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人大网>常委会公报>2013年常委会公报>第03期>正文

湖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

来源: 作者: 编辑:redcloud 2016-06-27 09:14:00
湖南人大微信
公众号二维码
—分享—
(2013年4月11日湖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

 
一、为了保证和规范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依据《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条例》,制定本守则。
二、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致力于我省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三、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维护法律尊严和权威。牢固树立党的观念、政治观念、大局观念、群众观念和法治观念,代表和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四、努力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习法律、法规,掌握行使职权所必备的知识,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
五、认真履行职责,正确处理人大常委会工作与其他工作的关系,积极负责地做好人大工作。
六、按时出席常务委员会会议,严格遵守会议纪律。除特殊情况外,不得请假。确实需要请假的,应当提出书面请假报告;请假半天以上或全体会议请假的,由常务委员会秘书长批准;半天以内的,由小组会议召集人批准。
七、常务委员会会议前,根据常务委员会会议的内容,有针对性地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做好审议准备。
八、在常务委员会会议上认真参加审议,积极发言。依法参加对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议案的表决。
九、依照规定参加常务委员会组织的视察、执法检查、专题调研和特定问题的调查等活动。在活动中不直接处理问题。
十、密切联系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认真听取代表和人民群众的建议、意见和要求,积极向常务委员会反映情况和提出意见、建议。
十一、常务委员会委员在专门委员会或者常务委员会办事机构、工作机构任职的,应当积极从事所担任的工作。
十二、加强自身思想作风建设,树立良好品德,坚持实事求是,维护公平正义,保持清正廉洁,反对不正之风。
十三、应当严守国家秘密。会议规定不应公开的内容,不得以任何方式泄密。会议的重要文件资料要妥善保管,防止丢失。
十四、在外事活动中,严格遵守外事纪律,维护国家的尊严和利益。
十五、本守则自通过之日起施行。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