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10日在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上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明华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委托,现就《关于提名杜家毫副省长为湖南省人民政府代理省长的议案》作如下说明:
鉴于徐守盛已担任中共湖南省委书记,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已接受徐守盛辞去湖南省人民政府省长职务的请求,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和《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第十条的规定,提名杜家毫副省长为湖南省人民政府代理省长。
请予审议。
我受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委托,现就《关于提名杜家毫副省长为湖南省人民政府代理省长的议案》作如下说明:
鉴于徐守盛已担任中共湖南省委书记,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已接受徐守盛辞去湖南省人民政府省长职务的请求,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和《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第十条的规定,提名杜家毫副省长为湖南省人民政府代理省长。
请予审议。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