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9日在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上
胡伯俊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的要求,我向大家汇报一下个人的简历、近年来工作的主要情况和今后打算。
我于1958年7月在长沙出生,1976年9月参加工作,1977年7月入党,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班毕业,湖南大学工学硕士。1976年9月至1978年10月,高中毕业下放到酃县沔渡公社当知青;1978年10月至1980年3月,在酃县县委办工作;1980年3月至1983年10月,在湘潭行署办工作;1983年10月至1989年12月,历任湘潭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秘书科副科长、科长,研究室副主任;1989年12月至1990年8月,任湘乡市委副书记;1990年8月至1991年11月任共青团湘潭市委书记、党组书记;1991年11月至2000年2月,历任共青团湖南省委常委、办公室主任,共青团省委副书记、党组副书记、省青联主席;2000年2月至2003年12月任张家界市委副书记;2003年12月至2007年3月任张家界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其间2004年4月至2004年12月在财政部挂职任教科文卫司副司长;2007年3月至2013年3月,任张家界市委书记,是中共十七大、十八大代表,第九届、第十届省委委员,第十四届团中央委员,第八届全国青联常委,第七届、第八届省政协常委,第十一届、第十二届省人大代表。
在张家界工作的13年时间里,我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全力做好各个岗位上的工作。担任市委书记以来,我认真履职尽责,团结带领市委一班人,紧紧依靠全市党员和干部群众,立足历届市委市政府打下的良好基础,围绕张家界建设世界旅游精品和富民强市目标,坚持和深化1333发展思路,狠抓旅游转型提质,大力实施“三年有改观五年大变样”建设,统筹推进旅游国际化、新型城镇化、新型工业化、农业现代化和信息化,着力建设小康张家界、法治张家界、文明张家界、和谐张家界、生态张家界,加快推进旅游产业大市向旅游经济强市跨越,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城乡面貌显著变化,人民生活较快改善,世界旅游精品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全面小康社会建设迈出坚实步伐。到去年底,全市地区生产总值、财政总收入、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分别是2006年的2.65倍、3.47倍、3.2倍和2.67倍,城乡居民收入分别是2006年的1.85倍和1.91倍,各景区景点旅游接待人次和旅游综合收入分别是2006年的2.14倍和2.63倍。连续获得全国“四五”、“五五”普法先进地市称号,以及全国文明风景区、全国双拥模范城、全国文化体制改革先进地区等荣誉,2009年张家界市第三次获评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地市,捧回“长安杯”。
工作中,我也还存在一些缺点和不足。一是张家界的发展还不够快,有些工作还做得不好,与党和人民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二是学习不够系统,对学习党的创新理论比较重视,对马克思主义经典原著研读不多,对有些新知识学习不够及时;三是工作中有时存在急躁情绪,批评人不太注意方法。
这次,省长提名我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人选,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任命,这是组织和人民对我的关怀和培养,也是对我的一次检验和考验。如能通过,我将努力做到:
第一,加强学习,提高履职能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关系群众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任务重。我一定进一步加强学习,努力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同时加强人社业务、法律法规、市场经济、公共管理、现代科技等方面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思想理论修养、政策法规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尽快适应新岗位的要求,不断增强履职尽责的本领。
第二,扎实工作,推动人社工作开拓创新。党的十八大、全国“两会”和省第十次党代会对做好新形势下的人社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我将与班子成员一道,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带领全系统干部职工,坚决贯彻上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的工作主线,大力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人才强省战略,统筹推进社会保障体系与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全面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和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深入开展绩效评估和为民办实事考核工作,努力推动全省人社事业科学跨越发展。
第三,依法行政,自觉接受人大和人民群众监督。坚持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认真贯彻执行公务员法、就业促进法、社会保险法、劳动合同法等人社工作政策法规,把依法行政作为基本理念和行动准则落实到工作中去,不断提高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决不以言代法、以权压法。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落实通过的各项决议、决定,主动向省人大常委会及有关专门委员会汇报工作,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增进人民福祉。
第四,改进作风,努力做到为民务实清廉。严格执行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省委的九项规定,坚持求真为民,脚踏实地,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加强调查研究,改进文风会风,提升机关效能,努力说实话,办实事,出实招,求实效。坚持讲政治、讲政策、讲规矩,严格按制度、按原则、按程序办事,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确保权力正确行使。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老老实实做事,清清白白做人,公道正派、清正廉洁,决不营私舞弊、以权谋私。
我的汇报完毕,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