度重视,专题研究,制定了落实审议意见的工作方案,印发全省各级法院执行。六个月来,省法院围绕贯彻落实审议意见,改进和加强法院执行工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做了扎实的工作。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正确的执行理念
  认真贯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全省法院执行队伍中深入开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主题教育活动。牢固树立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不断加大执行力度,努力***执行难,让人民群众
真正感受到公平正义。
  不断增强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意识。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决议》指导执行工作,要求全省法院执行局主动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沟通,建立人大代表建议、意见和关注案件、事项的跟踪办理机制,切实提高办理实效。省法院将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执行监督列为“阳光执行”十大措施之一。紧紧依靠人大监督,解决执行困难。督促政府等特殊主体自觉履行法院生效裁判,确保相关联动部门积极协助法院开展执行工作,防止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
  二、加快完善执行工作机制
  健全立审执协调配合机制。整合执行局职能,按照最高法院要求对全省各级法院保全、执行案件实行归口管理。加强立案、审判、再审等环节与执行的协调配合,加大了诉讼全过程保全力度和判后答疑息诉服判工作。改进司法绩效考核飞将立审执协调配合作为重要考核指标,判决、调解较以前更考虑执行的实际情况,降低了执行不能风险。
  强化执行监督机制。制定了《关于案件管理的规定》、《关于执行法律文书审批的规定》,进一步完善内部监督。加强案件质量检查、评查,发现倾向性问题及时整改。上半年,省法院组成 5个检查组对14个基层法院去年受理和执结的3847件执行实施案件进行了检查,在查阅全部案卷的同时,召开律师、当事人座谈会听取意见。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省法院正在研究制定执行听证、执行逾期利息计算、执行结案方式等三个规范性指导意见。主动与检察机关协调,根据新民诉法的规定,落实检察机关对民事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
  规范执行公开机制。在全省法院组织开展“阳光执行年”活动,出台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执行监督,落实公开听证制度,推行裁判文书上网,建立“阳光执行”局长信箱,开展案件质量评查等十项措施,接受当事人及社会各界的监督。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对执行工作的经验、成效、典型案例等进行全方位宣传报道,增进社会公众对执行工作的理解。
  三、加大执行工作力度   
  坚持依法执行。今年1-6月全省收案29453件,结案24015件。注重找准执行利益平衡点,耐心细致化解矛盾推行执行和解,共执行和解结案10860件,和解结案率45.22%。对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被执行人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和其他督促执行手段。半年来共提级、指令执行案件66件,对518人采取拘留措施,限制高消费38人,限制出境10人,46人因涉嫌拒执罪移送公安机关侦查。同时,对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财产,生活陷入困境的申请执行人积极实施执行救助,半年共发放救助款500万元。
  加快涉党政机关执行积案清理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党政机关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和裁定工作的实施意见,省法院自去年3月开始,在全省开展为期两年的涉党政机关执行积案清理活动。全省各级法院精心组织,密切配合,狠
  抓落实,取得明显成效。共清理出涉党政机关执行积案828件,截至2013年6月,全省已执结积案554件,执结率66.9l%,标的额3.07亿元。下半年,省委政法委和省法院将联合进行专项督查,确保在今年10月执结全部积案。党政机关带头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在全社会起到示范作用,对于进一步优化执行工作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积极推进司法网络查控机制建设。省法院已完成网络建设软硬件招标,并与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和华融湘江银行协商确定了合作模式和技术解决方案,7月将开通三家银行的被执行人账户信息网络查询试点,年内与全省13家商业银行全面实现联网查询。与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就被执行人机动车信息网络查询达成一致,正在研发对接软件。人民银行总行也同意长沙中心支行与省法院建立“点对点”查询平台,合作协议正在议定之中。司法网络查控机制的建立,将有效***被执行人财产难查、案件执结率低的问题。最高法院给予充分肯定,确定我省为全国法院系统执行指挥中心建设试点单位。
  四、加强执行队伍建设
  充实加强执行力量。认真落实省委和最高法院有关文件精神,要求全省各级法院执行人员的比例不得少于法院编制数的 15%,各基层法院执行人员中具有法官职称的不得少于一个合议庭人数,符合条件的各级法院执行局长由同级人民法院领导班子成员兼任。同时,加强执行人员的教育培训,安排用三年时间将全省基层法院执行骨干普遍轮训一遍,增强一线执行人员处理疑难问题和突发事件的能力。今年7月将举办第一期轮训班。
  不断改进工作作风。结合最高法院改进司法作风教育活动,省法院下发了《关于加强执行工作纪律作风建设的通知》,坚决治理执行队伍中的“慵懒散”现象,力戒特权思想和简单生硬、消极推诿的工作态度。”开展明查暗访,发现问题,严肃处理,不护短,不迁就。今年以来,全省法院查处执行队伍中违规违纪问题6人。
  努力防范廉政风险。健全执行廉政风险的发现、预警、防控等内部制约机制,加大对执行不作为、滥用执行权的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执行信访责任倒查制度。严格执行《关于加强执行案款管理的规定》、《关于加强扣押物品管理的规定》,春节前后开展了执行款物管理专项检查活动,梳理问题,查找漏洞,防止截留、挪用、侵吞执行款物行为的发生。
  省法院将继续认真、深入贯彻落实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关于法院执行工作的审议意见,不断改进执行工作,努力实现执行工作的科学发展,为建设“法治湖南”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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