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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植群众方显人大代表本色

来源:永兴县人大 作者:陈晓云 编辑:redcloud 2016-04-19 01: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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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群众路线是党中央新一届领导集体把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点创造性地运用到党的全部工作中形成的根本工作路线。践行这一路线,人大工作者特别是各级人大代表,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因为,来自群众、根植群众、听命群众是人大代表的本质属性。人大代表唯有扎根群众,密切联系、服务群众,才能真正具有广泛性、代表性和先进性,才能真正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才不会失去其固有本色。
    一、提高认识,在溯本求源中树立根植群众观念
    人大代表要根植群众,首先要在思想上充分认识坚持群众路线对人大代表履职的重要性。
    (一)根植群众是传统思想、党性和代表法的统一要求
    中华民族素有崇尚民本主义的传统,从“民为重、社稷次之、君为轻”,到《明夷待访录》,从《中国共产党宣言》,到“三个有利于”、“三个代表”、“八荣八耻”,无不主张群众的社会主体地位。也不乏依靠群众成事立业的典例,商鞅徙木立信赢得群众支持而有先秦的傲视群雄,李世民恪守“民水君舟”而有贞观之治,毛泽东信奉“依靠民众则一切困难可以克服,任何强敌能够致胜,离开民众则将一事无成”,而有井冈山的星火燎原,改革开放因为能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发挥群众的自主能力和创造能力,而能取得瞩目世界的成绩。十八大,党中央新一届领导集体充分汲取传统文化精华,结合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从“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高度,再次对群众的重要性作出了全新的历史定位。
    根植群众是党的宗旨的体现。中国共产党从成立之日起,奉行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最高价值取向。在经历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的长期实践和印证后,我党更是把群众路线作为党的事业从胜利迈向新胜利的一大重要法宝,把能否实现人民群众的利益,能否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作为衡量我们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是否正确的最高标准。各级人大是党领导下的国家权力机构,必须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作为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的原则。人大代表根植群众,就是贯彻和执行党的宗旨的最好体现。
    根植群众还是人大代表的法定职责。《代表法》明确规定:代表应当与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努力为人民服务。人大代表在享有《代表法》赋予我们的各项权力的同时,也应该责无旁贷地承担我们应尽的义务,自觉坚持扎根群众、密切联系群众,急群众之所盼,想群众之所念,通过问计于民、寻策于民,去寻找有效监督的依据所在,立法、决定的智力之源。
    (二)根植群众是提高人大代表履职水平的必由之路
    人大代表要履好职,首先必须当好“三员”。一是“宣传员”。人大代表参与立法和国家、地方政府重大事项决策过程,较普通群众能更及时、更全面、更深入的知晓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同时,人大代表身为群众的代言者,本身就是最贴近群众的人,最让群众信任的人。因此,向群众宣传、解说国家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提高群众对时政的知晓率,既是群众所盼,也是人大代表义不容辞的职责。二是“服务员”。“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人大代表在履职过程中要时刻做到心里装着群众,凡事想着群众,工作依靠群众,一切为了群众,对群众提出和反映的问题,特别是对一些关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热点”、“难点”问题,在调查了解真实情况、理清事物本质的前提下,要敢于为民谏言疾呼,切实为群众服好务。三是“监督员”。依法对国家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执行人代会决议、决定和各项任务情况等进行监督,这是《监督法》赋予人大代表的一项重要权力。人大代表要行使好这一权力,首先就必须深入群众、深入基层,掌握实情,监督才能有理有据,才能让被监督对象心服口服。纵观当好人大代表的“三员”要求,无一不是建立在扎根群众、密切联系群众之上。因此,根植群众是提高人大代表履职水平的首要条件。
    (三)根植群众是完善国家根本政治制度的内在需要
    《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因此,我们说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各级人大代表作为国家根本政治制度的直接执行者,首先他们是由人民选举产生,因此人大代表的根基在人民,若脱离群众,就必将成为无本之木、无源之水,其代表身份也必将名存实亡。其次,他们是受人民委托行使国家权力,因此人大代表的力量在人民,人民群众就是人大代表依法行使立法、决定、监督、人事任免等国家权力的坚强后盾。再次,他们代表的是群众的集体利益,表达的是群众的共同愿望,因此人大代表的智慧也在人民,“兼听则明”,人大代表只有与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真正掌握群众的所思所盼、所忧所患,才能从群众中的实践中汲取经验,从群众的生活中发现问题,从群众的意见中丰富智慧,才能保持国家权力机关应有的人民性和人大工作旺盛的生命力,才能在依法行使国家权力时,确保国家大政方针不偏离主航线。
    二、与时俱进,在大胆创新中探索根植群众办法
    随着时代的进步,人大代表的履职环境在不断改变。人大代表必须坚持与时俱进,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履职水平,切实把根植群众落到实处。
    一要广泛搭建民意交流平台,确保民意反映的顺畅性。在基层人大,相当一部分人大代表不是国家工作人员,在当前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下,为了生计,他们需要常年劳碌奔波,在时间和精力上都难以保证经常深入群众、联系服务群众。为此,基层人大代表必须创新思维,在尽可能多走访联系群众的基础上,要充分运用现代通讯工具,如向选民公开自己的联系电话,创建选民QQ交流平台、微信互动平台等方式,加强与选民的沟通交流,聆听选民的心声,收集选民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在异地,在工作、劳动之余,仍能正常履行代表职责。
    二要在选区安排工作联络员,确保民情掌握的全面性。现代通讯工具虽然能让人大代表比较及时的了解一定的社情民意,但在基层,特别是在农村,有的甚至全村没有一台可上因特网的电脑,没有一部智能手机,会使用QQ、微信等现代通讯手段交流的也寥寥无几,人大代表若仅仅依靠几大平台收集群众意见、建议,难免会有出现很大的局限性和片面性。为弥补这一不足,人大代表可在选区常驻人口中,确定几位有一定语言表达能力、政治觉悟较高的群众代表,作为自己的联络员,帮助自己随时收集社情民意。人大代表可把联络员作为自己的重点联系、服务对象,切实加强与联络员的沟通交流,及时掌握并尽力帮助解决联络员在生产生活上存在的困难,提高其联络积极性。同时,在平常的交流中,人大代表要多向联络员宣传讲解国家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由联络员在日常生产生活中,传达给当地群众,达到人大代表与广大群众良性互动的目的。
    三要敢于依法向上谏言献策,确保民愿提请的时效性。建言献策、反映群众意愿是《代表法》赋予人大代表的权力,当好人大代表,必须做到“三讲”。首先是敢讲,要在真实的调查了解民情民意的基础上,对有利于促进作风改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有利于转变思想观念的一些好的意见和观点,在适当的场合下,要理直气壮地讲。其次要会讲。要充分调研,掌握事情的来龙去脉,有理有据,做到提出的建议有利于促进发展、改进工作,有利于大多数人的公共利益;提出的批评以事实为依据,以法纪为准绳,让人心服口服;提出的要求要实事求是。再次,要爱讲。人大代表不要怕讲不好,也不要怕讲了没用,更不要怕麻烦,要做矛盾的化解人,引导群众依法依规表达合理要求。同时,对个别群众明显不合理的要求要态度明确、爱憎分明,多讲道理,多讲政策,做好解疑释惑工作,以达到为早日实现“中国梦”凝聚、传递正能量的履职目的。(责任编辑:陈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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